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冤强奸罪29年 法院不怕赔钱怕问责(视频)

作者:张颂宇 发表:2011-07-01 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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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记者张颂宇采访报导】一封片面之词的控告信,让他枉坐五年监牢,背负29年强奸污名,妻离子散。已暮年的刘国强向看中国表示,虽然二十多年前已得到污告女子彭艺玲的忏悔,但法院至今不愿进入申诉程序,使他背负这龌龊的罪名入狱,至今不能面对女儿。“他们(法院)不怕赔偿,因为当时没有证据证明我有罪,现在怕被问责!”


(08:55开始有刘国强代理律师和彭艺玲的对话)


(彭艺玲1984年自白录音)

事件起因

刘国强原系河南平顶山市一公安干警,1982年7月5日凌晨一点左右,他在平顶山火车站巡逻时,由于当时时间很晚,一名年轻女孩引起了他的注意,刘国强表示出于好意送了女孩一程。然而,这一程却改变了他的一生。

之后,该女子彭艺玲到公安部门报案,指控刘国强强奸了她。当时在没有其他人证物证下,仅凭彭艺玲的报案口供,刘国强被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他的一生就此改变。

“受害者”彭艺玲当面悔过

就在案发第三年,平顶山市有关部门收到了彭艺玲的一封信,信中讲述了她在恋人逼迫的情况下错告了刘国强,彭艺玲当时只有19岁。“她的对象打她,拿烟头烫她什么的,她说她对象把她给耍了,也把我给害了。她说你原谅我吧!”刘国强回忆起彭艺玲对他忏悔时说。

受不了良心谴责,后来彭艺玲还和刘国强等人一起到平顶山市恒信公证处,对所写信件进行了公证,并在上面签了名,按了指印。刘国强的代理律师、河南博识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好民曾就此事和彭艺玲接触过。高好民表示,彭艺玲当时的男友可能是心胸狭隘等原因,变着方法地折磨彭艺玲,让彭去报案诬告刘国强强奸。

“法院不怕赔钱,但怕问责!”

刘国强难过地表示,30年了,很难承受法院为什么不启动申诉庭证程序,给他当庭质证说话的权利?“就一次次的草草驳回我的申诉,原因是因为他们没有证据能证明我犯有罪,他们心太虚,他们为什么要宁可冤死我也要保护一帮违法者呢?”

“我多次向法院提出我可以立字为据写出:‘我不要求问责任何人,不要国家任何赔偿!只要还我清白我能面对我的女儿。’我不能作当代的冤死鬼死不瞑目,更不能我死后连个烧纸的人都没有!我这个要求过吗!可他们说:‘那不行,一旦白纸黑字写给你了,就不由我们说了。’”

刘国强说到此,语带梗咽地说:“过去判我凭一个控告信,现在说我的证据录像、录音是假的、公证书是假的,那你又没有经过听证,也没有进行法律程序,你说我的是假的?他(有关当局)不给你讲理,糊弄老百姓,拿法律开玩笑,唉!”

“他们的意思说的很清楚,赔偿他(法院)不怕,完全是问责这块。他们怕问责,我就要一辈子这样受冤吗?现在他们不认,他认为老百姓拿它没办法,我冤你就冤你,你怎么着我?”

盼清白面对女儿,网友叹冤何时了

刘国强出狱后,成了一个被人看不起的强奸犯,这个龌龊的罪名让他的妻子也离他而去,还有当时只有五岁的女儿。在女儿幼小的心里,已经埋下了对父亲的厌恶,女儿不愿认一个背负强奸罪的人做爸爸,从此再没和刘国强往来。刘国强说,如今他只期盼能得到清白面对女儿。

刘国强一案在网络各论坛受到关注,网友表示:“个案子似乎并不复杂。没有证据可以断定刘国强有罪,却有那么多证据可以断定刘无罪,法院是干什么的?”有网友讽刺,赔偿当然不怕,因为是纳税人的钱。但这责任是哪个也不愿担待的,那会影响了乌纱帽。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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