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法器官移植的八大嫌疑

作者:曹长青 发表:2006-09-22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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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移植,不仅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更标志着医学的进步,以及人道主义精神的高扬。但在中国,近年发展迅速的器官移植,却受到西方媒体的质疑:《纽约时报》、《时代》周刊、《华盛顿时报》、《NewsMax》杂志,德国《明镜周刊》等都陆续报导,怀疑中国的器官移植可能有黑幕。
虽然中国官方对此否认,但各种迹象显示,中国可能存在严重的非法器官移植问题,起码在八点上有令人质疑之处:

第一,用什么堆起的“器官移植大国”?

按照北京官方说法,中国已是“器官移植大国”,移植量仅次于美国,居全球第二。中国“器官移植学会”主任陈实今年六月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仅2005年,中国的器官移植就已达一万二千例。而在六年前,器官移植量年仅一百多例。

天津的“东方器官移植中心”(从这个宏大的名字就可看出其规模和气派),建造了五百多张床位的大楼。中国不仅主要省市都有做器官移植的医院,还有什么武警医院,解放军医院,劳改医院等等,简直多如牛毛,甚至有乡镇医院也做,按中国媒体的说法,是“遍地开花”。

虽然中国近年经济发展,医学也在突飞猛进,但器官是从人身上获得的,不像其它东西能批量生产,不存在“突飞猛进”。据《南方都市报》2005年12月引述的中国器官移植学会主任陈实在广州会议上的讲话:“中国目前的活体肾移植的比例还不到1%,而且全部来源于亲属之间的捐赠,非亲属之间的捐肾活体肾移植手术几乎等于零。”十三亿人口的中国,“只有17宗脑死亡捐献”(数字指单年还是全部,陈实没有明确)。

中国人对捐献器官的态度一向比较保守,是人所共知的,但为什么中国过去六年来,器官移植的数量能猛增几十倍,这些器官是从哪里来的呢?

第二,为何外国人到中国开“尸体工厂”?

不仅器官移植在中国猛增,而且近年外国人还到中国开设“尸体工厂”,现已发展到十多家。所谓“尸体工厂”,就是把人体器官做成标本,到各地展览谋利。《纽约时报》说,世界最大的“尸体工厂”是德国人哈根斯在中国大连开设的,有二百多员工,每年把几十具尸体,分解成几百个器官,然后拿到世界各地展览。不久前在美国展出,门票收入达千万美元。《纽约时报》说,这位德国医生的尸体工厂生意,收入已逾两亿美元。

在美国展出的“尸体工厂”标本,不仅有各种器官,还有一个八个月大的真体胎儿,以及肚子被切开的生母人体。很多美国人在留言簿上愤怒谴责展出被剖腹的母亲和大月胎儿。

哈根斯的手下人说,他们工厂的尸体都是无人认领的。怎么一个德国人能在中国得到这么多“无人认领”的尸体?德国《明镜周刊》说,这些尸体和死胎,许多是中国公安提供的。今年六月,在大连附近的丹东一户农家后院就发现十具尸体,当局说,这些尸体被一家外资工厂非法使用。《纽约时报》说,“在中国,要想查出谁在做人体生意,尸体从哪来的,不是容易的事。”

第三,“器官买卖”为何在中国兴隆?

美国的器官移植量世界第一,但主要靠民众捐献。据美国鼓励捐赠器官网站上的数字,美国每年约有一万人捐器官,其中2002和2003这两年就有26,090人捐赠。另有报导说,30%的美国人,约八千四百万人,已签了死后捐器官的文件。而且很多捐赠来自亲属之间。例如美国篮球明星、迈阿密热浪队主力之一的莫宁,几年前被诊断需要换肾,最后是他在纽约做保安工作、同样膀大腰圆的侄子,捐献了一个肾。莫宁的手术不仅成功,术后还能回队打球,使热浪队今年首次拿到NBA冠军。

据中国肾移植专家管德林教授引用的数据,美国的一万例肾器官移植中,六千多是亲属捐献。但在中国,根据明尼苏达大学医学博士阿利森(Kirk Allison)最近的报告,来自亲属的器官捐赠不到百分之一。但仅去年,中国的肾脏移植手术就多达五千例。那么这“亲属捐赠”之外的99%的肾脏是从哪里来的呢?

