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9-12-18 00:45:14作者:作者:Eberhard P. Barg
一位中国教师在德国短期进修期间,参加了一个旅行社组织的意大利旅游团。在意大利的高速公路上不幸发生了重大车祸,多位旅客受伤,这位教师右手断了,右臂和右肩多处受伤。他先在意大利接受治疗,而后转到一家德国医院,尽管医生尽了很大努力,但直到他回到中国也没能恢复右臂功能。这位身为父亲的教师因此失去了原来的工作,工资减少很多。
令人震惊的是,尽管这位教师在一家德国医院躺了几个星期,却没有得到任何法律上的援助。直到他必须离开德国的前夕,才偶然有一位华人帮他联系了一位德国律师。在翻译的帮助下,律师在病床前跟他进行了交谈。律师发现,他显而易见是无辜受害者,但对自己所享有的法律权利却一无所知。
在德国,每辆汽车都必须购买汽车保险,而旅行社也为每位游客购买了事故保险,也就是说,一旦有意外发生,相关保险公司会支付赔偿的。组织这次意大利之旅的旅行社不想履行其应尽的赔偿责任,甚至连旅游大巴司机的地址都不清楚。后来律师通过意大利警察的记录,了解到车祸的更多细节:车祸是巴士司机超车时发生的,也就是说,旅游大巴司机对车祸负有责任。
这样,问题就很明确了,车祸受害者应向上述的人和保险机构索赔,而且他因车祸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也应该从上述个人及保险机构得到补偿。在这个过程中,律师的帮助是十分必要的,到目前为止,一家保险公司已经承担了这位教师在意大利和德国医院的医疗费用,现在还必须根据该教师伤残程度和工资下降幅度向他们提出赔偿金以及后续损失索赔。可以一次性巨额赔偿,也可以先付赔偿金,然后每月补偿以前的工资和车祸后的工资之间的差值,直到去世。但是即便如此,这位教师也无法拥有车祸前的生活品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