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9-06-07 22:31:29作者:李志德
因应两岸直航及开放陆资来台投资,政府昨天宣布大幅松绑大陆专业、商务人士的来台限制,由先前的十四天,放宽为一个月;此外,大陆专业及商务人士来台,我方将直接将证件发给本人,不用再到港、澳换证。
移民署副署长何荣村昨天在新闻局召开记者会指出,去年约有五十万人次的大陆专业人士来台,并有约八万人次的大陆商务人士来台。为了让这类大陆民众往来更顺利,内政部已经在五日发布修正"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及"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商务活动"两项许可办法。
修正后的法规包括多项放宽措施:大陆专业与商务人士来台的通行证件将可随身携带,不再由移民署机场服务单位保管;如果遗失,可透过海基会、海协会的管道协助补发。
何荣村指出,未来不论商务人士、专业人士来台,将依申请来台的行程表天数,移民署会主动增加五天停留期间,以便利这些人士的观光活动。但商务人士来台从事商务访问、考察、会议、演讲、参加及参观商展的时间上限,则从十四天放宽到一个月。
以往大陆专业、商务人士来台,要在一个月以前申请,现在缩短为只要十四天。至于专业人士的界定,除已开放的十九类专业类别外,再增加大陆地区优秀专业技术人士类。
有关放宽企业邀请大陆商务人士来台的人数限制,何荣村表示,营业额新台币三千万元以下本国企业,从每年邀请十五人次,放宽为四十五人次;三千万元以上的企业,则从每年邀请五十人次来访,放宽为两百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