中国器官移植医院的网站说,最快一周,最慢不超一个月,就可得到需要的肾脏。南韩、日本、马来西亚,甚至欧美、中东的患者,都蜂涌到中国,因为在他们本国的等待期多是数年。西方医学专家推断,中国一定有一个庞大的肾脏提供群体,否则无法解释,为什么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就找到需要的肾脏。

这个“庞大的群体”在哪里?《北京青年报》(记者李天际)今年四月的报导揭示,中国存在一个半公开的庞大器官买卖市场。该报记者在北京朝阳医院门诊楼的五个厕所里看到密密麻麻的写着血型和联系电话的捐肾广告,经联系发现,他们都是明捐暗卖,一颗肾脏要价20万元,并说“这是市价”。

中国《民法》和《刑法》都没有禁止人体器官买卖的规定,这也可能是器官市场兴旺的原因之一。虽然中国当局最近颁布的器官移植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人体器官不得买卖”,但不少中国人向钱看(以肾换钱),医院又想从中谋利,需要肾脏的患者又很多,而中国当局的执法能力(和愿望之低)又是众所周知,因此尽管有了法律条文,中国的器官买卖也很可能只是走向更隐蔽进行,却根本不会消失。

第四,死刑犯真的“愿捐”器官吗?

人有两个肾,可捐(卖)一个,但心和肝都只有一个,只能从死者身上获得。中国文化比较讲究全尸,愿意死后捐出器官的人很少。深受中国文化影响的日本南韩也同样。日本器官移植中心几年前曾对七千万日本人进行器官募捐,结果只有七个脑死亡的人愿捐器官。即使在西方文化的澳大利亚,2003年也只有179人捐赠器官。

那么中国每年几千例的移植心肝肺(包括眼角膜等)都是从哪儿来的呢?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2005年在马尼拉国际会议上说,中国绝大多数的移植器官来自志愿捐赠的死刑犯。这里且不说是不是真有那么多死刑犯愿捐器官,仅一个“志愿捐赠”的说法就令人质疑。在中国那种没有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的制度下,不要说被判处死刑的人,一般犯人的权利都无法得到保障。获得所谓“同意捐赠”的“签名”,对中国的监狱来说,实在不是难事。因为狱方几乎有绝对的权力,他们对死刑犯,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有的死刑犯被处决后才通知其家人,那些没权没势的家属们哭诉都无门。

最近中国卫生部还决定,只要脑死亡,就可摘取器官;而以前是必须心脏停跳,呼吸终止。虽然脑死亡标准美日等国早已采用,但在中国一切向钱看的环境,这种“脑死亡”说很可能为非法器官摘取提供“模糊空间”:鉴定者和器官移植医院合伙作弊,把仍有呼吸心跳的活人宣布“脑死亡”,然后摘取其器官。

中国非法器官摘取的另一个“模糊空间”是: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无人收敛”的尸体,可摘取其器官。但在中国那种严密的户口、身份证制度下,怎么可能有很多“无人收敛”的人?哪里的公安机构抓到人,都会先查清其身份。既然活着的时候有身份,死了怎么就会“无人认领”?这种“无人收敛”的规定,也为非法摘取器官提供了方便之门。例如警方在枪决犯人时有意不通知其家属,那么这具尸体就可作为“无人收敛”而被摘取器官;火化之后,家属可能才收到一纸枪决通知。

在西方国家,对器官摘取有严格的规定。例如美国1984年就通过了联邦器官移植法,后来又制定了《器官捐赠联邦条例》,各州也制定了相应法律。在民主的台湾,对器官摘取也有严格的法律,其中特别规定:不可摘取“死者身分不明”的器官;就是从根本上杜绝可能的非法摘取。

第五,为什么法轮功学员“失踪”?

退一步说,即使中国真有很多死刑犯“愿捐”器官,但根据大赦国际的数字,在过去五年,中国每年处决的犯人约二、三千人,去年是1770人;可是据中国《新京报》引述的数字,2004年肝脏移植就超过二千例。绝不可能每个死刑犯都捐了自己的器官。陈实在上述的广州会议上还说,目前中国无偿捐出的器官总共有63个。那么在如此少的“捐献”和有限的死刑犯器官之外,中国每年几千例的肝脏心脏移植器官,都是从什么地方获得的?

中国从1999年开始,器官移植数量火箭般增长,从当年的一百多例,去年增至一万多例,增幅百倍。而中共当局迫害法轮功,正好也是从该年大规模开始。因而有人怀疑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可能被非法摘取。

尽管这种说法尚有待进一步证实,但一个不可忽视的现象是,的确有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失踪”。今年六四时,我到亚特兰大演讲,遇到当地的中国留学生黄万青博士,他显得郁郁寡欢。他的弟弟黄雄,因为练法轮功三年前在上海“失踪”,至今下落不明。该州的美国议员通过驻北京使馆向中方查询,都无结果。

英国《卫报》报导说,在大连的“尸体工厂”附近,就有劳改营,关押着政治犯和刑事犯,也包括法轮功学员。是否有包括法轮功练习者在内的犯人被非法摘取了器官,至今还是一个谜。但在当今中国道德沦丧、一切向钱看的环境,不应排除劳教所和器官移植医院等为了经济利益而合伙移植器官谋利的可能。

第六,公安警察医院从哪儿拿到的“器官”?

