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专栏】坑人有理,欠薪无罪!

作者:天人 发表:2007-03-23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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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网》3月21日报道:广东省多个政府部门协调行动,建立了工资发放监控机制,去年全省欠薪事件比上年下降11%。但恶性欠薪事件有所抬头,一些单位把农民工当作“人质”追讨三角债,一些经营不善的企业主精心策划转移财产后逃匿。工人们说:老板骗老板的财物,算诈骗,几万元就要判刑;老板骗职工的工资,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的,什么事也没有,这是什么道理?他们希望,国家明确恶意欠薪、逃薪者的法律责任,让欠薪者逃不了、不敢逃。

过去欠薪逃匿的基本上是加工业、餐饮业等小企业,许多还属于“三无企业”。但随着竞争日益激烈、市场日益萧条,企业浮浮沉沉,一些相当规模的中型企业陷入经营困境时,也玩起了欠薪逃匿的手段,并且更加老辣。

例如:圣安娜食品有限公司原是广州一知名点心企业,拥有二十多家门店,曾经被行业协会评为“全国十佳饼店”。去年,它就利用广州市“企业职工可以补缴养老保险费以达到法定的缴费年限,获得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这一惠民政策,以“为老员工办理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费”为由,向30多名老职工“代收”社保费。职工中工龄短的交了几百元,工龄最长的交了8000多元。哪知这笔钱被扣押在圣安娜手里,并没有交到社保中心。中秋节刚过,圣安娜通知职工“放假两天”。职工回来上班时却发现,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全部失踪。公安部门介入后,将相关经营人员揖拿归案。广州市劳动监察支队队长廖翔达说,查处结果只不过是让他们发回工资和代收的社保费,没追究任何责任。圣安娜的经营者还向媒体公开表示,他准备在广州“换个牌子继续做饼”。

广州市白云区劳动监察大队队长许开华说,全区每年都发生欠薪逃匿事件几十宗,而且多数是在劳动部门和职工眼皮底下发生的。去年12月,我们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峻城针织厂欠薪一个月共50多万元,当即责令发放。老板像挤牙膏一样,逼一逼发一点,等转移掉财产就逃跑了。同和镇一家制衣厂欠发100多名员工上年12月份工资,今年1月初,老板把设备、原材料、成品等贱价变卖,被员工举报。老板向劳动部门承诺1月20日发工资。等到20日那天,劳动监察大队到场监督执行时,发现他早已逃跑了。按照规定,企业欠薪,政府发出整改通知后,要等3个月后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3个月时间,老板什么事干不出来?有的工人干脆自行扣押老板的财产,但这是犯法的,很容易引发治安事件。广州市劳动监察支队队长廖翔达还说,一些企业对逃匿作了充分准备。有的是以旅游为名,花上三几万元,把全厂职工送出去“省内两日游”,等他们回来,发现工厂早已人去楼空。有的以企业整体搬迁为由,注销工商登记,大摇大摆地请搬家公司把设备、原料、成品等运走、变卖。

记者采访发现,由于欠薪的风险很低,一些企业主对拖欠工资视若家常便饭,欠薪的借口五花八门,甚至企业主夫妻俩闹离婚争家产,都可以拖欠工人工资。一名施工队老板向记者“求教”:鼓动农民工堵路讨薪有多大罪,政府会怎样处罚。原来,他遭遇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由于工人都来自他的老家,不忍心骗老乡,他把仅有的资金先支付了工钱,欠下材料供应商的货款,多次遭受供应商殴打、追杀。而拖欠工程款的国企已经实施转制解困,工程款泡汤。他向政府部门求助,政府部门只给一个答复:这是经济纠纷,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吧。朋友们给他出主意:拉一帮农民工堵路讨薪,政府就会管啦!

在建筑领域,欠薪问题出现了新动向。分期支付工程款是建筑行业惯例,通常10%左右的工程款在竣工验收结算后拨付,而施工方和业主方在验收、结算中出现分歧,尾款不能按时拨付的现象十分普遍。一些施工单位就拿农民工当“人质”,业主欠付多少尾款,就扣住农民工多少工钱。有包工头对记者说:工程款没收齐,千万不能足额付给农民工工钱。

广州一家玩具城工程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款为1.067亿元,施工过程中,工程进行了修改,施工单位提出的结算报告是1.79亿元,建设单位实际支付了1.19亿元,争议金额6千万元,无法结算。这本来是典型的合同纠纷,但施工单位以工程款拖欠为由拖欠492名工人的工资736万元。今年1月11日,该工地300多名农民工集体讨薪。在政府“协调”下,建设单位以“借款”名义拨款给施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

