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长青:桑兰的恶棍律师

作者:曹长青 发表:2011-05-18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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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泥马”!给桑兰打18亿索赔官司的律师海明在他的博客中说,他因新华社记者说桑兰可能撤案“脱口而出了国骂”,是因为“我使用咱们的国骂,是因为我爱国!用咱自己的国骂实在觉得舒服和自在。离开祖国25年了。国骂只有在网上才能听到了。想念哪!”

这就是一个声称在美国获得法学博士、并自称在纽约大学(NYU)做过教授的人在所使用的语言。就这样一个人,不仅为了媒体炒作弄出一个18亿索赔案,最近更出格,说评论这个案子的网民们有“语言暴力”,然后制造出虚名(John Does #1至#15)把他们也告上法庭。随后大言不惭地说“如果你心里是光明的,你嘴里说出来的话就也应该是文明的。”好一个用国骂爱国、想念国骂、使用国骂感觉舒服自在的“文明人”!

海明在博客上说,他要提告的15个“网络语言暴力攻击者”的第一个是我。但我们看海明的文章是怎么提到我的:“有一位姓‘草泥马’,名‘长青’的家伙,在网络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桑兰被丈夫和律师毁容’”。

就把海明这些得意的“国骂”翻译成英文,在法庭上公布一下,法官和陪审员还不得以为他们遇到一个疯子,要求律师协会查查他的律师资格是怎么拿的,即使不吊销他执照,也起码给个纪律处罚。

在这样一篇痞子文章中,他多处引用我文章的话,用双引号,却并不是原话,很多是编造、篡改;想用这种手段来煽动读者的极端民族主义情绪,用我的“政治观点”来转移读者对“桑兰被丈夫和律师毁容”一文所提及的问题的关注,更试图阻止、恐吓我对当事人以及海明本人的评论。此举可看出这个所谓的律师不仅没有职业操守,连打诽谤案的最基本常识都没有。

我是因为在中国被“封口”,所以在美国二十多年来一直特别关注言论和新闻自由问题,可能也是华文世界就诽谤案问题,写了最多文章的人之一。过去这些年来,我写过许多批评人的文章,也不是没有人声称要告,可还没遇到一个真正的“勇夫”,或者说,还没遇到那么蠢的华人。

2002年,我曾写了一组文章,揭露吴征、杨澜夫妇在学历、经历等问题上的造假(http://caochangqing.com/gb/index.php?Content=15),他们也同样试图用恐吓来封嘴。

杨澜、吴征远比桑兰、黄健有权势,吴征曾是新浪网主席;杨澜曾主持凤凰卫视,并是全国政协委员和申奥大使等;他们更远比桑兰、黄健财大气粗,他们可不像桑兰这样,找这么个颇具山寨版味道的律师,他们找的是曾代理美国《时代》周刊公司被印度尼西亚总统苏哈托状告诽谤一案的、正经八百的美国大律师事务所,而且已经把律师信用“信使”直接送到了我家里。但是我在收到吴征杨澜的律师信之后,一口气写了29篇正式文章,更进一步地揭露、评论吴征杨澜的问题,但却再也听不到吴征杨澜要起诉的信息了。

他们为什么不告了呢?就因为他们和他们的律师清楚,面对事实,他们在美国绝打不赢诽谤官司,所以还算很聪明地没有真正玩一场对他们损害更严重的游戏。

而今天,海明连我的全名都吓得不敢提,还告呢!海明声称要法院调查那所谓15个网上写作者,但既然他点出了我“攻击”他们的文章题目,并明确指出 “John Doe #1”是我,是一个真名真姓、一直在公众媒体发表文章的人、一个随便都可以找到的人,为什么还装模作样地声称要让法院去调查呢?毫无疑问,这又是借所谓起诉,来一波新的炒作而已。

