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刚门”受害者律师:集体沉默更可怕(图)

作者:文清 发表:2010-10-27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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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凤的哥哥陈林(视频截图)

【看中国记者文清采访报导】“刚门”事件持续发烧,目前陈晓凤的父亲委托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凯提供法律协助。就此一事件,看中国记者采访张凯律师与陈晓凤的哥哥陈林。

张凯认为此一事件演变至今,背后有其深层次的整个中国社会结构的冲突和矛盾,他说:“一个人撞死另一个人在一个社会当中是很多的,但这个事件却引起了大家普遍的反感和共振,很大的原因是官民之间的冲突,和一种比较深的矛盾在里面。”他认为:目前官民之间有一种张力和无法调和的积怨,此一事件的背后实际是一个社会问题。

对于日前央视采访李刚,而并未与受害者接触的情形,访谈中陈晓凤的哥哥陈林再次强调:我们是受害者,但是央视和对方撇开我们真正的受害者,进行了把我们剔除在外的一种沟通,这本身就是一种言论的不公平,这让我感到私底下有一种内幕,我是感到很气愤的。

目前张凯已经对河北大学师生发出一封寻求目击证人的公开信,但目前尚未有任何回应。对此张凯表示:这种撞人事件很可怕,但集体沉默更可怕。

针对目前警方的办案方向,张凯也不表认同。张凯表示:“此案应该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而不是以‘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

张凯指出,核心问题在于‘交通肇事罪’乃过失犯罪,但是我们看到他的情况不是一个过失行为,而是一个故意行为。就是李启铭明知道会发生危险,他是一种放纵态度。对于此一观点的确认,张凯认为应当查清肇事车辆事发时的速度,该指标非常重要,可以判断其行为是过失还是故意。如果远远超过法定速度,应当属于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就是故意犯罪。就不应该定交通肇事罪。

就两种不同罪行应该受到何种罚责,张凯表示:如果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比较重,甚至最高能达到死刑,如果态度好可能判刑十年或无期都有可能;以‘交通肇事罪’的话,就是比较轻的,那就是3到7年,因为有逃逸的情形。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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