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青山:一个为犯罪份子开脱罪恶的人民检察院

作者:肖青山 发表:2009-02-03 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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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日,劳工维权人士肖青山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控告东莞市第二人民检察院,结果被省检察院的门卫拦住,当时才十一点半,门卫却以检察院工作人员已经下班为由,拒绝肖和同伴进入。肖青山忍无可忍,在省检察院门口挂牌抗议。



 肖青山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抗议

一直到下午将近十四点,迫于压力,省检察院工作人员才无精打采、很不高兴地接待了肖和同伴。

一开始工作人员看过肖青山的控告书后说,公安局不接警、不出警、不立案、以及东莞市第二人民检察院渎职等问题不属他们检察院管辖。

肖青山质问接待的工作人员:请问检察官同志,公民是否有控告的权利,是不是你们管,受不受理,接不接控告材料?请给我一个书面的回复。接待的工作人员说:"我们从来不用给来访的书面答覆,今天我们来听你们说,就是很给你们面子了。要是其它人,我们都不理的。"

肖青山听了后十分生气,说:"你不给,我就继续挂牌子,反正我把行李都带来了。"最后这个工作人员在自知理亏的情况下,又叫来两位纪检监察处的工作人员过来,由这两个人接待肖和同伴。

后来的这两人,看了肖青山的控告书后,其中一人问:"你是律师吗?"肖青山回答说不是,这位工作人员一听说不是律师,马上说:劳动局抄你办公室是合法的,你们去和劳动局商谈。

肖青山问道:"你根据哪条法律说劳动站可以抄、抢东西?"这位工作人员哑口无言,但马上又转口说:可能劳动站执法过程有瑕疵。

肖青山又问道:"报警公安不出警,检察院收到控告材料后半个多月不给答覆,也是对的吗?"该工作人员回答:"不出警这是公安局的事,你找公安局就行了,东莞市第二检察院可以不用给你们答覆。"

这时肖青山说:"你们不给书面答覆,我就不走。"同时拿出法律条文来给他们看,上面明明白白地写着接到控告后要给书面回执。

最后这两位工作人员看实在说不过,才叫手下开了一个群众来访复函给了肖青山。肖青山拿到复函后才离开省检察院。

当时和肖青山们同时在省检察院的,还有几位是控告公安局犯罪的,却被省检察院的骗走了,像踢球一样,让他们去公安厅上访。虽然肖青山的十万元人民币被他们抢走了,生活十分艰难,但是他不会因此而放弃,一定会为了正义而继续与暴政斗争到底。一直到流完最后一滴血!

肖青山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抗议

来源:看中国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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