结果呢,桑兰的起诉网友之举,不仅谁也没吓唬住,而是在网络上(尤其是国内的)掀起了一波更强烈的对桑兰、黄健和海明的声讨。就像当年吴征杨澜要设立警察网站,全球缉拿批评他们的人一样,更惹怒了网民。这次许多网友的帖子嬉笑怒骂加调侃,实在能让人笑翻天,娱乐效果绝佳。网友们最关注的是,还来不来得及进入15人名单,他们好可以来美国当被告。而且希望能被判有罪,好让美国海豹队去中国抓他们,乘刚到香港的小鹰号到美国。

中国人有个形容,说某种动物如果疯了,就见谁咬谁。这海明代理的桑兰案,是谁招惹他们,他们就告谁。现在更让人喷饭,把被告的律师也告了,就因为他对媒体回应了几句有关该案的问题。这海明律师好像压根忘了,他自己从这案子一开始就在海内外华文媒体上疯言疯语。如果海明那些疯话都让美国人知道了,他可真要把中国人的脸丢尽了。

明知是一起打不赢的官司,那这个海明这么“闹”,到底要干什么?我认为主要是两个原因:

首先,想靠忽悠、炒作、弄虚作假打名声。

这些年来,的确有很多中国人在国内、国外都靠忽悠、欺骗真的成了大名,或赚了大钱。这是中国特殊国情下的特殊产物。海明虽然来美国25年,但这个对“国骂”一往情深的骂主儿,明显对自己那满身的共产病菌严重缺乏消毒,不仅出口成“脏”,而且一有机会就用那身“毒素”污染美国这个相对健康、干净的人文环境。

上次他告CNN,就是这样一次污染。他明明知道CNN作为一个媒体,它有批评任何人的自由。那个主持人是表达一个观点,没有“事实指控”的错误,所以完全不存在可以打诽谤官司的问题。而且海明既不能代表13亿中国人,更没法告13亿的巨额。这点,海明如果不知道,就是法盲;如果知道,就是个恶棍,故意玩弄中国人的恶棍。

对,我在这里对他使用“恶棍”这个词,就像 CNN主持人用的“thugs and goons”是评论,是形容。海明要打诽谤官司,除非我发表文章说他“强暴了某人”、“欺诈了某客户”、“曾经贩毒、偷盗”等等,而且这些说法都没有事实根据;除此之外,海明得出具事实,表明我的文章直接使他的商业利益受损害;即使以上他全做到了,海明还得拿出证明,证实我有“事实恶意”;也就是说,我是在明知他没有强暴、没有贩毒、没有偷盗的情况下,而硬是要故意地、恶意地攻击他(这是诽谤案中最难求证的一点)。这样他才可能打诽谤官司。这么苛刻的要求,就是让人很难在美国对公众人物打赢诽谤官司,最大限度地保护言论和新闻自由。

这次海明代理桑兰索赔18亿、又告15个网友的做法等, 就像上次他告CNN案一样,不是法盲,就是恶棍。是恶棍的成分更大,为什么?因为这两个事件都不需要有多深的法学知识才能弄明白,常识推论就不成立。这个恶棍律师这次大概的确打出了名声,只是离“臭名昭著”就差那么一点点了。

其次,要煽动民族主义情绪,要靠种族情结来拉中国人的生意。

桑兰的摔伤,本来是一件和种族歧视毫无关系的意外伤残事件,无论从大会组织者,到保险公司,都和种族歧视连边都沾不上。而且在这个事件中,恰恰表现了跨越国界、种族的对桑兰的关心和友爱。海明却反过来指使桑兰告“种族歧视”和“国家歧视”。这倒真让人感到一种“恶意”。

人们只要上一下海明律师事务所的网页,就可以看出,这个人的专长,就是耍弄一些煽动种族主义情绪的东西,煽动华人对美国人的仇恨。而且以作秀为主。

他声称要告好莱坞影星莎朗史东,结果没告;

他声称要告骂了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的美国右派广播节目主持人林博(Rush Limbaugh),结果没告;

