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一为本文作者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作者提供)
今天我到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我报告的是关于中国精神病的立法,精神病诊断,以及中国滥用精神病收治手段践踏人权的问题。
精神疾病已成为当前中国疾病分类中较为严重的一类疾病。据中国官方统计,五十年代的2.7‰上升到七十年代的5.4‰、八十年代的11.1‰、九十年代的13.47‰,2000年以后直线上升逼近21‰,保守估计精神病患者已达1600多万人,其中精神分裂症患者占半数左右。按照国际上衡量健康状况的伤残调整年指标(DALY)评价各类疾病的总体负担,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的排名中居首位,已超过了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及恶性肿瘤等疾患(WHO,1998年)。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资料,目前有超过5%的中国人口(约6600万)患有已经确诊的各类精神障碍,而全国有心理问题的人数总和则高达2~3亿。
中国第3次精神卫生工作会议更明确指出,目前中国的重性精神病病人总数高达1600万,而其中以“精神分裂症”的患者人数最多,达到600万人次,这相当于每60户居民中就有一例,且这个数字还正在以每年10万人的速度激增。
目前中国约有3000万青少年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其中,中小学生中有心理障碍的比例为21.6%~32%,大学生中有心理障碍的比例则为16%~25.4%。此外,全国每年有25万人自杀身亡,100万人自杀未遂,另有150万人因为家人或亲友的自杀而产生长期严重的心理创伤。
事实上,一系列的医学研究逐步揭示人的精神和肉体的相关性。随著心理问题躯体化倾向加剧,一些以往被当作普通脏器疾病来治疗的、不明原因的疼痛,现在被发现其根本原因在于心理问题。头部、颈部、腹部、背部、关节、胸闷等“小病”也有了“大隐患”。正是由于其隐蔽性,将近7成有心理问题的人尚处于“不自省”的模糊状态。
目前中国现有精神病院600多所,床位11万张,精神科医生近1.3万人,每年仅能收治住院精神病患者30万人次。大量精神病患者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精神卫生问题成为中国日趋严重的社会问题。
然而比这个问题更加严重的是,中国没有精神卫生法,现有适用精神病法规存在严重弊端。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中国法律法规没有统一的收治标准。中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造成刑法上的社会危害后果,“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天津市1991年12月的《收治管理危害社会治安精神病人办法》和上海市1986年9月的《监护治疗管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条例》就早已把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治安”行为的精神病人作为收治对象.
《法制日报》记者周斌最近一条两会报道被删除,但是他的文字和录音还是流传网络。在当前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的一个提案就很有新意地提出了一个堪称完美的解决方案,诸如,如“躲猫猫”、“喝开水”、“做噩梦”和“纸币开锁”的方案。吸取了临沂的成功经验和云南失败的深刻教训,他提议全国人大尽快制定《政法机关内犯罪嫌疑人意外死亡处理办法》,可以规定在嫌疑人死亡后的两个小时内应该将其直系亲属送入当地的精神病院,避免因家属到处喊冤形成网络群体事件,造成政法机关工作的被动。
