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英国《英中时报》报道,英国内政部于近期公布了新移民政策实施“意向书”(Statement of Intent),对从4月6日开始生效的移民新法和技术移民配额实施办法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并公布了过渡时期的T1、T2签证转换或申请的办法。
尽管“意向书”还有待国会审核通过,最终定稿或与“意向书”有些许出入,内政部事先公布意在让有意海外招聘的企业“早作准备”。
过渡期安排
移民新法的实施将以今年4月6日为“分水岭”——T1(General)高技术移民类别将于4月6日起正式终止,所有在4月6日及以后申请T2工签的人士,将依照新法规定进行审核,即使申请人于4月6日前获得雇主担保证书(Certificate of Sponsorship)也要依照新法办理。
对于目前已经持有T1(General)签证,或之前非记分制下高技术移民签证的人士,4月6日之后申请延签,以其首次获得该签证时的要求为准,不受移民配额限制。已经持有T2(General)工签人士在新法生效后续签或申请更换新的雇主,可以不受新移民法的影响。
在4月6日以前获得公司内调签证的持有者不受新法限制,且在五年期后还可申请续签。此外,在2010年4月6日以前获得公司内调签证的职员在未来签证五年期满后还能够申请永久居留权。
T1 PSW(Post Study Work)签证持有人不能在4月6日后转换为T1(General)签证,但可以申请T2担保工作签证,且不受配额的限制,此外,此类申请人可以不用受新法“本地劳工测试”(Resident Labour Market Test, RLMT)*规定的影响。
学位水平职位与短缺名单
“意向书”采纳了移民咨询委员会(MAC)的意见,要求在四月以后申请T2的人士,职位类型需罗列在“大学学位水平清单”(Graduate Level List,G-Level)上。
申请者可直接登陆内政部网站查阅其职位的“标准职业分类编码”(Standard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 SOC),若职位不在这一清单上,又不属于短缺工种,则申请T2无望。
尽管清单以“大学学位水平”命名,但是T2签证申请人在递交签证申请时无需提供大学学历证明。同时,T2申请人在计算分数时,个人学历不再作为一个加分选项。
“意向书”同时说明,以往用于T2工签申请分数参考的短缺工种名单将因此修改,不在G-Level名单上的工种将被“移除”,但是G- Level上多是经理级别,或会计师、工程师与科研人员等职位,并无技术大厨、美发师、房产中介等“非学位水平工种”。
MAC方面表示将对这类仅在短缺名单上的职业种类进行重新审核,考虑是否保留一些“特殊技术人才”,有关的报告将在4月6日之前出台,届时政府将对此做出回应。
雇主申请工签名额有要求
据“意向书”规定,英国本地公司在聘用海外雇员时,必须首先获得CoS担保证书。CoS证书将分为两类,一类是受20700配额限制的 CoS(Restricted CoS),另一种是不受人数限制的CoS(Unrestricted CoS)。
雇主若申请受限CoS,需确认职位在短缺名单或G-Level名单上;或职位已经通过“本地劳工测试”(RLMT),职位薪酬达到最低薪酬要求。
雇主成功申请到CoS名额并不意味着雇员能够成功获批工签。持T2工签来英人士,要获得签证必须最少取得70分的积分。若雇主从英国境内聘用非欧盟国人士,包括从其它签证类别转为T2签证的申请人,已持有T2签证申请转换雇主的人士,续签T2签证的,可以获得不受限制的CoS证书。20700个名额将以首月4200个,之后每月1500个的形式进行分配。内政部将从3月16日起接受4月份CoS限制名额的申请。
内政部会根据雇主提供的招聘职位情况进行打分,最低要求为32分。若申请数超过当月配额的数量,则高分者可有限获得分配名额。
在短缺名单上的工种、且属于科研类职位(PhD Level),可以优先获得75分积分。不同薪酬水平也将给予相应的积分。年薪两万镑至20999镑为2分,之后每增加1000镑可多得1分。薪酬在£28000到£31999得10分,£32000到£45999的得15分,£46000到£74000得20分,£75000到£999999得25分,10万到15万镑的得30分。
永居申请会改动
从4月6日开始,有关永居申请规定的改变将有一定变动。原持有T1签证的申请人,薪酬水平必须达到上一次续签T1时的标准;T2持有者申请永居的薪酬标准必须符合政府对相应职位的薪资要求。这两类永居申请人无需参加ESOL英文课和公民课的学习,只要提供通过“英国生活”(Life in the UK)考试的证明即可。
内政部表示在2011年年底将会出台更多相关的永居申请改革条例。有关新设立T1人才引入类别(Exceptional Talent),修改T1投资移民、企业家移民相关条例的计划将于4月6日之后再审议并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