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几乎每个朝代都实行过禁酒制度,禁酒的原因主要出于爱民强国的考虑,具体原因各有不同,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执政者认为饮酒有许多危害,必须禁止。
史料记载,夏朝的仪狄发明了酿酒的方法,他把自己酿的酒献给禹。禹饮后,觉得很甜美,这引起了他的警觉,他说:“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从此,禹疏远了仪狄。可见禹清醒而能自制。果然不出禹的所料,历史上有名的暴君商纣王因为成天沉湎于酒而性情大变,终于使国家灭亡了。
有鉴于此,西周的周公在代理年幼的成王执政时,发布了《酒诰》,规定酒只用于祭祀、养老,凡是聚众饮酒的,全部速捕到周的东城处死。但它又规定,由于殷民已染上饮酒的恶习,不应乱杀饮酒者,而应先进行教育,说明酒的危害,说明商的灭亡,在于商纣王沉溺于酒池肉林之中。如果不听忠告而继续违反法令饮酒的,则全部杀掉,绝不容忍。
春秋时,齐景公和政治家晏子谈论治国之道时,晏予说,如果治理国家的人迷恋于酒,那必导致亡国。景公认为有道理,于是在全国内实行禁酒。
就象《酒诰》中所说的那样,群饮者更易滋事。所以在西汉初年,政治家萧何制定的《汉律)冲规定:三人以上无故饮酒的处以“罚金四两”。
饥荒时天下易发生大乱,富裕时天下也可能动乱。比如北魏太安年间,粮食丰收,家家储粮很多。粮多,酿的酒必定不少。不幸的是许多官吏和平民因酗酒滋事而打官司。文成帝拓跋濬认为这种状况长期下去对国家很有威胁,会因为富而亡国,于是下令:酿酒的、买卖酒的和饮酒的,全部斩杀,只有遇到吉凶或者迎接宾客才例外。
各代对官员酗酒也有诸多限制。如辽开泰九年,圣宗下令各职官应督促农民耕耘种植,而不得擅自酿酒,不过问农事。金限制得更严,海陵王正隆五年,规定官员在 工作时间饮酒的,处以死刑。元朝规定,军官因酗酒而打伤别的官员的,笞打37下;并记过;下级官员因酗酒而骂长官的笞打47下,解除职务并记过。明朝对官 吏酗酒也有惩罚的规定。如明宣宗宣德三年,御史严皑、方鼎、何杰等沉湎于酒,久久不过问政事,最后受到惩罚。
第二种情况是发生了自然灾害,收成减少,执政者为节约粮食而发布禁酒令。
如汉文帝为减少谷物的浪费而下诏戒酒。汉景帝中元三年夏发生旱灾,庄稼欠收,政府下令禁止酒的买卖,间接地杜绝了饮酒。东汉和帝永元十六年,兖、豫、徐、冀四州发生水灾。政府下令这几个地方禁止有关酒的一切活动。
汉顺帝时也因天灾而禁酒。南朝宋文帝时,扬州发大水,淹没了许多庄稼,主簿沈亮上书建议禁酒,政府认为有必要,于是实行。
唐肃宗乾元二年,天下发生饥荒,政府下令禁止酒的买卖。
清康熙二十八年,山海关外盛京等处,开春后很久都没有下雨,播种无法进行。康熙帝深为这些地方的收成忧虑。但这些地方的人却大量酿造烧酒,浪费的粮食 颇多。康熙帝便派户部侍郎赛弼汉前往奉天,会同将军副都统侍郎等严加禁止人民酿酒。
第三种情况是国家百业待兴,或战备需要,而禁酒节约粮食。
东汉末年,曹操决心统一中国,当时连年军阀混战,为保证军队的粮饷, 曹操制定了《酒禁》不准酿酒饮酒。同样,三国时蜀国的刘备为增强军队的抵抗力,严加禁酒,凡是酿酒的全部处死。
十六国时后赵皇帝石勒认为,国家刚成立,人民的财富储存还不多,于是禁止酿酒。实行几年后,赵没有了酿酒者。
明太祖朱元璋在定都金陵时便制定了禁酒令,以减少米麦的浪费。丙午年(1377年),又下令农民不准种糯稻,以阻塞造酒之源。朱元璋的禁酒措施可谓更坚决更彻底,是从根本上禁止酒的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