李代表的这一提案受到很多政法系统代表的一致支持,大家都认为全国人大应该重视这一提案,尽快制定《政法机关内犯罪嫌疑人意外死亡处理办法》,在意外死亡发生后尽快将其亲属送入精神病院是避免群体事件发生的最好的解决办法,能够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中国地方政府官员利用这样的条例,可以将上访的人员、弱势群体、维权人士的合理抗争,坚持上访定性为“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治安”,将他们送进精神病院。
第二,送治人规定不清,收治条件不明。法律没有规定强制医疗的具体执行机关。从各省制定的条例看,大多规定由公安机关负责。因强制医疗具有人身强制性,只能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根据权威精神病鉴定结论。实际发生的状况是一些地方派出所,治安机构,乡镇政府就以非法手段将所谓违法公民关进精神病院。
第三,程序操作混乱,暴力药物人身伤害。根据中国行政法律规定,收治精神病患者应在通知当事人后生效,当事人享有申请复议复核的权力。鉴于精神病人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强制医疗应在通知监护人后生效。现有各省条例一般只规定在强制医疗后通知监护人。
案例:深圳邹宜均女士就是未经其本同意,因与家人有经济和家庭矛盾,被其家人联手精神医生,欺骗强迫关进精神病院。在广东黄雪涛律师的帮助下解救出来。后邹女士看破红尘出家做了尼姑。
第四,非法判定精神病者自己是精神病
全世界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实施了精神卫生法,而中国是没有精神卫生法的少数大国之一。没有精神卫生法,但是却有一群判定精神病的群体,有不专业的医生,包括有权利的领导人,都可以强令合法公民送进精神病院、。在主治医生眼中,普通国民,维权访民,异议人士等等所有“非主流”者,都是中国这个精神病院的备用“病源”。
自命为医生及其幕后操手。正因为他们是真病人、假医生,所以才会如此疯狂地“折腾”别人,“折腾”中国,以此来证明自己“这次是真的没有病”。
“北京市一位卫生官员星期四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透露:一个有关北京16所大学的调查显示,北京地区的大学生患抑郁症的比例达23%,在休学的大学生中,因精神疾病休学的比例达37%;在退学的大学生中,这个比例高达60%多。”——精神疾病成北京大学生辍学主要原因(RFA)。但是就是在这个精神病遍地的北大,一个北大法学教授孙东东,是北大司法鉴定室主任,也是司法鉴定权威专家。孙教授放言,那些老上访专业户百分之九十九有精神病,把他们送到精神病院是最大的保障。
刚过去的2009年被人称为“中共官员自杀年”。据不完全统计,这一年有13名官员非正常死亡。2010年伊始,两月间又有5名官员非正常死亡。专家认为官员自杀的主要原因为压力很大,受腐败的牵连。被自杀、畏罪自杀、杀人灭口、良心发现、迫害异己……2月5日凌晨5时许,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先进从其8楼的住宅跳楼身亡。经初步调查了解,刘本人近期严重失眠。
2005年5月,北京市相关机构对200多名中年官员进行过一项定向精神健康检查,结果显示,有近50%的人存在不健康倾向。安徽省黄山市委党校对100多位官员进行心理健康问题调研,发现官员普遍有较大“心理压力”,存在一定程度的“心理不平衡”和“心理疲劳”,以及“浮躁”、“压抑”心理和“焦虑”、“忧郁”等情绪。《人民论坛》杂志曾对全国各地100多名官员心理健康问题进行调查发现,80%以上的官员、特别是基层官员普遍存在较大的“心理压力”。
这些有巨大心理压力,浮躁、焦虑、忧郁、心理不平衡和人格分裂的官员,不是精神病也是精神病前兆,他们就是判定别人是精神病且将他人关进精神病院的人群、怎样让人信服、这些官员自己却精神病发作一命呜呼了。党国的理念就是:说你有病没病也有病,说你没病病了也没病,横批自己有病。
第五.中国当局利用精神病院,使成为迫害中国异议人士、维权人士、宗教信仰和修炼者的监狱。把人拘留了还有期限,逮捕了还可以请律师,那么送进精神病院呢?既然是精神病人,说的话是信不得的,药要吃,针要打,就是别想着出去。中国当局还制造一种国际精神病科学研究都没有先例的新的精神疾病名称:政治妄想狂、上访偏执狂、维权暴躁症、反社会歇斯底里症和政治迫害忧郁症等。冠以这样的精神病名词。对政治异己和维权人士、修炼者进行打压。中国当局在精神病医院不充裕的情况下,还专门腾出30几个专门的精神病监狱囚禁异议人士和维权人士。这些所谓精神病院都是公安警察把守,环境差,设备简陋。对病人采取残酷的治疗手段。