他声称好莱坞某部电影对华人不敬,起诉了米高梅公司,企图阻止该片拍摄和放映。此举没有下文。他以为自己是中国广电总局长,米高梅属他管。

他声称代表13亿中国人,告批评中国政府的CNN主持人,索赔13亿,结果不仅很快撤案,而且根本没诉13亿。一场欺骗华人的秀。

很有意思的是,海明一边在中国媒体上忽悠中国读者,做出一副极端热爱祖国的样子,但在这次桑兰的起诉书上,却在多处指控中国官员。大概以后中国政府也不会再买他的账了。我比较好奇的是,这个高调“爱国”的“玩主”,有没有帮中国人打过政治庇护官司?或许有心的网友去查查。

对,他就是一个“玩主”。这次是把桑兰和黄健玩惨了。可惜那两个昏了头的年轻人,还在继续在协助这个恶棍律师玩自己。我虽写了两篇文章指责他们,但对他们因不了解美国情况,而被这么一个恶棍耍弄,也颇有同情。

这次海明声称要告我,希望他别像吴征杨澜那样做懦夫,我正指望能上法庭,好让法官迫使海明先回答下列问题:

第一,“纽约海明律师楼”网页上(http://lawyerhaiming.com)说,海明是“美国法学博士”,那么他是哪间名校的法学博士?鉴于他的表现过于“山寨版”,不少网友质疑他是否有律师执照,也有人怕把自己孩子送错了学校。

第二,上述网页还说,海明是“前纽约大学(NYU) 教授”。那么他是从什么时间到什么时间,在纽约大学的那个系做的教授?教授哪门课程?

第三,上述网页还展示:“美国国会为海明颁奖”。那么,美国国会哪个部门、给他颁的什么奖?

第四,海明说当年撤销起诉CNN一案,是因为“受到巨大压力,律师本人会被罚款一万美金,并受到纪律处罚。不撤不行。”让他回答,压力来自何方?为什么此案会被罚一万美金?是不是这种告法是不负责任的胡来?为什么会受到纪律处罚?是不是因为他违犯律师操守?他忽悠中国人的企图是什么?

第五,海明2008年起诉CNN,号称索赔13亿,到底索赔多少?如果起诉书写的不是13亿,海明是不是个骗子?

第六,海明说,他在2008年给中国地震灾区捐款3000美金。请他告诉三千块捐给了中国哪个部门?请他出示捐款证明——支票、银行账单、收款部门收据。如果没捐出这个数,海明是不是个骗子?

第七,新华社报道说,桑兰的官司是由“华人律师领衔组9人律师团”在打。消息来源只有海明和黄健。海明说,“我们的律师团队有幸获得桑兰的委托,组成了由华裔,犹太裔,日尔曼裔,意大利裔,爱尔兰裔,印度裔,以及非洲裔的律师组成的‘联合国军团’代表桑兰调查和起诉所有相关责任人。”那就请海明把上述族裔的律师名单的英文全名列出并回答,起诉书是否由这九人签名、递交。如果没有一个所谓的九人“联合国军团”给桑兰打官司,海明是不是个骗子?

海明通过这个案子玩一圈,顶多是从“不为人知”把自己变成“臭名昭著”而已,但一再拿着诉棍乱挥乱舞的做法,最后,最重的损伤又都是落在了桑兰的身上。人们记住的,是桑兰使用这个素质极差的诉棍乱砍一气,结果都砍自己身上了。当然,那些一再反目、爆料的东西,都是桑兰自己在中国媒体抖落出来的。

也许,人们接下来要讨论的是,被“宰”成这样的桑兰值不值得同情呢?对海明这种“滚刀肉”应该怎么办呢?我实在不知道这“滚刀肉”怎么翻成英文,否则我先替他译好,为他写状子省时间。(caochangqing.com)

2011年5月17日于美国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曹长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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