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抗议中国政府剥夺我作为中国公民的入境权

作者:陶业 发表:2006-10-21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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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大会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六日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三部分第十二条第四款指出:

“任何人进入其本国的权利,不得任意加以剥夺。”

中国作为该公约的签署国,禁止我入境,严重违反了上述规定。现将经过大致叙述如下:

我持中国有效护照于2006年10月15日乘UNITED 851次航班从芝加哥返回中国探亲。该航班于16日13点40分左右抵达北京机场。我在边境检查站,被指为“不受欢迎的人”,并被拒入关,由原机遣返美国。

当被告知拒绝入境时,我当即提出一系列的强烈抗议:“持中国有效护照返回祖国是我作为一个公民的权利。你们不让我进关,是对我公民权利的无理剥夺。你们这样作严重违反联合国宪章精神”。

“所谓‘不受欢迎的人’作为外交政治辞令,是针对外国外交人员和外籍人员而言的,你们却把它用于本国公民,纯属胡作非为。”

“请解释什么是‘不受欢迎的人’,我究竟违反了那一条中国现有的法律。如果你们认为我违反了法律,请通过法律程序起诉我;如果判我有罪,可以把我抓起来,你们甚至可以把我关进监狱,我都不在乎;但是,你们没有任何理由不让我入境。”

“请出示你们不让我入境的法律依据和具体条文。”

边境检查站给我的唯一答复是:“上面人说的,你不可以入境”。这就是他们的所有依据。他们还向我展示了一本32开本边境管理条例(没让我看清书名,黄巴巴的,又皱又脏),上面列举了不许入境的若干条例,“符合”我的那条是:由政府和国家安全部门指定的“不受欢迎的人”,不得入境(大意)。可是这还是没有告诉我,为什么我是一个“不受欢迎的人”。

因此,我要求他们解释根据什么把我定义为“不受欢迎的人”。他们说:你自己知道,你在外面都干了些什么。我当然知道我都干了些什么,可是我不知道,究竟我干了那一件堂堂正正的事,使你们把我定义为“不受欢迎的人”呢?他们无言以对。

过了一会儿,他们给了我一个电话号码,说这个电话号码可以回答我的所有问题。我说我没有手机,能否借个电话用用。他们说,他们的电话不允许外人使用,你可以回到美国再打。我说我必须现在就得到答复。他们十分无奈地为我拨通了电话,对方是南京国安部(我大概归他们管吧)。对方措辞十分含糊:什么已多年没管我的事了,不知道这些年我都干什么了,肯定是又干了不该干的事,等等, 不著边际。这就是我所得到的致使我被拒关外的最“清楚”的解释,即没有解释。

基於南京国安部方面并没有对拒绝我入境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於是我想还是我自己来说吧。我对南京方面陈述:我所干的事,其实只有一件,是你们早就知道的,也从来就没有瞒过你们,那就是向六四孤儿递送教育基金。面对六四孤儿被社会遗忘,被社会边缘化的现状,面对教育费用飞涨的现实,帮助这些孩子完成中学教育,大学教育,乃至研究生教育,是为了让孩子们的教育不至因政治事件而受到影响,是为了让孩子们的身心能够健康地成长。这件事无论放到那个国家,都不会构成拒绝入境的理由。基於人道主义,这件事我们一直作得十分低调,从来没有将其利用来作任何政治炒作,这点你们其实也是知道的。难道因为这个就不让我入境吗?!我既不是民运组织成员,也不是法轮功,不过一个独往独行的独立人,这里没有组织上的借口你们可以抓;至於我写过一点文章(涂鸦之作),那属於思想范畴的东西,就更不成理由了。

我还强调,20多年来,我一直著保留著中国公民身份,那是因为我在异国它乡依然怀著对故土,对祖国和对人民的热爱。今天,这份感情被你们强奸了!我作事,堂堂正正,光明磊落,从不隐瞒,我实在找不出任何你们可以拒绝我入境的理由。

