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公安对人大代表颜跃明残无人道的刑讯逼供!

作者:颜跃明 发表:2007-10-06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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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31号上午,宁乡检察院办案人员欧阳海军、喻和平把我从长沙铁路看守所提押到省看守所,11点多到所见黄祥光等人。

3月31号中午黄祥光提我到省检察院单独的提审室,娄公安局刑侦队李雄、曾斌权、吴智斌,冷江公安局一个姓张的5个人提审我,指令我坐在从娄底专门带来的带塑料钉子的小凳上,带脚镣、手铐审我的受贿问题,我要求刘建宽、吴干呈等回避。并写了此要求,一直到4月2号。

4月3号他们5人提审,下午黄祥光要我承认受了邬定秋的贿赂,我辩解没有,黄祥光拳头猛击我头部,随即又猛打我左边一个耳光,又击一拳打我左边脸上,我随即倒在地上,头部已肿,左边脸上肿大,左边口腔流血不止,被他们从地上抓起,用餐巾纸擦血,我摸牙齿,二颗门牙被打松,晚上出监时,无法行走,是外劳人员苏军等二人扶我回监,伤情当时值班干部和外劳负责人黄德贵等人看见,回监房后,同监人员欧志坚、古展铭看了伤情。

4月4号上午提审我,因没有按他们的指供交待,不准喝水,不给饭吃,中午,曾斌权将我一脚踢倒在地,因我戴脚镣、手铐无法起来,曾斌权用脚踩在我的脸上和头部,由黄祥光用脚踢我的腰部,曾踢头部和面部,当时我的右边口腔出血,嘴唇被踢破,出血不止。到1点多,他们5人将我押到一部黑色的桑塔纳小车上,共有5人上车,还有一辆三菱警车,用一个黑色纸袋子将我的头部全部蒙上,带到一家招待所的一栋3号独立楼,在二楼的大厅,设立审讯室,将我双手扣在一边一扣的凳子脚底上,脚带镣扣,由黄祥光主审,吴智斌、曾斌权指控情节,我不同意交待,由李雄扣紧手铐,在我全身血液不通,疼痛难忍的情况下,我同意按他们指控情节写交待,才松扣要我写交待,由吴、曾按电脑的数字提供情节,我按指定招供,写完后,由李雄审稿,再由黄祥光核对电脑后,再要我按他们的要求重新改正由我抄写,该晚没有睡。

4月6号一天一晚全部是上述情节,晚上他们将我双手一边一副手铐扣在凳子的脚下,双脚带铐,头部低地,不能动弹一下,他们轮流睡觉,由二人看守。我一直头部低地下,全身不能动弹,早晨,我双手腕肿大,全身疼痛,黄起来后,才打开手铐,我已站立不起了。尔后,我只得按曾、李、吴的要求和指控情况写交待,写完经黄祥光按电脑核对修改后,由我抄写,并宣布不能改一个字,否则就吊死我。在我到卫生间解手时,发现牙刷盒子有军凯宾馆的字样,大厅右边卫生间的白底红字牌子有3022、右边3024的房间号码,在这种惨无人道的情况下,我只得全部按他们指供的情况招供,尔后,由李雄买回一件白V字T恤,由黄祥光将我胡子刮光,进行录音录相。晚上,将我用袋子蒙头押回看守所,再一次补充录相,并将在所外的交待强迫写上于湖南看守所,晚上11点左右,我回监房时,将此情况全部报告了值班干部李小军和外劳负责人黄德光,他们看了伤情,我请李报告所领导。

4月7号上午,由宁乡检察院办案人员欧阳海军、喻和平到省检察院驻所提审室,按公安局交待的假供录供时,我请求黄祥光、李雄等监视人员回避几分钟,黄他们在门外盯着,我将他们刑讯指供的情况报告了二位检察官,请他们单独审问,不准。由黄祥光等人进来监督,全部讯问和录口供,我只得就范,但我在笔录上都留下了冤的字样,并且,最后加了一句,“我请求尽快了结我案”。