例证1.关押六四“暴徒”王连喜
现年54岁的王连喜原是北京西城区的环卫工人,六四期间因所谓的“8人纵火焚烧军车”案被判处死刑,后经二审后,王连喜因“精神障碍”改判无期徒刑,其余7人均被执行死刑。王连喜被关押18年后,于2007年7月出狱。近日,官方指称是“六四暴徒”的王连喜虽然获释,但自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夕关进精神病院后。自由还是受到限制,他不能通电话。
例证2.关押六四纪念王万星
1992年6月3日,王万星在北京天安门示威,要求平反“六四”,旋即被捕,并于当年6月30日被强行送进北京安康医院。这是一家北京公安局下属的精神病院,所有医生和护士都有警务身份。王万星说,他在92年未经任何司法精神鉴定,即从看守所被直接送进这家医院,开始了长达13年的“强制治疗”。
王万星离院病历说,王万星入院时呈“狂妄、自大、妄想”,经过13年氯丙咪嗪结合牛黄降压治疗后,仍然“思维妄想及思维逻辑障碍,其系统性妄想无明显改善。”此外,王万星所有生理指标均正常。
显然,对王万星这样由警方定义的“政治偏执狂”不足以构成王万星入院的精神病学诊断理由,也不属于北京安康医院允其出院的职权范围。类似的,北京另一维权积极分子、保钓人士、艾滋病救护非政府组织爱援会创始人胡佳,也告诉德国之声中文网记者,北京警方曾经多次当面威胁要把他关进安康医院。
中国公安系统精神病院的临床治疗还停留在极其原始和陈旧的水平,仍在普遍使用早已被世界其他国家摒弃多年的电击疗法,并在电击治疗时组织其他患者观看,竟成安康医院最常用的“集体疗法”。西方国家通常采用的集体心理治疗方式,在安康医院的临床过程中相当罕见。王万星还证实说,在他的13年病院羁押期间,曾经亲历两位病友先后被强制鼻饲灌食噎死、电击致死,而他们不过是普通的上访者。独立于中国卫生部门之外的中国公安系统下属的25所安康医院对外界仍然紧闭大门。此前,仅有一家天津的安康医院在1987接受过世卫组织的视察。
例证3.关押民运人士基督徒张文和
张文和是北京老资格的异议人士,上世纪七十年代因参与任畹町的人权同盟等活动而被以“反革命罪”入狱。张文和至今已二次被投入精神病院,一次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第二次则发生在2007年10月2日至2008年12月25日。张文和先生表示,现在的精神病院比上世纪的精神病院控制得还要严。2007年前,由于张文和一直参与北京异议人士的活动,当局出于报复于2006年4月、2006年6月和2007年8月,三次在张文和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实施了所谓“精神病鉴定”。
这三次都有北京通州区国保人员参加,他被关在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是所谓新改制的机构,里有七、八个病房,每个病房有四、五十人,整个医院共有三、四百“病人”。这些病人中,有的被关了一、二十年了.
例证4.关押上访群体。
我这里例举几个典型的例子。我们掌握的这样的例子超过两千多例,实际人数远远超过这个数字。
黄淑荣,6月10日的《中国青年报》和在此之前的6月6日的《南方周末》,分别披露了湖南省隆回县罗洪乡农妇袁德华和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农妇黄淑荣的上访遭遇,在省信访办公室,竟生生地被十多个人抓进了精神病院,并被捆绑——有一次捆绑长达18个小时,还被强迫打针、吃药。从1998年到2000年,黄先后五次被当作精神病患者强行关进精神病院,时间达210天。
何永阁是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何庄村的农民,因宅基地等问题而上访,2006年因上访何永阁被漯河当地电台电视台以“扰乱社会秩序”曝光,同样因为上访,何永阁多次被关“黑监狱”被殴打。不仅如此,何永阁还四次被关进精神病院,多次被“过电”。由于饱受打压,何永阁撰文说:“似乎50多岁的我,其实是37”。
例证5.中国精神病院关押地下工会领袖
曹茂兵是江苏阜宁县丝厂的工人领袖,去年十二月被解往羊城第四精神病院,并遭强迫服药。把独立工会的事告诉西方记者,是他的大错。第二天他就被拘捕,至今仍被关在精神病院。
例证6.中国精神病关押民间抗暴人士
