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村长命案的调查组组长,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沈强
【看中国记者甄贞综合报导】据凯迪社区30日消息,网友“yxtgzs”发表了题目为“乐清事件将对整个社会对百姓造成怎样的影响?”的帖子,引起网友的共鸣,网友认为这次乐清村长命案,温州警方的做法实在荒唐。竟然任命温州安置门贪官,同时也是钱云会生前揭弊点名者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沈强。
荒唐一:安置门贪官任命案调查组组长
12.25乐清村长命案的调查组组长,名叫沈强,是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在恶名昭著的温州安置门事件中,他也有份。黄正强是乐清市前市长市委书记,他在乐清的任期达8年,从2001-2009年,寨桥村的征地工作正是在他的任期内完成。死者钱云会生前在天涯发的帖子就直指黄正强:“黄政强、潘孝政政府仍调集公安民警镇压村民反抗,残酷殴打失地的寨桥村村民”
我们知道,这起命案之所以引起轰动效应,是因为死者生前曾为民请命,与“征地”背后的利益集团做不懈斗争并多次入狱,甚至在死前每天还惶惶不可终日担心再次被抓。突发“交通肇事”致其死亡后,网民最大的质疑就是,是否利益集团雇凶杀人或伤人制造“交通肇事”假象。最有作案动机的当然不是司机、车主或保安,而是征地纠纷背后的利益集团及帮凶,黄正强正是其中的一员。警方反复强调司机没有作案动机,明显是王顾左右而言其他,故意混淆视听。
黄正强和沈强,在温州安置门丑闻的名单中可以看到,他们得到的房子面积之大,位列第三、第四,是安置门中的第三第四大贪,他们曾经沆瀣一气,一起捞过利益,一起在丑闻的风尖浪口同呼吸共进退。安置门风波过去后,黄正强调到省工商联任副主席,沈强的副局长位置牢不可破。现在,荒唐的是,温州警方非但没有让沈强依法回避,反而让其担任钱云会命案的调查组组长。这样的安排,还有什么公平正义可言?
荒唐二:不对疑犯测谎,反对目击证人测谎
我国目前对测谎鉴定的启动程序尚无法律明文规定,而且测谎鉴定结论也没有证据的效力。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9年9月10日给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CPS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能否作为诉讼证据使用的请示》的批覆中指出:“CPS多道心理测试(俗称测谎)鉴定结论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鉴定结论不同,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可以使用CPS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帮助审查、判断证据,但不能将CPS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作为证据使用。”
对于公权力来说,法无明文规定则禁止,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进行测谎鉴定是非常慎重的,通常只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测谎,而不对证人进行测谎。因为对证人进行测谎,形同恐吓,将导致证人产生畏惧心理不敢作证,公开测谎结果如对证人不利则侵害了证人的名誉权,但证人却无任何司法救济途径可以保护自己的名誉权。
尤其是温州警方这种一边对证人予以“掌控”,一边公开高调宣布对证人测谎鉴定的做法,完全背离司法公正的原则,不但对两位证人形成强大的心理压力,而且对潜在的证人也是一种公然的威胁。即使温州警方怀疑证人做伪证,也应该在凶案调查结束后才能对证人进行羁押并对是否构成伪证罪开展调查。
温州警方的这种践踏司法正义的做法,如果不加以谴责和追究,必将造成将来司法实践中滥用测谎手段对证人进行恐吓的现象普遍化,导致更多的证人会为了明哲保身再也没有勇气站住来说话,其直接的危害性就是造成公民正义感的丧失、社会道德的严重滑坡,如同南京扶老太太案带来的道德灾难一样遗祸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