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一名大陆男子黄南华(又名黄小明,50岁)因为非法持有枪械被香港警方逮捕,身上还搜出壹传煤集团主席黎智英以及香港民主党前主席李柱铭的地址,警方怀疑受雇到香港暗杀,但这名男子22日接受侦讯时仅承认计划“教训”某些人,否认暗杀行动,也拒绝透露教训的对象是谁。
香港高等法院将继续审理有关大陆男子黄南华私藏枪械,并涉嫌意图伤害香港前立法会议员李柱铭和壹传媒集团主席黎智英的案件。
香港检方透露,被告黄南华(又名黄小明,50岁)去年8月中抵达香港之后,曾经到过香港民主党办事处,也就是党主席杨森和创党主席李柱铭的工作地点观察环境。
隔天黄南华搭乘计程车经过旺角时,被警方拦截检查,从他身上搜出一把自制手枪和5发子弹,还从皮夹内找到两张纸条,分别写着李柱铭及壹传媒主席黎智英的名字,以及一张黎智英的照片,上面写了两人经常经常光顾的餐厅的名字和地点的资料。
据检控官透露,警方发现手枪和子弹是由另一名男子走私进入香港交给黄南华的。并表示,警方不知道黄南华的具体袭击目标是谁,以及他究竟想对目标造成什么程度的伤害,不过有理由相信黎智英以及李柱铭是最可能的目标。
三缄其口
李柱铭在22日作供完毕后,即在庭外被大批传媒包围,惟他对于案情则三缄其口。他明确的向传媒表示他谢绝一切访问,因为案件尚在聆讯之中,自己是证人就算已完成供词也不能评论本案,以致有记者欲问其部分提及食肆的名字及地点详情,他都拒绝回答。
黎智英23日早上由数名男子贴身陪同到高等法院作供。他形容与李柱铭关系很好,李柱铭是他其中一位好朋友,并指不相信任何人会同时伤害他们2人,又强调自己并无欠债,亦没有与人结怨。他集团旗下出版的刊物不同的政见,相信不会令任何人不快而对他不利。
目前,黄南华否认自己“携带枪械及弹药意图犯可逮捕罪行”及交替控罪“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2罪,控罪指他于去年8月13至14日,在港携有一枝自制的自动上膛手枪,及5发64式7.62毫米口径弹药。
至于案中的污点证人何维锦作供时指,四年前认识被告,去年7月被告要求他查李柱铭办公地址,1个月后被告要求何维锦由深圳带一件物品回香港,何维锦指第2日过境才知道是手枪,他交收物品时被告给了他2500元。案件星期三继续审理。
香港警方透露,由2005年起至今年4月,警方共接到43宗涉及知名人士的暴力及刑事恐吓案件。且案件性质多为恶意破坏名人的宣传横额或作滋扰。
根据警方的定义,“知名人士”即时事评论员、议员、活跃社运人士等,而在43宗案件中,共有17宗成功破案,破案率为39%。公务员执行职务期间被恐吓或暴力对待的案件数字,5年来共有91宗,其中有81宗能够侦破,破案率达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