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的违法滥权,已经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公安部门大规模侵犯人权严重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影响我国成功举办2008年国际奥运会,尤其严重的是危害了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干扰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进程,再不整顿不仅是失职,甚至是对中华民族的犯罪,决不允许公安部门干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要内容
1.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
(1)通过海峡两岸的协商谈判,实现大陆与台湾的和平统一。
(2)实现中华民族同胞的大团结、大统一。大陆要通过改革,逐步实现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的旅行自由。近期中国大陆应率先恢复中华民族博大宽广的心胸,允许所有的中国公民都能自由地进出大陆,结束分裂中华民族各族人民的错误作法,允许流放到世界各地的同胞回到祖国的怀抱。
(3)经过严密的民主程序,经取得台湾公民、香港公民、澳门公民和大陆公民的合法授权和同意,制订一部在全中国通用的宪法,实现中华民族法治的完全统一。新制订的宪法要充分继承台湾、香港、澳门和大陆所取得的法治进步成果,做好与原有法律的衔接与过渡。
2、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
(1)人格的独立完整神圣不可侵犯。没有人格的独立完整就没有国格的独立完整。
(2)切实保障公民的思想自由和信仰自由。这是精神自由的根基。要严格将政治工作与思想工作区分开来。政治只能涉及公民的行为,不能涉及公民的思想和信仰。将政治和思想混为一谈是精神愚昧的表现。因为所有合法的政治行为只能来自公民经过独立思考判断以后的授权,从而合法的政治行为不可能反过来去干涉公民的独立思考。政治也不能介入信仰,政治介入信仰也是无知与野蛮的表现,因为信仰是思想的组成部分。
(3)建设一个互尊互爱互助的高尚社会。
(4)公民享受良好的教育,中国的教育水平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5)推广普及科学的思维方法和创造方法,使中国的科学和艺术的创造质量和数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人类的文明进步作出较大的贡献。
(6)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品德,使中国成为世界上的精神乐土,赢得世界人民的尊敬与向往。
3.建设高度的政治文明
(1)切实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政治权利和经济文化等各项权利,中国公民拥有的这些权利不能比其他国家更少,只能更多。否则就不能称作伟大复兴,只能是残缺不全的复兴。
(2)加强政治科学的研究,使我国的政治体制符合政治科学的规律。
(3)尽最大的努力保障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使我国的各项工作得到全民的支持与监督,使各项工作都保留着改进的可能性。如古话所说,“用天下人的眼睛看,没有什么看不到,用天下人的耳朵听,没有什么听不到。”言论自由是政治文明的根基。没有言论自由就没有政治文明。
4、保障公民过上体面的物质生活,保护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物质文明。
二、公安部门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干扰
在指出公安部门存在的问题之前,必须指出,大多数公安干警的工作是值得充分肯定的,比如交警,在日晒雨淋的环境下工作,整天吸收空气中的灰尘和各种有害排放物,不管烈日和寒冬,保证了中国交通的秩序。据报道,交警和煤矿工人一样,他们的平均寿命是全国各行业中最低的;比如刑警,出生入死,与各种刑事犯罪行为作斗争,使我们这个社会基本上保持安宁。总体上说,大多数公安干警的好样的,他们在公民危难的时候挺身而出,捍卫公民的权益。
但是,不容否认的是,一段时间以来,在公安部门也滋生了一群败坏公安部门声誉的害群之马,他们拿着公民通过税收提供的俸禄,干着摧残公民的勾当,制造了大量惨无人道的冤假错案。
同志们可能已经猜出我所指的谁了,我所指的是公安部下属的国内安全保卫系统!
许多敦厚善良的中国公民可能还不知中国大陆有这么一个机构,可是最近十八年来,这个机构越来越有名气了。他们不但敢迫害知识分子,而且敢迫害下岗工人、失地农民、转业军人、守法商人、自由信仰者和上访冤民。受到他们迫害的同胞,不分男女老少、不分伤残、不分海内海外,大有打遍天下无对手、天下舆论奈我何的架势。
其实,这是一个毫无创造性的一个机构,是从前苏联那里抄袭而来。在苏联叫克格勃,在东德叫秘密警察,在罗马尼亚叫特种警察部队,几乎以前所有的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都有这么一个机构,他们都把这些国家搞得怨声载道,搞得他们的公民与他们的政权离心离德,他们败坏了社会的声誉。
以前中国的蒋介石也设有这样的机构,秘密关押杀害共产党人、暗杀闻一多和李公朴等进步人士。明朝的东厂、西厂和锦衣卫等机构也是干这一行的。这种机构的存在与政治文明毫不相干。这种机构不是中华文明的主流,相反,是糟粕。
公安部下属的国内安全保卫系统(以下简称国保系统)犯下了大量侵犯人权的罪行,基本上大部分政治迫害案件和精神迫害案件都是由他们干的。国保系统经办的案件几乎全部是冤案,就像文化大革命期间“四人帮”所经办的案件一样。
国保系统在国内严重践踏人权,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破坏公民的幸福,阻碍中国大陆的政治文明进程,破坏社会公平正义,败坏社会风气,损害国家利益;在国际上,除了那些希望从中国得到援助的国家保持沉默外,几乎国际社会的主要成员都在批评中国没有人权。
现就国保系统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造成的干扰列举如下:
1、严重干扰祖国大陆与台湾的和平统一进程
全世界都知道台湾问题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核心利益,实现海峡两岸的和平统一是大多数中国人的愿望。现在为什么一部分台湾同胞不急于与大陆统一?最主要的原因是大陆的人权状况不如台湾。大陆确实没有言论、信仰和结社等自由。国保系统不断制造冤假错案,不断成为互联网和国际媒体报道的内容,使得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对大陆失去信心。大陆制定的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政策就会受到严重影响。所以国保系统是在帮台独分子的忙,为台独分子输送能量,为台独分子制造攻击大陆的话题,帮助台独分子争取群众。这种状况不迅速改变,将严重干扰大陆与台湾和平统一的进程。如果国保系统继续这样搞下去,很有可能让台独分子把51%的群众都争取过去,出现重大台独事变。
2.干扰我国与欧盟的军事合作,影响军队现代化的进程
中国与欧盟各国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中国与欧盟有着广泛的共同利益,中国与欧盟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本来胡温刚上台不久,带来了一阵胡温新政的新气象,欧盟在法国、德国的推动下,有望解除对华武器禁运,中国可望从欧盟引进一些防御性军事技术和装备。搞国防的都知道,一旦发生战争,一项有效的防御技术装备可以避免大量的人员伤亡,可以保卫我们许多同胞的生命。可就在这个时候,许多忧国忧民的同胞被国保系统罗织罪名,投入监禁,中国大陆的人权状况出现严重恶化,国际舆论一片哗然,迫于民意要求,欧盟搁置了解除对华武器禁运的工作。我经常在想,是不是公安系统有敌对国家的间谍混迹其中?还是公安系统和国保系统的主事者像老佛爷一样昏庸无能?
