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媒体上说中国要评选国花国树国鸟,一晃过去5年了,到现在连个国字号的影都没见着。原来是争议太大导致进展不顺。去年国花之争尚无结果,近日国鸟之争又起波澜。齐齐哈尔力荐的丹顶鹤曾一度被网友看好,却因它的外国名中有个Japanese(日本)而遭人排斥,于是网友发动海选,让小小的麻雀独领了风骚,从而使国鸟评选变得更加有趣。
许多年轻的读者可能并不了解, 中共曾经把麻雀定为"四害"之一, 予以坚决地消灭。
麻雀如何成了"四害"?
1955年,毛泽东收到农民的反映,说是麻雀祸害庄稼,于是指示:麻雀是害鸟,能不能消灭它们?当事的农业部副部长刘瑞龙找到中科院前任动物所副所长钱燕文。钱回答,我们对麻雀的食性还没有系统研究过,不敢肯定是否应当消灭麻雀。
但就在几天后,毛泽东同14位省委书记商写了农业40条,即《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其第27条规定:除四害。从1956年开始,分别在5年、7年或者12年内,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基本上消灭老鼠、麻雀、苍蝇、蚊子。
此后5年,麻雀被定性为害鸟并判极刑,各地展开了捕雀运动。
中国科学家论麻雀
1956年10月,青岛举行了中国动物学会第二届全国会员大会。实验生物家朱洗首先讲了一个故事:1774年,普鲁士国王下令消灭麻雀,并宣布杀死麻雀有奖赏。百姓争相捕雀。不久,麻雀被捉光了,各地果园却布满了害虫,连树叶子也没有了。国王不得不急忙收回成命,并去外地运回雀种,加以繁殖保护。朱洗说:"除了在某些季节麻雀是有害的,其他季节是有益的。"确大多数科学家都建议,在没有正式得到科学结论以前,希望政府考虑不要轰轰烈烈地搞运动。
但是在1957年10月《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第27条除四害内容仍为:"从1956年起,在12年内,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基本上消灭老鼠、麻雀、苍蝇和蚊子。打麻雀是为了保护庄稼,在城市里和林区的麻雀,可以不消灭。" 为此城市不但没有按规定停止灭雀,反而更加大张旗鼓地开展围歼麻雀的群众运动。上海市第一次灭雀大战进行了3天,灭雀88171只,获雀卵265968只;第二次进行了两天,灭雀598001只。
"替麻雀翻案,比替曹操翻案的意义大"
就在"麻雀战"轰轰烈烈的的时候,鸟类学家郑作新和他的同事们走遍了河北昌黎果产区和北京近郊农村,采集了848号麻雀标本,一个一个地解剖嗉囊和胃部,以求得各种食物的容量。他的结论是:冬天,麻雀以草籽为食;春天养育幼雀期间,大量捕食虫子和虫卵;七八月间,幼雀长成,啄食庄稼;秋收以后主要吃农田剩谷和草籽。总之,对麻雀的益害问题要辩证地看待,要因季节、环境区别对待。他在《人民日报》等报刊上发表了他的考察成果。
可惜,老毛对这科学理性的声音置之不理。1959年7月在庐山会议上,他仍然自信地认为,"消灭麻雀"的决策没有错,并说:"麻雀现在成了大问题,还是要除。" 就在老毛说"麻雀还是要除"的时候,广大农村传出了"遍地虫灾"的消息。更多的科学家也开始挺身而出,为麻雀翻案。一位科学家甚至斗胆提出:替麻雀翻个案,比替曹操翻案的意义大。
1959年11月27日,中国科学院党组书记张劲夫写了一份"关于麻雀问题向主席的报告",报告中说:科学家一般都认为,由于地点、时间的不同,麻雀的益处和害处也不同;有些生物学家倾向于提消灭雀害,而不是消灭麻雀。
"麻雀案"的最后裁决
1959年11月29日,老毛批示:张劲夫的报告印发各同志(注:作为杭州会议文件,印发给与会者)。次年3月,老毛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卫生工作的指示:"麻雀不要打了,代之以臭虫,口号是‘除掉老鼠、臭虫、苍蝇、蚊虫'。"
透过这段中共历史丑闻, 也许不难理解为什么麻雀对中国人来说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人民日报》对消灭麻雀的报道
熊培云在南方网发表的题为"没什么鸟可以代表一个国家"文章中写到, 透过相关争论,不难发现,在许多麻雀支持者身上其实透散着一种虽诙谐却难能可贵的忏悔精神。尽管今日中国麻雀已经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上世纪50年代的中国人曾经极不公正地对待麻雀。为了消灭"四害"之一的麻雀,那时"学生停课了,工人上街了,教授上房顶了,农民上山了,军队拿出了枪炮"。1958年4月19日,北京进行了全市抓麻雀总动员,300万人热烈响应。锣鼓喧天,彩旗飘扬,鞭炮齐鸣。据次日《人民日报》报道,当天全市统计出来的累死、毒死和打死麻雀共有83249只,还称军民"正在养精蓄锐,好迎接新的一天的战斗"。(载《国家历史》:《除"四害",麻雀的艰难岁月》)
这也是为什么有不少网友认为选麻雀为国鸟所体现的是"中国人对麻雀负罪和欠债,总要想办法有所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