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2月1日,寒风萧瑟中的山西省阳泉市看守所内,宋建平案尘埃落定:"侵吞公款 1798万余美元,并利用国有企业改制,侵吞国有资产2.5亿元人民币,构成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非法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获利 472万余元,构成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短短几年间,宋建平从一个门外汉成为煤焦系统的"黑马",再蜕变成"山西国企第一贪",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是其身后依靠着一个无所不能的"红粉军团"。一个是毕业于北京某名校,精通多种外语,被众多煤焦老板奉为山西焦炭出口领域的"第一操盘手"-- 瑞士IMR公司的国内代理人杨玲玲(化名);一个是为宋建平"做大做强"立下了汗马功劳的山西大土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外贸易经理张英(化名);还有一个是中粮集团退休干部,有"京城第一倒姐"之称的李涵静。
太原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的办案人员向《法制周报》独家讲述了"山西国企第一贪"与他背后"红粉军团"的故事。
"山西国企第一贪"落马
2006年3月,原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经理、山西大典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宋建平被"双规"。
2006年7月,宋建平被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一年后,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虚报注册资本、非法经营、偷税被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他是个很有能力的人,又非常节俭。"太原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的一名办案人员回忆说,今年45岁的宋建平,是运城夏县人,大专文化程度,曾在山西某政法机关工作十年,案发时任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经理、山西大典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立于1984年的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技术公司),是一家国有外贸公司, 2001年以来,因长期负债经营,无法正常开展业务,公司领导层便决定成立一个新公司,用以延续技术公司的经营业务,这就是后来名震山西焦炭业的山西大典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典公司),时任技术公司副经理的宋建平,被委派担任大典公司总经理,原技术公司部分领导、焦炭经营人员也转入大典,成为大典公司的新一任领导及业务骨干。
以"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进行运作的大典、技术公司,从此开始相互"合作",共同开展进出口业务,双方签订协议,从2002年起,技术公司的焦炭出口配额全部转给大典公司,大典所做的焦炭出口业务,按每吨5元的价格提成,其余返还技术公司。经有关部门审计,按此协议,几年间,大典公司应上缴却未上缴技术公司的利润达2.5亿余元。
2005 年,根据省政府国有企业改制的有关政策,技术公司委托山西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改制前的清产核资,已升任技术公司经理(兼大典公司总经理)的宋建平,明知大典尚欠技术公司2.5亿余元,却对审计单位只字不提,故意隐瞒了这笔巨款,致使审计单位作出了 "技术公司资产损失3000万元"的审计结果。
随后,技术公司作为严重亏损企业,被有关部门列入了改制行列,其清产核资报告和改制方案获省商务厅批复,2006年6月,商务厅又将技术公司作为资不抵债企业,上报省国企改革领导组,申请其进入破产程序。
