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从化少年罪案猖獗

发表:2007-07-08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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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至5月,从化法院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1件,涉案30人,其中七成的罪案和迷恋网络有关。

今年3月中旬,因犯抢劫罪,潘某被从化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10个月,并处罚金500元。潘某是年仅17岁的未成年人。

据悉,早在2004年10月14日,14岁的潘某就已经开始作案,至2005年3月间,潘某先后伙同同案人,携带匕首等工具,分别窜到从化市街口街道办门前路段、街口大桥转河滨北路路段、从化市中心医院门前,采取拉扯、拳脚殴打、匕首刺等手段进行抢劫,共4次抢得学生的自行车四辆。

近日,从化法院对另一起16岁女孩逼13岁女孩卖淫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谢某因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16岁女孩谢某在网吧结识了13岁的小女孩唐某,因为没钱用,2006年7月31日22时许,谢某把被害人唐某强行带到街口街镇一旅店内,强迫被害人向一名外省男子卖淫,并收取嫖资100元。

从化法院的统计显示,今年1至5月,从化法院审结的未成年犯罪的典型案件,还包括被告人邹军伙同他人持刀抢劫110多元现金;被告人肖礼伙同他人抢走同村人一部价值990元的手机;被告刘新在一网吧因与人争空调刀砍对方故意伤害等案件,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年6个月、7个月等。

上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与当事人沉溺互联网都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如何指导青少年健康上网,杜绝暴力、色情等不良网络文化对未成年人的侵害,已引起社会普遍关注。

来源:明报新闻网200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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