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兴华被处决:中国司法公正之死?

发表:2007-01-05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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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正式实施最高院死刑复核制仅差4天,12月28,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邱兴华杀人案的一审判决,判处邱兴华死刑,宣判后邱兴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随着一声枪响,之前纷扰已久邱兴华是否应该进行精神司法鉴定的争议被终结。有法律专家说,邱兴华死了,民愤是平了,但中国司法公正也随之死去。

法律界和舆论对于邱兴华一案最大的争议并非集中在其杀人的事实,而是在他是否患有精神病这一点上。

据上海《东方早报》12月29日报道,在12月8日的二审庭审中,控辩双方主要围绕此案两大焦点,即对犯罪原因的认定和是否采纳为邱兴华做“司法精神病”鉴定申请展开激烈的法庭辩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不采纳邱兴华的辩护律师张桦提请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要求的理由是,其“未提交出有说服力的证据”。

28 日上午,陕西省高院合议庭经过半小时的庭审后认为,邱兴华故意杀人目的明确,且杀人后多次躲过公安机关的围捕,证明其是在有意识地逃避打击。在侦查、起诉阶段的多次讯问和一、二审法院审判中,其对杀人、抢劫的动机、原因、手段及现场情况均作了前后一致的供述,回答问题切题,思维清晰,无反常的精神表现。因此足以证实上诉人邱兴华故意杀人、抢劫犯罪时具有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故对辩护人要求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鉴定的意见不予采纳,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一审判决出来后刚开始法学界一片沉默,直到12月中旬,五位法学按捺不住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兵牵头,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龙卫球、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何海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五位法学专家通过网路发表公开信,呼吁法庭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

12月14日坐客新浪网“法律圆桌”节目时何兵教授表示,“从媒体的报道得知检察官怀疑邱兴华有精神病,这是一审法官说的,一审法官自己说,这个案子判完了他也想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会这么做,监狱长也说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死刑犯,没见过这么镇定的人,邱兴华的女儿觉得父亲难以理解,他妻子说他像是变了一个人,更重要的是精神病学家不断的呼吁。从我们法学角度来说,这个人有可能患有精神病,这个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从程式的角度来说,既然有可能患有精神病就必须依法为他做鉴定。”何兵作了这样一个比喻:“邱兴华杀人,法院也能够杀人,为什么法院杀人我们没有什么太多的质疑,是因为法院必须依法杀人,如果法院不依法杀人和邱兴华这个杀人犯就没有什么区别了,都是杀人。”

尽管如此,在距离正式实施最高院死刑复核制仅差4天的12月28日,陕西法院仍一意孤行,在没有司法精神鉴定的情况下判了邱兴华死刑,并执行枪决。

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尽管“民意”倾向“不杀邱兴华难平民愤”,几位精神病学家对邱兴华的行为提出了疑问,但犯罪心理学家李玫瑾教授坚持认为邱兴华只是变态人格,并公布了给邱兴华做的两份问卷部分内容,以向公众证明自己的观点。但就死刑判决的司法公正角度而言,平息这种种疑问最简单直接的手段就是进行司法神经鉴定。而中国现今的司法医学并非力所不能及,在法庭作出死刑判决前务必要绝对审慎,因为这毕竟牵涉到是一条生命,一旦误判人死不能复生,届时任何弥补都无法挽回一条逝去的生命,即便是一个有精神病的罪人。

在多名法学专家的呼吁下,陕西法院之所以仍闭目塞听,对于唾手可为司法精神鉴定坚决抵抗,其后透露出的陕西法院对死刑审判的虚弱的信心——陕西高院惟恐万一鉴定结果是邱兴华属于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精神病患者,将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陷入不知道如何应对判决的尴尬局面。陕西高院在1月1日前宣布维持死刑的一审判决,处邱兴华以死刑,有避开最高院进行死刑复核之嫌。

12 月28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接受中国网采访时表示,没有进行司法精神鉴定,陕西高院就维持邱兴华一审死刑判决,“那是不负责任的,也是不尊重被告人应有的权利。”周泽说,从程式上来看,那也是不公正的,“因为邱兴华是否患有精神病的有关证据,并未被公安、检察机关搜集。”

为了减少死刑错案,收回地方无限扩大的司法公权,维护司法公正,2007年1月1日起,中国一重大司法改革开始正式实施——最高院死刑复核制,任何死刑判决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才能执行。

然而就差4天,在众多质疑声中,一条生命在没有进行司法精神鉴定的情况被判处死刑。一位法律专家说,按照中国现行法律,陕西高院固然有这个权力,但是一声枪响之后,杀人魔王邱兴华是死了,民愤是平息了,但是中国的司法公正也随之死去,但愿邱兴华的死能让中国精神司法鉴定能向前迈进一步。

案件始末

   ●2006年6月18日至7月2日,邱兴华与其妻何冉凤先后两次到陕西省汉阴县铁瓦殿道观抽签还愿。其间,因邱兴华擅自移动道观内两块石碑而与管理人员宋道成发生争执,加之邱兴华认为道观主持熊万成有调戏其妻的行为,由此心生愤怒,遂产生杀人灭庙之恶念

  ●7月14日深夜,邱兴华趁道观内管理人员和香客熟睡之机,持一把砍柴用的弯刀和木棒分别到各寝室向熊万成等10人头部各砍数刀,致10人死亡。

  ●7月26日,中国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5万元缉拿邱兴华

  ●7月31日上午,邱兴华窜至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万福店农场魏义凯家,以帮魏义凯家补盆子和合伙做干鱼生意为名,骗取魏的信任。当天吃完晚饭后趁其家人休息之机,用斧头和弯刀向魏义凯、魏妻徐开秀、魏之女魏金梅的头部连砍数刀,将三人砍伤后,抢得现金1302元。魏义凯因抢救无效,于9月9日死亡,徐开秀、魏金梅经鉴定系重伤。

  ●8月2日,邱兴华老家安康石泉县后柳镇一心村村民发现其在山间活动并立即报警,数百警民赶赴一心村对犯罪嫌疑人邱兴华现身区域及周边山脉进行合围封锁。

  ●8月19日晚8时20分许,邱兴华返回其在汉中市佛坪县大河坝镇五四村三组租住的房子敲门时被抓获

  ●10月19日,安康中院审理后当庭做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

  ●10月31日,上诉期满前的最后一天,邱兴华递交了上诉状

  ●12月8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庭对邱兴华案二审,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12月28日上午9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再次开庭,当庭宣布维持安康市中级法院一审刑事判决的终审裁定,判处邱兴华死刑

  ●12月28日上午9时50分,邱兴华被押到刑场,9时57分被执行枪决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亚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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