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竹:奥出一个新中国

作者:刘晓竹 发表:2007-07-29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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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举办奥运是一件好事。但是,最近一段时间,从黑龙江到上海,从山东到广东,我们陆续听到老百姓发出“不要奥运要人权”的呼声。在我看来,这是呼救的声音,有如被群狼围困住的一群小动物,为了活命不得不如此。事实上,他们没有选择的余地。反观胡锦涛,他是可以选择的,既可以奥运人权都要,也可以两者挑一。令人遗憾的是,胡锦涛显然做出了错误的选择,只要奥运不要人权。如此一来,老百姓没有别的办法,只好针锋相对,杯葛奥运,以求生存。

我记得几年前,中共政要常对外国人说“人权首先是生存权”,今天,老百姓终于明白了,生存权就是人权,因为,没有人权保障就没有生存保障:一党专制+贪污腐败+没有人权=死路一条。难道不是吗?官权独大,统揽一切,奥运这样好的机会,贪官污吏岂可轻易放过而不大捞一把呢?官商勾结,假借奥运之名,达到侵吞民产之实。如此一来,迎奥先是全国希望的一股风,然后是官员盘剥的一股风,最后是百姓愤怒的一股风。三风之下,奥运就不是那么单纯了。

不错,奥运原本是体育。如果中国政府能做到体育就是体育,奥运就是奥运,其实是一件好事,起码老百姓不会被迫拆迁,因为奥运而被宰割。但是,有了一党专制的滥体制,好事变成坏事,点金成石。中国的国情是:奥运与政治纠缠不清,与体制的弊端纠缠不清,剪不断、理还乱。因之,奥运必须与人权挂钩,这样才能把坏事再变成好事,以奥运促进步,点石成金也。也就是说,政府用奥运来行善,老百姓欢迎,用它来作恶,老百姓就要杯葛,如果逼得人走投无路,老百姓就只好说:我们要人权不要奥运。

正因为奥运已经与官权挂钩了,与贪官污吏挂钩了,所以,凡因奥运而丧失权益的,就应该通过杯葛奥运来获得补偿,同样,在奥运前后遭到侵权的,都应该通过杯葛奥运来争取人权。前不久,许多北京居民因奥运强制拆迁而流落街头,受害者高举“声讨喝血奥运”的标语,我认为这个说法非常得体,恰到好处,完全正确。胡锦涛高唱奥运“和谐”,贪官污吏们听得心花怒放,因为他们可以奥运“喝血”。鲁迅讲过人血馒头的故事,今天北京发生着人血奥运的故事。同样的人血,同样的巡警,同样的围观者。场面虽然大了,但性质没变。这样的悲剧什么时候能够结束呢?鲁迅好像说,当围观者停止围观,变成参与者的时候。

中国需要奥运,奥运需要民运。奥运与民运相结合,叫做奥运里面出民运。说起来,老百姓的民主运动不是主动发生的,而是被动发生的,亦即被动于胡锦涛的愚蠢,被动于贪官污吏的压迫,被动于奥运的侵权。民主运动说到底是人权运动,如果能按照牛顿第一定律而发展,当然很好,但是,退而求其次,如果按照牛顿的第二定律而发展壮大,即作为一种被动的反作用力,我认为也很不错。2008年,老百姓应该发动全国性的“反贪官、争人权、庆奥运”的大游行。你批准也好,不批准也罢,反正老百姓是要上街的,以牛顿第二定律为依据,不也很“科学发展观”吗?以求生为动力,不也很“先进”吗?

当年邓小平搞稳定压倒一起,或许有几分道理,今天胡锦涛搞一党专制压倒一起,贪官污吏压倒一切,岂有此理。有鉴于此,老百姓仅仅有经济诉求是不够的,还要有政治诉求,仅仅讲奥运权益是不够的,还要讲奥运政治。我想,转经济为政治,转奥运为民运,这个方向应该大致不错。如此一来,2008年的奥运就是两个奥运:一个是人民求进步的奥运,一个是贪官作恶的奥运,我们要用前一个奥运,战胜后一个奥运。这正是奥运的真精神:捍卫自由,追求优秀。奥运就是扬眉吐气:老百姓扬自己的眉,吐自己的气,说自己想说的话。那时,我们就可以说:状哉,奥运圣火,中华精神!奥运,奥出一个新中国。

(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员刘晓竹)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E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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