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2-06-11 19:42:22作者:
山西省吉县人祖庙
据《黄河新闻网》报导,山西省吉县人祖庙女娲像下发现成人骨骸,经专家鉴定,可能是6200年前“三皇时代”的“娲皇”遗骨。可能属于传说中史前“三皇时代”的“娲皇”遗骨。这是近日中国大陆23位考古、历史专家考察人祖山后形成的共识。
人祖山位于黄河中游,主峰位于吉县城东北30公里处,海拔1742.4公尺,主峰顶端的人祖庙占地面积1400平方公尺。人祖庙建有“娲皇宫”和“伏羲皇帝正庙”。
1984年,娲皇宫因文化大革命遭人破坏,考古工作者上山考察,就在女娲塑像下发现遗骨,包以黄绫,盛于木函。木函墨书写道:“大明正德十五年(1520年),天火烧了金山寺,皇帝遗骨流在此,十六年上梁立木。…皇帝遗骨先人流下。”
明代人的墨书记载把该人骨称为“皇帝遗骨”,因当时条件所限,未能深入研究,仅记下木函上的文字,将遗骨放还原处。后来,娲皇宫被几经盗掘,遗骨失散。
2011年8月至10月,考古工作者对人祖庙遗迹进行“抢救性”清理,发现战国、汉唐、宋元、明清到民国的遗物291件,并在娲皇宫积土中找到人头骨、木函残片和许多动物骨头,经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碳14(C14)同位素测年,人头骨距今6200年,动物骨头距今2100到900年。
专家认为,在漫长的母系社会中,女娲首先是原始氏族的名号,同时也成为氏族首领的名字,不会只是一个女娲,会有一代又一代的女娲产生。木函题记中“皇帝” 之说,可能是某代或最后一代女娲,是后人对母系社会首领女娲崇高地位的追称。因此,这个遗骨无疑是明朝人认为的“娲皇”遗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