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一言:分权、权利、反抗,三种权力制衡

作者:张三一言 发表:2008-12-11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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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制衡的三个种类:
权力内部分权制衡三权分立
制度内权利制衡 反对党、民间团体、传媒等
制度外制衡 民众反抗的权利 包括暴力反抗


一个合理且正常、合理的政权必须具备三个制衡才能生存和持续发展。一是权力内部的三权分立相互制衡;二是制度内公民社会的权利对权力的制衡,例如反对党、传媒舆论、结社、集会罢工…等等政治权利对权力的制衡;三是体制外公民抗命、反抗的权利(包括法外行动、暴力革命等)对权力的制衡。

有了这三个制衡权力才不能作恶,制度才不敢作恶。换一句话说就是,你想要一个良好合理的权力(政府)得以存在和发展持续,就得有制止它向不良好不合理方向发展转变的制衡力量。以上三个制衡(尤其是第三个)就是这个力量;它让权力和社会不得作恶和永远不得作恶;视民众为敌的政府本质才能得到克制。

为什么人们总是把制衡等同于三权分立和政权外的上体制内制衡,排除第三种制衡?

成熟的民主社会在第一二种制衡下运作良好,尚未出现要用第三种制衡的恶政府;这是因为第一二种制衡代替了第三种制衡功能,因之没有必要启动第三种制衡,而不是没有第三种制衡或不需要第三种制衡。于是人们误以为民主社会只有两种制衡,或只要两种制衡就足够,因而忘了第三种制衡。既然是第一二种制衡代替了第三种制衡,这就说明第三种制衡是存在的,也是不可少的。事实上第三种制衡才是最有效最根本和最重要的。因为第一二种制衡要掌握权力的统治者同意才能实行,就是说,我权力者不同意,你的制衡就失效了。第三种制衡并不需要统治者同意,只要民众一致同意就可单方面实行,这就可让统治者不得不怕、不得不服、不敢让手中权力向恶坏方向发展。

因为第三种制衡有进入实质操作以推翻现统治者的功能,所以,具有极强大的威胁力量。这威胁力是很可能让民众暴力反抗不进入实质阶段而起作用。即在暴力革命总暴发前专制政权处于生死存亡之前夕,统治者被迫进行政治改良。就目前形势看来,现在中国大陆正是这一阶段的前夜,离总暴发阶段并不会很远。若共产党理性又及时地回应局势而进行政治民主过度,即可避免因革命而灭亡的命运;否则可能是同归于尽,最可能是民主生专政亡。

在非民主的专制社会,权力已经是坏了、恶了,在这种权力和制度上第一二种制衡根本就不存在,现在一些人大谈特谈中国大陆的第一二种制衡是空谈,更多的是存心对民众麻醉或欺骗。像中共那样的极端集权的独裁社会的统治者完全否定、反对三种制衡,又因为三种制衡中最致命的是第三种制衡,所以特别反对和否定它。现在中国大陆最需要的是第三种制衡,以第三种制衡(法外行动、革命,包括暴力革命)争取第二种制衡(自由空间和权利),再争取第一种制衡(民主制度)是中国民主化优选道路。

为什么反对和否定第三种制衡声势那么强大?

主要原因当然是共产党喉舌、五毛、受雇和义务御用文人开动宣传机器制造谎言歪理的结果,但是如果只是他们一方面的作为,效果有限。反对和否定民众暴力推翻暴政之所以能成气候,是因为得到了自由民主方面的人道主义、和平主义、非(反)暴力思想、反革命理论等正理的外援。共产党用强大政权暴力否定和反对民众暴力,使用的是有形的立时见血的硬实力;自由民主方面的人道主义等方面是反对所有暴力,其理想无疑是正确的、用心无疑是善良的;本来也是给专制统治者以道义压力,是软实力。但是,客观上,很悲哀。悲哀表现在:这些正确理想和善良用心的压力对当今统治者不起作用;因为他们目前只会听实力的硬语言,对没有硬实力的道义软实力语言是听不明或不愿听的。即是说共产党受到的只是微不足道的道的义软实力压力。这么一来,使用暴力抵抗暴政迫害的民众,受到专制统治者的镇压硬实力和自由派的反暴力软实力两面夹攻,造成致命的打击:因为民众是认同道义力量的。就是说反暴力压力的实效只倾向民众,于共产党无碍。

悲哀也表现在共产党的暴力夺权历史到现政权暴力护权和暴政,他们年年月月日日时时刻刻的暴力操作,人们已经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或者说对此情此景已经视觉疲劳、听觉疲劳、感觉疲劳;而民众暴力抵抗则是\"新生事物\",成为注意力的焦点。在这样情况下,所有反暴力的舆论和道义压力就往人们的注视焦点集中。反暴力成了专门反民众暴力不反专制暴力。加之,近年所有反暴力舆论都是因应出现民众暴力事件而轰起;最近的反暴力舆论高潮就是因翁安暴动和杨佳杀警而起。反暴力目标明确是针对民众的。

一方面反对和否定民众暴,一方面对统治者暴力视若无睹听之任之,这实质上是压制小暴力、正义暴力、被迫的暴力;维护和助长大暴力、反正义的暴力、主动的暴力。自由民主方面的人道主义反暴力悲哀的结果就是客观事实上维护和助长共产党的暴力。这是反暴力不分正义暴力和非正义暴力,不著力先反权力暴力的恶果。这也证明了在目前大陆政治现实中抽象地谈反暴力,平均地反朝野双方的暴力,在政治上和策略上都是错误的。对翁安杨佳启用暴力,我认为首先要承认其正义性,然后才是在首先反对共产党暴力,并在共产党放弃暴力前提下反对他们的暴力。

上面我们谈了民众暴力对维护和持续发展良好合理政权的必要性和存在强大反对以暴力制衡权力暴力的思潮;现在我们或可从反面观之,从共产党特别反对和否定第三种制衡就可以断定,民众没有暴力推翻暴政的权利有利于专制独裁政权的保持发展和持续。可见,用暴力推翻暴政不但能说明它是制衡权力恶性化的必要条件,更说明它是目前政治形势的需要、是民众的权利、是民众的义务。

这一方面,翁安和杨佳只是给我们做了一个榜样而已。

现今盛行一个观点:民主政权禁止暴力推翻政府,所以暴力是非法的、反民主的。
怎样看待民主政权禁止暴力推翻政府?
我的回答是:这个规定有违民主本质,是权力恶性本质对民主精神的侵蚀。

2008/12/5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议报》第38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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