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8-11-20 13:20:16作者:
四川地震灾区再次发生官员自杀事件,2008年10月19日上午,绵阳市政府人事教育处处长何宗华从绵阳城区临园干道"宇隆大厦"15楼跳楼自杀,当场死亡。
据四川在线19日报导,19日上午,何宗华独自一人来到绵阳城区临园干道"宇隆大厦",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入住该酒店15楼1510房间。11时20分左右,宇隆大厦五楼某公司一员工发现有人摔在大厦3楼平台处,并报警。
急救人员和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证实坠楼人员已当场死亡。
据警方介绍,在何宗华登记入住到进入1510房间至警察赶到这期间,该大厦监控录像证实没有第二人到过1510房间,该1510房间在何宗华入住前一天也没有人入住过。结论认为:何宗华的死亡系高坠致死。
何宗华,1968年10月出生,1990年7月毕业于四川大学中文系,1995年7月从游仙区政府办公室调绵阳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至今,2006年3月起任绵阳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处处长(正科级)。
绵阳市政府办公室在2008年10月下旬的中层干部轮岗时,决定将何由秘书四处调至人事教育处。坠楼前,何宗华已到人事教育处工作。
跳楼事件发生后,当地警察迅速"公布"跳楼原因:何宗华患有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和重度抑郁症。但是这一说法遭到网民的广泛质疑:"9个小时就可以定夺为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和重度抑郁症?""请问组织部,有精神病的人也能当官吗?""明摆着受打击报复想不开自杀的!"
据悉,何宗华是地震后绵阳灾区继董玉飞(原北川县农办主任)和罗世斌(原平武县移民办主任)之后第三位非正常死亡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