湖北巴东县某宾馆服务员郑玉娇因不堪欺辱,用“修脚刀”刺死了来洗浴中心寻欢的当地招商办主任邓贵大。湖北巴东县公安局通报说侦技人员发现邓玉娇随身携带治疗抑郁症药物为由,将邓送往精神病院检查鉴定。法院以有罪免刑判决后,对外宣称郑玉娇到外地接受精神心理治疗。
为了一己尊严而奋起自卫并失手杀人的女孩子邓玉娇,按照一般的司法认定程序,必须要把握“无病推理”的原则,先进行第三方认定,然后确定具体执行措施。可在中国的长官意志下恰恰是本末倒置,以“说你有病你就有病”的“有病推理”原则,将邓关在精神病院,并先斩后奏,在尚无进行精神鉴定之前即强缚其身于病床,将原本无病者“变成有病”。而杀数名警察的杨佳,家属律师申请精神病鉴定却被法院驳回。可见谁得精神病是要党国政府决定的。
例证6.中国劳教所使用精神病院药物手段施虐
中国劳教所本身就是一个非法组织,所谓被劳教人员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凭着党国精神病领导们一撮合,说教养谁就教养谁。这些年,这些劳教所为达到对劳教人员的所谓转化、教育,采取方法是如同中国精神病院同样的方法,强迫被劳教人员服用国产奎硫平,利培酮与氯氮药物,导致服用者造血系统、心血管系统药源性肝损伤、急性肌张力障碍、静坐不能、焦虑,患者最难耐受的不良反应依次为:过度镇静、瞌睡、注意力不集中、思维受抑制、面具脸、步态呆板、活动减少、体重增加、静坐不能、焦虑。
例证7.中国劳教所使用精神病院药物手段施虐法轮功修炼者
美旋女士在中国是非常杰出的二胡音乐家,她多次因为修炼法轮功被强制带到公安局非法关押。一九九九年七月,她曾被拘留七天。自从那时起,她被强制拘留多次。第二次被拘禁四十二天,第三次六十天,第四次七十五天。随后经过一场法庭审判秀,她被判入狱4年。二零零一年她曾被铐在椅子上剥夺睡眠75天。
房思邑,目前在芬兰生活,二零零一年四月到七月间曾经历酷刑迫害。吉林610办公室特务伙同465部队给她注射不明药物,导致她休克、舌头僵硬、心跳减慢,身体和精神异常痛苦,出现幻觉、视力变模糊。
王惠敏,由于修炼法轮功,在中国被逮捕七次。为抗议中共迫害,她曾绝食长达四个月。期间她被灌食不明药物,导致其出现男性化特征,例如长胡须、出现喉结、胸部及腿部出现黑毛等。她也曾被连续九天剥夺睡眠。
例证8.中国劳教所使用精神病院药物手段施虐基督徒
2004年2月15日,基督徒朱桂芹在北京国务院信访办上访,被抚顺市公安局截访人员强制押回抚顺,送进抚顺市第五精神病院,关押摧残五天,她说:「他们把我送进去一句话也没说,精神病院的人就开始电我、打我,用电棍电我手臂、腿,说我不配合治疗. 在马三家劳教所里,她目睹了基督徒和法轮功修炼者遭到酷刑迫害的事实。她对记者说:「看到另一位基督徒,因为不写悔过书,被绑在热气管上27天,一天给吃一片包米饼,身体发出了臭味.
2003年在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劳动教养所,19岁张姓女基督徒和一66岁女性基督徒,她们都被判劳教三年,强迫写五书,认罪书、悔过书、保证书、揭批书等,没有写就被强制灌药电棍殴打。
由于中国家庭教会分布广泛,受迫害者常以为主基督受苦的精神,许多受迫害案例鲜为人知。
联合国在保障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原则中提到,1.确定一人是否患有精神病,应以国际接受的医疗标准为依据。2.确定是否患有精神病,绝不应以政治、经济或社会地位,或是否属某个文化、种族或宗教团体,或与精神健康状况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任何理由为依据。3.任何患者都享有世界人权宣言的保护。显然中国精神病院在此领域制度存在巨大的漏洞,实施存在公然践踏人权的行为。适用范围扩大,成为打击报复反对力量的工具。发生在中国精神病院,劳教所惨绝人寰的非人道行径,是公然对联合国人权宣言的挑战。
我们要求中国当局释放在中国精神病院、劳教所和监狱非法关押的政治异见人士、宗教信仰人士和维权人士.
我们要求中国当局给与受害者充分康复环境,惩治司法行政机关的滥权行为。我们要求国际社会关注中国精神病院践踏人权的事情,进行调查。对参与迫害的医生,国际社会给与谴责并禁止其进入自由国家从事国际医疗和学术交流活动。
我们要求中国政府接受国际社会和医疗组织的监督,建立精神卫生法,关闭黑监狱性质的政治迫害精神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