由於边境检查站人员的不断阻扰,电话只好挂掉了。其间,边境检查站人员已为我办好返程机票,并不断催促我登机。我拒绝离境。在整个过程中,我不断向他们解释我这次来的目的是为了探视86岁体弱多病的老母亲,和92岁曾患过癌症的姑姑,并为她们一旦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作必要的生活安排。然而,这些人似乎毫无恻隐之心,除了“有话跟上面说去”,似乎不会说第二句话。可是,当我要求与所谓的上级对话时,这个“上级”似乎又根本不存在。是我异想天开了,我算个什么东西呢,什么样的“上级”能跟你对话?!这些边境检查站人员也只是在履行公务,我想,也就毋须为难他/她们了。

UNITED 返程航次为UA 850。300多名乘客早已登机完毕。北京机场居然能将该国际航班扣押,不让起飞。由於我拒绝遣返,他们竟然将飞机不能起飞的责任归咎于我。一会儿说,飞机不能起飞你要负责;一会儿说,300多人就等你一个人,你这人没良心。真是令人啼笑皆非。我指出,这是你们的责任,正是你们无视国际法,无端扣押国际航班。他们尴尬地耸耸肩。

话虽那么说,300个中外旅客在等著我,虽然不是我的责任,但心里毕竟意过不去。我也明白,坚持下去,没有结果。因为我面对的是一群既无权作出决定也无权改变决定的人。所有的努力都是徒劳。再说,他们已经暗示,你要是真不走,他们是会有办法的。虽然我不惧怕暴力,也有心理准备面对暴力,但是我厌恶暴力和推推闪闪的丑态。所以我决定放弃。

妻子与我同行,她已出关。我要求与她见一面,遭到拒绝。我要求把装有我个人衣物的箱子取回,以减轻妻子继续旅行的负担,同样被一些借口推脱。我说我的随身箱子中有些是为亲人购置的礼品和上海南京两地敬老院托老所的资料,能否请他们转交给我妻子,她将乘晚5点20分CA1855次航班去上海。他们一口同意,说他们一定将东西送到她的机舱口。我轻信了他们的人格。我回美后立即与妻子联系,她说她不但没有收到请他们转交的东西,而且我的那只箱子也不翼而飞。

当我登机时,机长要求中方解释为什么把我加入他的旅客行列,他得到的答复是由於“不可告知”的原因,这个人必须跟他的飞机返回美国。当我进入机舱时,我向舱内等了我一个多小时的中外旅客挥手道歉:SORRY, EVERYBODY。我得到的是热烈的掌声,有人还挥起双臂。难道他们真的知道发生了什么吗?我不得而知。但我知道,没有一个人抱怨我。飞机尚未启动,舱内是不提供服务的,可是乘务长亲自给我倒了一杯水,还跟人说 THIS YOUNG BOY IS SO
LOVELY。(这男孩真可爱!)大概是我向大家道歉的诚意感动了她,以至把我这老头子看年轻了许多。我心中流过一阵暖意。

就这样,我除了随身带的一只照相机,两手空空地会到了美国。进关时,海关人员问我,你在境外逗留了多长时间,我说两个多小时,中国海关不让我入境。你都干什么了?我说什么都没干。你一定干了什么事,他们不高兴了。我问他听说过1989年在北京发生的事吗?那当然。我告诉他,我和朋友们在帮助六四孤儿完成中学和大学教育。那是大好事啊,真不可思议。你是回去看望家人的吗?是的,我的母亲,她86岁了。她不能见到你,一定很悲伤。是的,我也很悲伤。现在你回家了。是的,这是我唯一可回的家了。

16日晚9点半,我,一个被誉为“不受欢迎的人”,回到了美国我唯一可回的家中。我心中并没有将要客死他乡的悲哀,但是,心里抹不去对年迈的母亲和姑妈们殷切的思念,以及无法为她们安排晚年的遗憾。

特此记下这段经历,以表示对中国政府的强烈抗议。他们高唱的“和谐”社会就是如此来维持的,还有比这更可悲的吗?!(10/18/2006 14:33)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新世纪 www.nc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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