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传深大有人被批捕
有关深圳大学"出事"的传言,目前在深圳大学部分老师耳里,已属于半公开秘密。有老师称,学校多个处长甚至是院长,都被深圳市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个别学院连续近两个星期不见主要负责人,导致学院工作几近瘫痪状态。而事实上,此传闻早在上月中下旬就已显端倪。
3月25日,深圳教育系统2009年度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在当天的会议上,深圳市教育局局长张宝泉曾透露,深圳有一所大学多名员工涉嫌工程腐败而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当时,他并未明确说是哪一所高校。
司法机关证实批捕传言
来自深圳司法系统的信息4月7日确认,深圳大学确实"出事"了,有五案六人涉嫌工程腐败,这些人已经于清明节前被深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正在侦查当中。熟悉法律程序的相关人士介绍说,进入检方批捕程序,说明已经掌握的事实足以相互印证,可以将涉案人送上法庭。
深圳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师猜测,深圳大学在2004年左右兴建了包括文科楼、理科楼等一批校园建筑,涉嫌腐败的人员出事可能与这批建筑有关,早在几年前就听说有人一直在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
制作假合同套取公家财产
4月7日,深圳中院开庭审理的原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发展研究中心多名员工伙同深圳大学一名系主任涉嫌集体贪污百万余元一案。该中心率先接受法庭调查的两名被告人则均不认罪。
此案涉及人数多达8人,被告人担任的职务包括深圳市市政工程咨询中心副主任、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副主任、深圳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交通工程系主任等职务。
根据检方指控,2001年5月,被告人曾×康任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期间,得知自己即将调任,便产生了侵吞交通中心公款的念头。他与交通中心的几个人制作了《快速发展城市的城市交通综合治理研究》、《城市交通设计中以人为本的综合应用研究》、《深圳市居民出行分布与方式划分模型研究》、《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CAD数据管理系统》四个虚假科研项目合同书,将交通中心的公款转到深圳大学,再通过时任深圳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主任的被告人庄×提出款项而后共同占有。
2002年12月29日和2003年1月7日,经曾×康、闫×审核同意,交通中心向深圳大学财务处支付了四个项目的首期款共人民币186万元。2002年1月至2003年3月间,庄×指使李×用假发票和伪造工资表等手段将上述项目款从深圳大学财务处套取,并根据曾×康的指令,先后分给曾×康50万元,闫 ×20万元,曾×、邹×赐、张×、阮×健、薛×各 15万元。2003年10月,深圳市市政工程咨询中心办公室主任顾×根据曾×康的指示,在庄×处支取10万元用于单位开支。其余款项深圳大学及深圳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分别提取管理费93000元、49080元,税金5385元,余款162535元被庄×占有。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