晚上回监时,我将刑讯逼供情况报告了值班干部,回监房时告诉了同监人员欧志坚、古展铭、并借欧的笔在墙上写下了“冤深似海,刑讯逼供4.7”字样。

4月8号,我将伤情和刑讯逼供指供情况报告了看守所的雷政委。

4月8号—4月10号,又是按黄祥光等5人的逼供指供李迪强、吴泽民等人的假行贿,按他们的指控情节写了交待。

4月11号上午,由宁乡检察院欧、喻二位在公安局现场监视的情况下录供,我在同时写下了“冤”字和“请求尽快了结我案”的字样。4月12号 —13号,黄祥光他们连续2天要我按他们的指供承认了曾盾送了12万元给我的假案,我反复声明我没收过曾盾一分钱,而是曾欠我的钱。并说,你们已经搞了这么多假的,不要再搞了,黄说,你反正现在不是处女了,多一点也没关系,我坚决不从,他们又再一次将我拳打脚踢,由黄、李将我双手用2付扣子扣在双脚下,脚带扣子,晚11点左右,黄说,如果明天不招供,就又要带出所,吊我几天几夜,并说,你现在已不清白,就是死了,也是你自杀的,当晚回监时,我将此情况报告值班干部和同监人员欧、古二人后,倒在床上,全身抽抖,双手、头脑疼痛,由古展铭报告值班干部李科长,黄德贵看见。

4月14号,我实在起不了床,没有吃饭,全身发抖,双手被扣子扣烂肿大,值班干部陈所长、王科长、李小军进了监房看见了伤情,黄祥光等人继续提审。该日,我实在受不了,由李雄按电脑指供由我记录,由李雄指定的全部假案写了交待,回监时,我告诉了值班干部雷政委,并说,可能市公安局的人拿到我的假交待后,会杀人灭口了,要雷政委保护我的人身安全,并将双手伤情、口腔伤情再一次给雷政委看了。

4月15号上午,黄祥光等人追我说为什么要报告所领导,我说是实事求是,他们威胁我要将我转移到湘西去,让坏人打死我。并要我写了一份交待书:“我于3月31号—4月3号,4月4号—4月6号市公安局刑侦队黄祥光队长一行5人将我提出所审讯,到4月14号,我向所领导反映的专案组刑讯逼供指控,将我打伤,我害怕杀人灭口,请所保护等话是诽谤之词,下不为例等等。

4月16号上午宁乡检察院付检察长肖和平,起诉科吴科长在市公安局黄等人监视下,录曾盾行贿的假供,在午饭时,市公安局黄等人吃饭去了,我报告吴科长,他们刑讯指控,请检察院单独审问我,吴答应他今后会单独审我的,在下午的录供中,我当着黄祥光等人对吴科长说,今天记的全是假的,并签了我请求尽快结束我案。

4月17号—18号,由黄祥光等人逼供娄底党代会,人大会的情况,要我交待反对胡旭曦的领导和参与人员,并讯问我于2003年10月份用匿名信向中央和省领导告胡的状的情况和2005年10月24号我上京,上省公开告刘建宽的情况,并迫问后台和参与人。

4月19号上午,市公安局提审,下午宁乡检察院欧阳海军、喻和平录供,我看没有公安人员现场监视,将黄祥光等人的刑讯逼供的情况全部揭露,并坚决反了曾盾行贿的假供,我没有收曾盾一分钱,并反了周吉连借邬定秋的钱我知道的假供,我确实不知道周借了邬的钱。

4月20号—24号没有提审。

4月25号吴干呈、李雄、曾斌权、吴智斌提审,由吴大打出手,极尽侮辱下流之能,吴当时抓我的头发,捶我胸,拧我耳朵,撬我下巴,指点我鼻子,拧我脸肌,双手用二付扣反扣在脚下,带脚扣,骂我为什么反供,扬言要以杀人罪、爆炸罪、强奸罪办了我,要我交待我是爆炸案的主犯,我觉得可笑,他说,只要你承认了曾盾的10多万元,爆炸案就算了,连续3天,吴用尽了一切的非法手段,我也横下了一条心,没有就范。

在这段时间,我将娄底刑侦人员的刑讯逼供情况报告了贺所长,陈所长、李科长、王老干部、吴科长,狱医李小军他们都察看了我的伤情。

4月27号宁乡检察院欧阳、喻录供,我又将吴干呈几天的刑讯逼供情况报告了,并再次否认了收曾盾的钱,周借邬的钱,尔后告诉过我和李迪强及一些人的小数额受贿情况。在最后,我请求欧阳记下我请求娄底市公安局刑侦人员不要继续折磨审问我了,欧记为,我请求公安人员不要查我了。

4月28日—29日,吴干呈等4人再一次将我两手扣脚下,带脚铐坐小圆凳子,说我反供,要以其它罪杀了我,并要我承认强奸过刘蕾、我是娄底爆炸案的主谋,并要我再次承认收了曾盾10多万元,我没有屈服,在他们威逼下,我只违心写了周吉连借邬3万元,事后告诉了我的假交待。

4月29号下午5点多,我回监了,宁乡检察院和办案人员至4月27日后就没有来了,我多么希望吴科长和不带主观色彩的检察官来提审,我就会还自己一身清白呀!


颜跃明于湖南省看守所

2007年9月28日

来源:六四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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