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人们把中国道德准则在西方不适用,令西方人费解,被西方人嘲笑的现象归结为文化差异。这种避重就轻的惯性思维,不但是对民主社会文明进步的无视和无知,而且传播文化自大情绪,阻止他人探寻专制思维框架之外的道德实现,形成社会进步的阻力。
相信在中国度过的童年青年时光的人,多少都有这样的心路历程:曾苦苦思索该怎样做人,但是那些父母老师言传身教的,电视报纸宣扬传播的伦理准则,在努力实践时常屡试不爽,力不从心,而且越思考越纠结困苦。在年轻气盛的年代时常会有冲动,去挑战一些直觉告诉自己是蛮不讲理的道德标准,但总是被现实打回,最终在困惑中,先是狐疑,然后渐渐深信不疑地,接受了那些起初嗤之以鼻的品德标准,并竟然感觉自己越发成熟越发智慧了。
四年前来到法国生活,渐渐发现那些中国人奉为智慧的人伦准则接连崩溃。有的品德,因其所追求的目标由社会制度实现,变得不值一提,如孝悌,仁义,慷慨,义气;有的品德,因其对人性的压抑,谈之若疯人妄语,被人讥笑,如勤俭节约,艰苦朴素,任劳任怨,又如长幼有序,门当户对。体会过思想解放的轻松畅快,便深感专制社会对思想的禁锢之毒。经常人们把中国的道德准则在西方不适用,令西方人费解,被西方人嘲笑的现象归结为文化差异。这种避重就轻的惯性思维,不但是对民主社会文明进步的无视和无知,而且传播文化自大情绪,阻止他人探寻专制思维框架之外的道德实现,形成社会进步的阻力。
民主社会文明进步的精髓,就在于追求个体基本权利的充分保障,比如生存,住房,养老,信仰,言论,自由,平等,而远不只是选举,选票只是民主的结果。在这些基本权利由社会制度保证之后,留给个人的道德准则非常简单:就是对所有他人给予一个人应有的尊重,而别无三纲五常式的虚妄的附加条款。人与人的交往变得轻松愉快,人们的注意力更集中于切实的工作,整个社会的气氛积极向上。
由此反观中国的道德标准,它是几千年来保障人权的诉求在专制皇权面前妥协的结果,是人在专制社会求生的几千年经验的总结。专制者意愿的随性嬗变,使这些道德标准不乏自咬舌头,不可理喻,甚至蛮横狡辩之处。举一个很有代表性的例子:在讲到方孝孺的悲剧时,人们为他到底是有气节的文人还是迂腐的儒生而争个面红耳赤,挤出一些玄奥微妙的理由论证他们的观点,相持不下最终达成的共识是文人明哲保身为上。这个共识是在不突破专制框架前提下的最佳妥协方案,但这却是一个社会一个民族的悲剧,标志着我们民族向善的勇气被专制强权扑灭。所以在中国社会我们普遍看到的是,在玄奥的道德理论的折磨下,在残酷现实的打击下,人们会无奈选择停止思考放弃对善的追求,变得麻木没有思想,有甚者最终沦落到抛弃一切道德原则,只以追名逐利为人生目标的地步。故只要专制延续,这类人伦道德悲剧也随之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