2006 年7月,宋建平被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办案人员在侦办中发现,技术公司的破产申请一旦得到批准,本应属于技术公司的2.5亿余元国有资产将会随之流失,便立即向省商务厅发出检察建议,紧急叫停其破产程序,并请其对技术公司重新进行清产核资,以确保国有资产不被侵吞流失。
在大肆"运作" 数亿元国有资产的同时,身兼大典公司总经理、技术公司经理的宋建平,又先后以家人、同学的名义,承包、开办了多家公司,所经营业务与大典、技术公司完全相同。到2006年3月被"双规"时,他的"宋氏王国"资产已达2.6亿元。
隐秘的"借鸡下蛋术"
2006年4月,根据山西省纪委安排,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作为中纪委专案组山西调查二组的成员,开始介入调查宋建平涉嫌犯罪的问题。
2007年7月,宋建平案侦查终结,被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宋建平对办案人员说得最多的话是,"我是有功之臣,我没有罪。"
"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强硬的对手。"对于宋建平,办案人员如此评价,"即使各种铁证摆在跟前,他总有一套理论。"
客观而言,技术公司"变脸"为大典公司之初,作为总经理的宋建平,对大典的业务拓展确实付出了辛苦,据他自己告诉办案人员,很多次,他独自开车前往各地联系客户,累了,就趴在方向盘上休息片刻,饿了,一碗西红柿面打发肚子,日积月累,终于为大典打开了市场。
2004年前后,全国焦炭市场迎来"史上最牛时期",焦炭出口行情日渐高涨,焦炭及配额身价倍增,成为绝对的卖方市场。
面对日进斗金的大好形势,曾经"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宋建平,逐渐心猿意马,开始转移精力,在国有公司这棵参天大树下,埋头打造自己的"宋氏王国"。
山西天鸿能源有限公司是宋建平暗中成立的第一个"宋氏公司",为避人耳目,宋安排其二哥宋建荣担任法人代表,为了进一步避嫌,又将宋建荣变更为其同学张某。随后,天河能源有限公司"诞生",法人代表仍为宋建荣。由于这两家"天字号"公司没有进出口经营资质和外汇结算账户,宋建平出面承包了河津进出口公司(国有公司,以下简称河津公司),它们均经营着与大典公司相同的焦炭出口业务,赚了算天鸿、河津的,赔了,就记到大典的账上。
办案人员向记者演示了宋建平这招屡试不爽的"借鸡下蛋术":在每一桩出口业务合同上,只签盖甲方(国外购货方)的公司印章,乙方空缺。如该笔业务赚了,乙方就是河津公司,该笔盈利就结到河津公司;赔了,乙方又变成了大典公司,大典的账上就多了一笔亏损记录。
以焦炭行情最为火爆的2004年为例,大典公司共有出口配额45万吨,实际出口58.8万吨,账面利润6000万元,平均每吨利润仅为100元;而同期的河津公司,共获得出口配额3万吨,实际出口21万吨,账面利润竟达2.4亿元,每吨利润达1140元。
尤其是2004年3月到6月,焦炭出口行情达到巅峰,办案人员在查阅浩如烟海的账本时发现,就在这段时间,大典和河津同时做焦炭出口业务,但账面反映,河津公司每吨焦炭配额达300美元,大典公司只有40美元,天壤之别令人诧异,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办案人员再次查阅堆成小山的账册,又"请来"宋建平最信任的"哼哈二将"--兼任技术、大典、河津、天鸿等公司财务总监的马景贤、业务经理王志军一笔一笔仔细对账,终于发现天机:就在2004年3月到6月,大典公司与瑞士一家名为IMR的公司所做的焦炭出口业务中,竟有近1800万美元的利润没有结回到大典公司账上,更奇怪的是,大典公司账面不但没有显示这笔巨债,而且已作了平账处理。询问财务人员,他们均称毫不知情。
焦炭"黑马"背后的红粉军团
这笔高达1.4亿元人民币的货款究竟藏到了何处?就在办案人员四处查询之际,一个神秘女子进入专案组视线,她叫杨玲玲(化名),瑞士IMR公司的国内代理人,一个令宋建平"既欣赏又佩服"的商界丽人。这个30出头的北京女人,毕业于北京名校,精通多种外语,被众多煤焦老板奉为山西焦炭出口领域的"第一操盘手",2003年初与宋建平相识后,两人一拍即合,携手成立了天鸿、天河能源有限公司,利用大典这个国有品牌,几年间赚得盆满钵满。
2006 年10月,刚从美国回国的杨玲玲在首都国际机场被抓。据她交代,2004年3月到6 月,大典公司与瑞士IMR公司共做了8船业务,宋建平向她提出,货款先不要结清,暂时留在国外。杨向IMR公司总部请示获准后,便将近1800万美元的货款留在了IMR公司的账上。
