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通报警车撞死人 民警公车私用被停职

作者:杨伏山 发表:2009-08-23 00:01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厦门市公安局一警车本月二十日肇事致一死一伤事故发生后,警方高度重视、缜密调查,二十二日向此间媒体通报了调查结果: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确定驾驶该警车的范某华负全部责任,行人通过斑马线系正常通行,无违规,不负责任。

厦门市交警支队副队长周鲁江二十二日下午向此间媒体通报说,八月二十日二十一时四十六分,该市思明交警大队接市公安局一一0指挥中心指令到达事故现场,迅速展开现场勘查调查,固定证据。民警分赴医院查看伤员伤情,了解事故经过,并制作询问笔录,协调相关警种对有关尸体、车辆等展开相关调查,并立即将肇事驾驶人送到医院抽血验酒精含量。

交管部门查明:事发当晚,范某华受厦门市公安局民警王某邀请到湖滨南路一酒家吃饭。二十一时二十五分吃饭完毕后,范某华驾驶王某开来的,王某坐在副驾驶座上。二十一时四十分许,当范某华驾车行驶至鹭江宾馆对面路段时,遇由西向东在斑马线行走的行人黄某(女,四十三岁,厦门人)、谢某(男,三十八岁,泉州人)时,没有采取规避行为,将两人撞伤。黄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周鲁江介绍,经抽血检测,事发时范某华的血液酒精含量为二十毫克/一百毫升,属于酒后驾车。范某华系今年一月五日取得C1驾驶证(准驾车型为九座以下汽车),驾驶该警车(十二座)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范某华已于二十一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厦门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蔡添源介绍,此事故中责任民警王某公车私用,违规将警车交给饮酒后的非警务人员驾驶,该市公安局已将其停职,关禁闭;警方正在抓紧时间调查处理,将依调查情况迅速作出严肃处理,决不袒护。

据了解,厦门市警方和肇事者单位今日下午已前往事故受害者家中慰问。

来源:中国新闻网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