湖南永州幼女被逼卖淫案 律师遭警查房(组图)

作者:范彦龙 发表:2012-08-09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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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记者范彦龙综合报道】湖南永州幼女被逼卖淫案最近因为受害人乐乐(化名)的母亲唐慧上访遭劳教再度成为网络热点。唐慧的代理律师甘元春近日在北京也遭遇被警察查房的经历。甘元春律师要求查房的警察出示搜查的法律依据,由于警察未能出示,此事不了了之。事后甘元春律师发微博表示,此次警方很可能是冲著乐乐的父亲来的。


查房的警察

8月9日凌晨3点左右唐慧的代理律师甘元春在其个人微博写道:“北京,警察查房。”随后甘律师又在微博公布了2个警察的照片,并提到2人是“海淀分局警官。”根据甘律师微博的内容,警察要求检查行李,他要求对方提供法律依据及搜查证,最后不了了之,“阿Sir要口头警告我,我又请他告知法律依据。他没请示就不争了。”


另一位查房的戴姓警官

甘律师的微博很快受到网友的关注,很多网友为他打气说:”别怕,好多有良知的中国人在关注着你们,水能承舟亦能覆舟!”“都是您的后盾!Fear nothing!”

在8月9日早晨,甘律师发微博报平安,并提到警察可能是“冲乐乐爸爸来的。”他在微博中写道:“【报平安】才醒来,昨晚警察退出房间后未再进来,我睡着前他们在走廊,刚确认他们已离开。从昨晚他们用步话机内汇报的内容判断,是冲乐乐爸爸来的,主要搜查他,因我要求出示搜查证才作罢。此番我陪乐乐爸爸进京是替乐乐拿药。谢谢大家!!”

湖南永州幼女被逼卖淫案回顾

永州幼女被逼卖淫案发生在2006年,当时年仅11岁的受害人乐乐(化名)被胁迫卖淫长达三个月,期间遭到多人强奸。此案的终审判决中,两人判处死刑,其余被告获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而百余犯罪嫖客未被追究刑责。受害幼女的母亲唐慧对判决不满,因此一直向有关部门上访。然而唐慧喊冤的经历却被永州市公安局认定是“严重扰乱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为此永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唐慧劳教一年半。

永州市公安局的作为日前引起网上一片哗然,很多网友表示不满和质疑。有“童话大王”之称的作家郑渊洁在其微博中写道:“我57岁。中国籍。在中国生活了57年(几乎没出过国)我见到一些问题,但我对中国一直充满信心,并通过写作想让中国好。”但他表示,“湖南百人强奸女童后劳教其母且拒不放人,我失望了。”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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