与外商的艰难谈判随即开始,起初拒绝提供任何资料的外商,被办案人员艰苦细致的工作作风所感动,终于承认这笔巨款确实存在,之所以将其"截留"在国外,是遵宋建平所嘱。期间,他们还根据宋的安排,用其中397万余美元抵顶了天鸿公司此前欠该公司的货款。
本着对国有资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继续与外商谈判,据理力争,终于将这笔一度流落国外的巨额资金成功追回。
除了北京女人杨玲玲,山西大土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外贸易经理张英(化名),也为宋建平"做大做强"立下了汗马功劳。
2004 年4月,焦炭行情一飞冲天,出口配额的代理费也随之暴涨,由原来每吨十几美元一度涨到200美元,货源及配额成为"比黄金还要金贵"的稀缺物,在此背景下,天鸿公司仍在"红粉知己"张英的帮助下,获得了大土河公司的债务多达5450吨配额的援助。一个月后,宋建平用大典公司的450吨配额,替天鸿偿还了大土河公司的债务。同年6月,为偿还大土河另外5000吨配额,宋建平又将大典公司此前出口焦炭所得的50万美元货款(约合人民币400余万),指示外商直接汇至大土河,为天鸿折抵了所借大土河的全部配额。
成也红粉,败也红粉,这句话用在宋建平身上,不无道理,几位能干的女强人令他在焦炭领域如虎添翼,但他的突然落马,也源于一位女性,曾经令宋建平顶礼膜拜的"非凡"女性--李涵静。
2004年9月,通过圈内人引荐,宋建平与李涵静在北京某饭店见面,二人商定,宋建平以每吨30美元的价格向李购买了3万吨焦炭配额,用于山西天鸿公司的焦炭出口业务,获利472万余元人民币。
李涵静,中粮集团退休干部,今年57岁,由于能量通天、长袖善舞,"配额最紧俏的时候,只有她能倒出来",有"京城第一倒姐"之称,她和商务部外贸司工业品出口处处长孟丹的权钱结合,一度搅浑了中国焦炭市场,并引发了震惊全国的"焦炭配额第一案"。2006年1月20日,中纪委专门成立了"1·20"专案组,李涵静、孟丹相继被抓,办案人员在李的寓所,现场搜出了3000余万元人民币,据其交代,这些钱全部是她倒卖配额所得。
李的倒台,牵出了众多"下家",宋建平就是其中之一。
反思
1800万美元公款流失国外谁之过?
"宋建平年仅45岁,任职不到4年,靠贪污暴富成亿万富豪,其速度之快、敛财之巨令人震惊。"太原市检察院一位办案人员说。国企老总犯事早就不是个案,但令办案人员不解的是,宋建平能将近1800万美元公款不动声色藏匿在国外,2.5亿多元的国有资产也险些落入其"虎口",创下华北地区国企老总贪污之最,奥妙究竟何在?
与其他国企老总的经济犯罪有所不同,宋建平集挪用公款、贪污、偷税、非法经营、虚报注册资本 5项罪名于一身,可谓"五毒俱全"。从犯罪事实看,宋建平贪污公款"轻松"地如同从自个儿衣袋里掏钱那么简单,公款账户成了他个人的"提款机",想贪就贪,完全遂愿,几乎没有任何障碍。如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他不动声色地将2.5亿余元国有资产隐匿、侵吞,后经省财政厅复审时才被发现。年仅45岁的宋建平任职不到4年,靠贪污"暴富"成亿万富翁。与那些东窗事发的国企老总比贪污数额,宋建平创造了新的天文数字,已经打破了以往贪官的贪污纪录,堪称当今"中国第一贪"。
追问宋建平轻松创下贪污之最得原因,答案或许可用一句话概括:这暴露了对国企老总监督的缺失。
众所周知,国企改制首先要进行资产评估,可被宋建平隐匿的2.53亿国资居然"漏评"了,直到省财政厅复评才见天日,这种评估质量暴露了国企改制资产评估环节的不尽合理。国企改制时的评估组织究竟应该由谁委托?(本报博客地址: 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即使是国有企业管理部门委托或聘任的评估人员,由于在评估中享受着被评估单位的全程陪同、接待,其在业务承揽、费用收取等方面,又不可避免地依赖被评估企业,这样极易造成评估人员受利益驱动,不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如此一来,资产评估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将会大打折扣。
本案也暴露出上级管理部门监督严重缺失。由于改制涉及很大一部分人的分流问题,一些身无专长的职工,突然面临下岗,心理容易失衡,改制企业的上级部门对改制部门的唯一要求是,"只要职工不闹事就行",至于改制工作的监督、管理,则给予企业极大的自主权,这给国有资产的流失开了方便之门,技术公司的清产核资报告和改制方案获得层层批复,就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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