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美国微软公司创始人比尔盖茨和投资家巴菲特联合发起的“捐赠承诺”行动4日宣布,已有40位亿万富翁或家庭承诺,将把自己的过半财产捐献给慈善事业。
根据“捐赠承诺”公布的名单,这40位亿万富翁主要为白手起家的大亨。除了盖茨夫妇及巴菲特外,还包括微软创始人之一保罗艾伦、甲骨文公司创始人拉里埃利森、纽约市长迈克尔布隆伯格、华裔生物制药大亨陈颂雄夫妇、《星球大战》系列电影导演乔治卢卡斯等。此外,洛克菲勒家族族长戴维洛克菲勒、希尔顿家族的巴伦希尔顿等大家族继承人和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创始人特德特纳也出现在名单之列。
“捐赠承诺”行动于6月中旬开始。根据其网站提供的信息,这一行动主要邀请美国最富有的个人或家庭参与,参与者承诺捐出过半财产,用于慈善事业,捐赠可以在参与者生前完成,也可等到他们身后再实施。这一承诺并无法律效力,但却是一个“道德承诺”。
根据盖茨与巴菲特推算,《福布斯》杂志所列美国前400名富豪名下财产合计大约1.2万亿美元,若能捐出一半,善款总额可望达到6000亿美元。巴菲特说, 尽管“捐赠承诺”行动才刚刚开始,但他们已收到很多回应。
190% vs 150%:慈善捐款比GDP增长更快
据美国The American杂志数据(截止2007年底)显示,过去半个世纪以来,在算上通胀和人口变化水平之后,美国的慈善捐助比国民经济的增速还快:50年内美国人均GDP增长了150%,而人均慈善捐赠数额则增长了190%。这意味着,在普通美国家庭越来越富有的同时,慈善捐赠不仅跟上脚步、还贡献了更多。
4.3% vs 2.1%:穷人比富人更愿意捐助
我们似乎习惯认为,乐于捐助的人往往因为生活已经富足,但美国劳工统计局的一组数据则从一定程度上否定了这个假设。据2007年数据,(美国家庭被按照收入分为5个部分)收入最低的美国家庭将其收入的4.3%捐献给了慈善机构,而最富有的那部分家庭只付出了其收入的2.1%,而收入居中的三类美国家庭里,捐助比例都达不到3%。
美国人比其他发达国家国民更热衷捐助
局目前公开的最完整可靠的统计数据显示,与美国人相比,其他发达国家的国民在慈善捐助上的热情可谓“遥不可及”:1995年,美国人均慈善捐赠的数目是法国人的3.5倍、德国人的7倍、意大利人的14倍。1998年另一组数据还显示,美国人也花在慈善项目上的时间,普遍也比这些欧洲国家的公民多。研究还发现,这些差异与诸如教育、收入、性别、年龄以及婚育状况没有太大关系。
美国人为何如此热衷慈善捐助
法律不仅为民间慈善划定鼓励框架,还提供监督和惩罚的重要职能,而这些都是民间机构难以完成的。个人和团体可以放心将钱捐给民间组织,因为每个州都有官员来确保捐赠者不会受到欺骗;一旦有人以慈善之名行骗,法律就将其投进监狱。美国政府和民间组织自二战后经过多年磨合,已形成一个比较合理的分工,这免除了美国人捐赠中的许多疑虑。
行善作为传统习俗,乐善好施者更被主流社会看重
美国人普遍乐于行善,与其文化传统也有非常大关系。乐善好施不是“锦上添花”,而是每个人应该从事的活动。有学者甚至指出,从事慈善已成为美国的一项习俗,17%的美国人称其捐赠主要受来自家庭(母亲)的影响。在英格兰,由于皇室一直倡导慈善,英国商人大多就受到这一传统的影响,相反,大革命中的法国政府放弃了慈善事业后,对社会行善的动力影响就非常大。
在当代美国,乐善好施还是特别被主流社会看重的品质。一个几乎众所周知的例子是,在美国想上好大学,申请者就必须要从事过志愿工作。据不完全统计,95%一流大学的学生,在高中时代就开始当社会志愿者。捐赠固然不完全等于慈善,但调查却发现无论金额大小,有过捐赠历史的人通常都乐于从事其他慈善项目、也更愿意在其他情况下帮助他人。
美国钢铁大王卡内基曾说过,“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至今,这句话仍被很多美国人奉为圭臬。美国人养成乐善好施的“习惯”,既有慈善根植于文化传统的原因,也是公众理性对待慈善的结果:社会对慈善抱有合理的期待,民间主导和政府监管结合进而形成比较明确的慈善制度,由此对希望参与慈善的人起指导作用。
从不期望政府做慈善:民间是主力,减税只作鼓励
虽然大部分美国人都希望富人多多捐献,他们却从不期待政府也如此慷慨。在美国人眼里,政府只提供公共服务,慈善让个人、企业和其他团体发挥作用,但慷慨者将获得社会的相应奖励。美国印第安那大学公共政策和慈善研究中心教授莱斯利?林科斯基就曾指出,在美国,当人们有困难时从不求助于政府,而是认为只能靠自己。实际上,美国政府从一战以后才开始介入慈善,从政策上去鼓励慈善事业的。
对于乐善好施的普通民众,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都给予免税奖励:例如,纳税人若捐出1千美元并按时交纳35%的税款后,她的这笔捐助将帮她省掉高达350美元的税金。2007年,美国民间慈善捐赠总额为3070亿美元,占到当年GDP的2.2%。而美国纳税人因为捐赠而少交的税款,已经成为所有“政府奖励计划”中最大的一笔数目:2002年,美国政府因捐助或其他慈善活动免去了1.4千亿的税款。
信仰促人行善:信教者年均捐款4倍于非信教者
多年来,各种统计数据均表明,在美国信教者比不信教者更爱好从事慈善。以2000年为例,在参加志愿活动上,信教者比非信教者的比例高出23%、在慈善捐款上高出25%。如按具体捐款金额和从事志愿活动时间算,对比则更明显,信教者年平均捐款数是非信教者的4倍、参加志愿活动的时间为2倍多。
对于信仰在促进慈善的作用,美国胡佛研究所一份报告曾称,原因可能有二:非信教者更倾向相信通过政府层面而非个人慈善来解决社会问题;其次,宗教既是促进“社会资本”的重要一环,也是美国社会关系重要的“调节器”,行善本身存在于很多宗教的核心理念中,在现实中反过来也促进了人们行善。此外,最乐于捐赠的人群——美国的低收入人口,往往也是虔诚的信教者。2010年5月一份调查显示,22%美国人称信仰对他们的捐赠行为有促进作用。
无信不捐:立法为民间慈善把关,法律保证惩罚欺骗
所谓人无信而不立,确立善款必能善用的公信,是慈善捐款的基本前提。让善款得以善用的制度设计,也是美国人行善的一个重要价值考量。比如,美国的免税制度不仅鼓励人们捐款,同时也有让国税局借机监管慈善机构与捐款人、受捐人之意。纳税人要想享有免税的权利,三方都得在资金上接受国税局的监督。
众所周知,民间慈善机构在慈善活动中承担着难以替代的角色,而美国人对这些组织有信心,首先由于它们大多都有合法的地位、在税务部门有登记,其次还与有第三方私人基金会监控有关。美国红十字会就曾因卡特里娜飓风后滥用捐款被批评,但其后他们迅速纠正后又获得了很多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