3.践踏革命先烈的英灵,破坏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
自辛亥革命以来,无数的仁人志士为了中华民族前仆后继。为了什么?就是为了人民拥有宪法中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
现在宪法中规定的各项权利遭到国保系统随意侵犯:
公民的人身自由没有了,国保系统可以不用法院的搜捕令,随意闯入公民家里搜捕抄家;
公民的行动自由没有了,他们可以随时绑架他们需要绑架的人;
公民的言论自由没有了,不管你在报刊、书籍还是网络发表的言论,都可以成为国保系统定罪的依据;
信仰自由没有了,公安系统可以自行定义什么是邪教,然后对贴上邪教标签的公民任意摧残、折磨。
公民的通讯自由没有了,不管你是写信、打电话、发短信还是发电子邮件,国保系统不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可以利用他们的技术侦察手段监控;
结社自由没有了,他们把这一条给阉割了;
在中国大陆,庄严宪法所规定的许多公民权利被国保系统恣意践踏,中国大陆成了一个巨大的集中营。现在中国大陆的“解放区”仅剩下有军队把守的区域。在军人把守的地方以外,国保系统擒中国公民如囊中取物,手到擒来,要打、要辱、要关,随心所欲,肆无忌惮。
4.破坏政治伦理,动摇社会的正义
本来公民组成国家是为了保障公民利益。现在公民用税收养活公安人员,用税收为公安人员购置枪械和装备,普通公民放弃了自我保卫的武装权力,把保障公民权力的工作委托给了公安部门,现在国保系统改变了正常的政治伦理,国保系统反过来利用组织起来的武装优势欺负老百姓,利用公检法制度的不完善给被欺负的老百姓罗织罪名定罪。在目前的法律环境下,国家的主人,我们广大公民反而处于被动挨打,受国保系统欺凌的境地。
我想请从事国保工作的同胞扪心自问:你们真的很能干吗?老百姓真的拿你们没办法吗?你们真的很威吗?
三、整顿公安部
我不知道历史学家将来怎样记载我国当前所经历的这段黑暗时期。
国保系统发展到今天的地步,有历史的原因,有体制的原因,也有人为的原因。
如果胡耀邦同志和赵紫阳同志不被非法撤职,如果政治体制改革不被耽搁,在今天就可能根本不会有这么一个国保系统。
体制的原因是国保系统寄生在公安系统,而公安系统又权力过大过于集中,借助公安系统的整体力量,使得国保系统的力量被成倍地放大。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设立国保系统不可能是为了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国保系统是一些政治腐败分子塞到公安部门的私货,是政治腐败分子盗用纳税人的钱雇佣的政治打手。政治腐败分子为了一己私利,养这么一个机构来制造恐怖气氛,妄想迫使老百姓不敢追究政治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
为此,必须对公安部进行整顿:
1.建议中央、中央人民政府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联合工作组,进驻公安部,接管公安部的领导权。如有必要中央军委可派军队协助,处理完后军队再及时撤出。
2.由中纪委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全国总工会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公安系统包括国保系统这些年来大量制造的冤假错案,进行甄别平反,对受害者给予赔偿。
3.撤消国保系统。对为了邀功请赏主动制造冤假错案的败类依法进行惩处,并在新闻媒体公开公布,以平民愤。
4.将公安部门管理网络监控的权力,移交信息产业部。
5.将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权移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
6.全面清理公安部门制订的大量与宪法相违背的规定。
7.废除实为奴隶制的劳动教样制度,取消公安部门未经审判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特权。
8.取消公安部的称号,将公安部改制为国家警察总局。
9.扩大司法部的职能。鉴于我国缺乏人权传统,人权保障工作薄弱,建议在司法部内设立公民权利保卫局,解决中国大陆公民权利保卫缺位的问题,克服一些官僚主义者只顾保卫自己不顾保卫公民的自私倾向。
我想在这篇文章的结尾,向全体中华民族的同胞发出请求,请求同胞们一起来揭露公安部门和国保系统所制造的冤假错案,一起来想方设法推动公安体制的改革。尽管国保系统已经蜕化为一个法西斯恐怖机构,但我在正文中一直没有这样称呼他们,我们不能制造敌人和仇恨,所有的国保系统的干警都是我们伟大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我呼吁他们忏悔自己的过失,做一个勇于改正错误的中国人,做一个对得起自己良心的中国人,共同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一份有限的热情和力量。
中华民族是我们灵魂的归宿,让我们顺着良心的指引前进,愿我们的善良的灵魂与中华民族永远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