据了解,去年以来,广州“闹薪案”时有发生。这些“闹薪”案件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工人都没到任何政府部门投诉过,不像过去那样走投无路才集体上访。今年初,广州市海珠区三四十名民工堵路讨薪。经调查,讨薪者全部不是这个工地的工人,都是被雇来闹事的,为施工队讨要100多万元工程款。荔湾区一宗群体性讨薪案件,欠薪几十万元,而业主几天前刚刚拨付过100多万元工程款,但施工单位就是不发给工人。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建龙说,《劳动法》对“恶意欠薪”没有明确的惩罚措施,《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对“恶意逃薪”最高罚款仅为5万元。相对于企业动辄几十万上百万元的欠薪额,罚金极不成比例。由于法律环境不完善,广东各地政府追薪可谓各行其是各施各法。有的地方要求海关扣押欠薪企业进出口货品,有的要求工商部门缓办工商执照年审。最见成效也最具争议的就是公安部门的介入。据介绍,去年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省公安厅联合,开展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欠薪逃匿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劳动保障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欠薪逃匿案件231宗,涉及欠薪金额7209万元、职工近3万人。广州市还对1名欠薪逃匿企业主办理了网上追逃手续。

为了对欠薪者有所制约,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从前年开始对恶意欠薪企业进行公示。但记者发现,公示的企业都早已关闭,老板逃之夭夭,“品牌”、“信誉”对这些企业来说已毫无意义,公示也不妨碍它的老板换个招牌重新开张。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建龙说,企业经营者在对待劳动者方面究竟做了什么事、达到什么程度就该负什么法律责任,就应该移送给公安或司法处理,希望国家对此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尤其是对有预谋、精心部署的欠薪逃匿行为,一定要从严追究,不能让恶意欠薪,逃薪者欠了白欠,逃了白逃。

是啊,单靠劳保局下设的监察大队帮工人追债的确是太被动了,只能是头疼医头、脚痛医脚。这边摁下了葫芦,那边瓢又起来了,起不到从根本上扭转工作不利的局面,也达不到杜绝“恶意欠薪”现象的目的。说到底,就是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制定太不完善,让不法商人有可乘之机。而被欠一方都是普通农民和打工仔,他们政府里面既没有“人”;社会上也没有“靠山”,有的只是力气和“混劲儿”。所以,在遇到讨薪无门的时候,往往采取极端的做法来达到目的。可是,一旦他们堵路,势必会造成交通阻塞,致使民怨沸腾,“老爷们”脸上也不好看,所以,就说他们“违法占道”,然后驱散了事,不服的就拘起来。如果他们绑架老板逼迫他还钱或是扣押他的财产用来“抵帐”,那更坏了,共匪马上就把他们当作犯人扔到监狱里去。不仅钱拿不到,还失去了自由。到有关部门上访吧,那更是像点中了共匪的“死穴”,因为,现在主要“打击”的,就是上访!这就是现在大陆被欠薪工人们的艰难处境。

记得媒体以前曾经报道:广东省大闹民工荒。试问:辛辛苦苦干完活,最后拿不到工钱。这样的地方谁敢去呀?虽说有时候,事情闹得实在说不过去,政府就出面“解决”,甚至动用行政资源从别的方面进行干预,其实这本身就是违法。归根结蒂,老板们之所以有恃无恐,就是因为法律和法规存在很大漏洞,而工人们又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行业工会,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如今,“两会”早已曲终人散,委员和代表们的提案和议案中不乏“惊天动地、语出惊人”之作,可就是没有一条跟“恶意欠薪”有关系的,也没有一条建议“成立农民工工会”的。明明知道劳工们的权益被频频击破所能承受的底线,却没有人仗义执言,替他们讨个起码的公道。说穿了,“两会”就是共匪用来欺骗世人的自娱自乐的自慰大会。它根本就不去关心下层人民的疾苦和处境,只考虑自己的专制独裁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证。

综上所述,“恶意欠薪”——这一丑恶的社会现象,并不是广东省独有,而是大陆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只不过广东省表现得比较突出罢了。它在文明世界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但在大陆,却象“家常便饭”,寻常得很。可悲的是,虽说广大工人农民为共匪在世界上浪得虚名的“血汗工厂”有意和无意的贡献着他们的生命和尊严,但他们的辛勤劳动却往往得不到应有的回报。总之,“恶意欠薪”表面上反映了老板们的为富不仁和“老爷们”的熟视无睹,而实质上则是共匪专制独裁的邪恶使然。共匪一天不除,广大工人和农民就不会有一天好日子过。形势紧迫,让我们快快动手铲除这个邪恶集团吧!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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