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特大涉黑案开审 被告当庭集体翻供(图)

发表:2009-11-04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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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名犯罪团伙成员鱼贯出庭。控诉他们罪行的卷宗装满一购物车推入法庭。


旁听者进入法庭前要接受安检。

11月4日报道 11月3日,东莞特大涉黑案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该团伙头目被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项罪名。该团伙成员达60多人,在长安上沙一带称霸一方,强收保护费、敲诈勒索、暴力抢劫,初步被查出共犯下各类案件26宗。

昨日上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内,公诉人将装满卷宗的购物车推入法庭,19名被告身着囚服,挤满了被告席。其中13人是80后,团伙头目王琳1983年出生,贵州人。

检方指控,该涉黑组织近3年来活跃于长安上沙、沙头、厦岗等社区。其头目王琳2006年自立门户后,迅速网罗了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杂人员,通过暴力、威胁或开设赌场、放高利贷、替人收债等手段,获取经济利益,长期有组织地实施抢劫、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违犯罪活动,称霸一方。

王琳被控犯有8项罪名: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据被告此前供述,王琳为了树立威信,巩固老大地位,多次假借生日之名,迫使众多马仔和几个社区的商家服从其管理及非法保护。王琳对成员管理严格,如教训不参加生日会的成员,驱赶擅自冒其名义收取保护费的成员,殴打清除不服从管理的成员;同时,王琳还以借钱吃饭、帮人出头、安排看场等手段笼络组织成员。

昨日庭审时,受审被告却集体翻供,概不承认自己是涉黑团伙,多数骨干称与王琳只是普通朋友关系"干活"不需要向王琳汇报。

抢劫小汽车成家常便饭

2006年8月的一天,肖勇(团伙骨干)玩得无聊时提议抢劫非法营运出租车,于是以租车为名抢了一辆的士。同月18日,肖勇从深圳租用一辆捷达小汽车,返回长安厦岗某酒店后门处,其他4人持刀洗劫车主财物,并把车主刺成轻微伤。

2006年9月22日,李文兵(团伙骨干)在广州广园租用红色铃羊车回长安,沿途发短信通知王琳在上沙第二工业区动手。停车后,王琳等人用摩托车撞小车,趁司机下车查看时对其实施抢劫。

特别中意敲诈美发店

王琳们经常敲诈上沙的美发店,有时理由是店里"有人得罪人",有时找个托自称"被理坏头发"要求赔偿,有时是"排队等待时间太长"。2008年8月的一天,金猛(团伙骨干)等人来到上沙中山路冲击波发廊内,金猛称女友的头发被烫坏了,要店主拿1500元赔偿。

只要给钱就敢置人于死地

只要给钱,王琳团伙就敢将人置之死地。2007年5月,孙某与陈某在别墅地皮的买卖款上有争议,请王琳教训陈某。王琳带人在别墅工地上把陈某砍倒,孙某同伙认为砍得不够重,于是王琳开车倒回,在陈的脚部又砍几刀,砍成轻伤。王琳则得到5000元报酬。

2008年2月份,王琳等人在上沙一出租屋里找到李某,以李曾打伤其手下的兄弟为由,用手铐铐住进行殴打,还拿出匕首威胁要挑断李的脚筋,李某被迫答应赔偿2万元了结此事。

当众开枪吓跑对手

2009年4月17日,马攀峰(团伙骨干)到长安某国际酒店K T V与李某商谈马欠李的债务,谈崩后双方纠集人马,持枪支砍刀对峙,王琳赶到,拿出来福猎枪朝天开了一枪,在场参与斗殴者四散逃跑。王琳随后将猎枪、二支仿六四手枪及二把大砍刀交给长安上沙宝銮酒店保安大队长藏好,后又藏至一塑胶厂内。今年6月被公安机关起获。


来源: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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