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1-07-20 21:52:43作者:
2010年7月3日,乌鲁木齐街头巡逻的防暴警察
新疆官方公布,两日前的和田市派出所袭击事件,是一起「严重暴力恐怖案件」,并非如早前所说的是恐怖袭击事件;至于犯事者亦被称为暴徒,而非恐怖份子或极端主义份子。评论员指,当局期望淡化事件,以免引起连锁反应。
新疆自治区政府网页20日公布,18名暴徒在事发前两天先后潜入和田市,购买、制造各种施暴凶器。到了18日12时许,暴徒按计划冲进和田市公安局纳尔巴格街派出所,手持斧头、砍刀、匕首、燃烧瓶、爆炸装置等,疯狂进行打、砸、烧,杀害3人、重伤2名群众和劫持6名人质。又在派出所楼顶悬挂极端宗教旗帜,纵火焚烧派出所。
公安、武警劝导不果,击毙行凶暴徒14人,抓获4人,成功解救6名人质,缴获大量作案工具。事件中,1名武警牺牲,1名特警、1名联防队员受伤。
公告指,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劫持人质,纵火、爆炸、杀人,攻击基层政法机关的严重暴力恐怖案件。
有关说法与早前有官员指事件为恐怖袭击并不相同,亦没有如网上流传般,行事者刻意到派出所旁犯案以引开警员,方便犯事者占据派出所。而在海外的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一直坚持,被杀和被捕的维族人士,原是不满收地安排和追寻前年镇压骚乱后失踪家人而在派出所外示威的群众。
时事评论员刘锐绍向本台解释,严重暴力恐怖案件一般不涉及恐怖组织,与恐怖袭击由恐怖组织发动是有分别的。他估计,以事件的规模,亦与恐怖袭击有距离。
刘锐绍认为,若界定为恐怖袭击,会予人新疆不稳的形象,引起连锁反应。预计当局是期望淡化处理事件,让时间冲淡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