当今中国,有点规模的医院都想做器官移植,因为利润大,赚钱快。包括很多武警和监狱医院也在从事这种行业,像“武警总医院器官移植中心”,“解放军第三零九医院器官移植中心”,“山东省劳改医院”,“长春武警医院”等等。这种部门进行“器官移植”,很可能为器官生意提供了便利条件,因为公安、武警、监狱等机构,都有关押、左右犯人的权力,而且权力相当大。现在中国的监狱、劳教所等,几乎都开办工厂,以获经济效益。如果那些管教们、狱警们,动了摘取犯人器官,以最快速度赚钱之心,外界又能知道多少?

在美国日本韩国等,寻求一个脑死亡者的器官,被形容像摘取天上的星星一样难,需等待十年以上。但在天津的“东方器官移植中心”,据《长春日报》属下周刊报导,仅去年底的最后两个星期,就做了53例肝移植。那么这些肝脏都是从哪里来的呢?

我在以前谈中国精神病鉴定问题的文章曾提到,中国公安部门开设“精神病院”是制度性错误,因为鉴定精神病的医生本身又是公安干部,这就为把政治异议人士“鉴定”成“精神病”提供了人为的便利条件。现在中国的公安、武警、监狱等医院进行“器官移植”,也存在为非法器官移植提供制度性便利的问题。中国器官移植网站说,对澳大利亚人的一次心脏移植手术,要12万美元(是澳国价格的一半)。如果器官是从犯人身上获得,那简直是一本万利。

第七,器官移植市场失序的背后是什么?

由于器官移植利润大,不少中国医疗部门为“经济效益”而争相做器官移植。连中国卫生部的报告也承认:有时一个地区做器官移植手术的医院多达五、六家,出现争抢供体器官和病人的混乱状况。很多医学专家认为,现在中国开展肝、肾、心等器官移植的医院不是太少了,而是太多了。

器官移植不仅赚钱,还可使医院升等,成为“三甲医院”(三级甲等)。一家医院完成五例以上器官移植这个“硬指标”才能通过三甲医院考核。中国媒体报导说,有的医院自己没有能力,特意请来外面医生做器官移植手术,以提升本院等级。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前年的全国会议上就承认:中国的“器官移植市场处于无序的竞争状态”。新华社报导也说,“器官移植的买卖化倾向,却让中国的器官移植发展‘喜忧参半’。”

连中共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北京大学医学部主任韩启德今年三月访美在耶鲁大学演讲时也说,现在中国的医院都在“向钱看”,“白衣天使”成了“白狼”。当应该救人的医生成了“狼”,看重的是钞票,又遇到可赚大钱的器官移植,如果没有制度化的严格限制和媒体监督,可想而知会发生什么。

第八,“治病救人”的概念怎么确定?

金钱、利润,可能是中国各类医院争相做器官移植的主要动力。但面对“器官买卖”,以及非法摘取器官,难道中国的医生都丧失了基本道德,没有了人的感觉?可能也不尽然。这里的关键性因素是,中国的长期无神论教育,以及缺乏宗教信仰的文化背景,导致中国医生对人体(器官)的神圣性,人的尊严和权利等,都缺乏应有的认识。有报导说,一位原从事器官移植、现居加拿大的华裔医生就认为,在死刑犯后脑打一枪,马上就取器官并无不妥。他的看法可能反映很多中国医生的道德观,那就是死囚反正要死的,而器官越早摘取,越有利于救另一个生命。这样就在道德上可以自我解释和安慰了。而在美国,是否“脑死亡”不仅有严格定义,并必须通过脑电图确诊,而做器官移植的医生不被允许参与确诊。

几年前,波士顿有个美国诗人留下遗嘱,要后人把他的皮剥下做诗集的封面,结果被美国法院裁决为“违反人道”而遭禁止。虽然他是自愿,又是自己的器官,但美国法官的原则是,人的器官体现人的同类性,具有共同的神圣性,不可亵渎和滥用。

而让中国的医生和一般民众,普遍拥有这种道德观,这样的人类尊严意识,可能还有很长的路。器官移植本来是为了“救人”,但当器官成了“商品”,移植为了“赚钱”,结果可能适得其反,成了“治病‘害’人”,这是中国迅速发展的器官移植业的巨大阴影。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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