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 大学校花成了“逝者”(图)

发表:2008-07-11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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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设立的遗像墙供人缅怀

遗像墙上李娜的照片


李娜近照

重庆市某大学校花李娜(化名)的照片被登在了成都一博物馆设立的遗像墙上供人缅怀,一个月里她经常接到亲朋好友疑惑的电话。昨日经记者调查,原来是博物馆搞错了。

在读校花成了“逝者”

网友“爱做白日梦”在大学校内论坛上发表了一篇名为《大学校花成了“逝者”》的帖子,帖子中展示了遗像墙上李娜的头像照片,并且墙前还焚燃香蜡,供参观者缅怀。该网友说,李娜为在读研究生,大活人怎么被祭拜?

10余亲友打电话问平安

记者采访李娜得知,她目前是大学音乐系的在读研究生,曾在2003年本地媒体举办的高校选美中被评为该校校花,照片是2003年9月在原西南师范大学大门内侧的草坪处拍摄的参赛照片,照片在网上很走红。李娜介绍,开始她并不知情,但是随后接到十余个亲朋好友打来电话问平安,她这才得知自己正被当作"逝者"祭奠。李娜认为,这不仅是对自身的伤害,也是对参观者的不尊重,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下载照片没有核实

记者证实了该遗像墙张贴李娜的情况属实。昨日,记者联系上了展出该遗像墙的成都大邑县安仁镇建川博物馆相关负责人吴先生。他介绍,该遗像墙被设立在展厅的出口处,墙面约有20米长、4米高,墙上的近1300张逝者照片多数由几个专门收集死者照片的网站提供的,遗像墙设立的目的是为供人缅怀。

对于李娜的照片被贴在遗像墙上的问题,吴先生解释道,由于准备匆忙,人头数不够,他们就从网上下载了一些照片,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就打印出贴在遗像墙上,所以不排除有可能出现该情况。他表示,他将立刻对这种失误进行纠正,马上取下李娜的照片。

社会学专家:应公开道歉

重庆海外律师事务所胡昌松律师认为,博物馆一方不经核实将活人的照片登上遗像墙,是对活者的侵权行为,博物馆应该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且对活者赔礼道歉,如果对活者构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请求。四川大学社会学肖尧中博士认为,博物馆将照片应尽快撤换,并以公开方式向当事人道歉。记者 杨程 实习生 赵晶 刘力 李晓娅

新闻面对面

记者:你是否知道成都的遗像墙上有你的照片?

李娜:知道。

记者:对你是否造成影响?

李娜:当然有,家人、朋友都急着打电话来确认平安。

记者:听说你以前是西南师范大学的校花?

李娜:是的,我以前参加过某媒体的校花评选。

记者:那你对主办方的失误有什么看法?

李娜:主办方举办这个活动确实缺少责任,引起无谓的惊恐和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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