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美为什么亲毛?

作者:方 弢 发表:2006-09-14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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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刘少奇被毛整死,王光美和刘源今天却为毛唱赞歌,做亲毛秀。这种仇成恩识现象在中共党内受害者及其家属中屡见不鲜。因为维护毛就是维护共产党,也就是维护他们自己的利益。亲人刘少奇被毛整死,王光美和刘源今天却为毛唱赞歌,做亲毛秀。这种仇成恩识现象在中共党内受害者及其家属中屡见不鲜。因为维护毛就是维护共产党,也就是维护他们自己的利益。

金钟〈刘源和父亲刘少奇〉一文,介绍刘源近著《刘少奇与新中国》,及与此书相协配的一部同名电视片。这一书一片,述说了当年刘少奇和毛泽东之间的一些政见分歧,刘在七千人大会中毛“阳谋”,“四清运动并非刘之罪”,以及刘少奇文革中的遭遇,等等。金钟指出:刘源写书制片“全面地为刘少奇在政治上恢复名誉”;“电视片由刘少奇的爱子和爱妻主打、现身作证,应该有其特殊的史料价值”;但是“从这本书实在看不出[作者]对国之大恶的独裁者有一点『嫉恶如仇』的影子”。由此,笔者联想起当年王光美和刘家亲毛的一些事......深有所感。

王光美母子前年向毛后人示好
众所周知,两年前刘少奇毛泽东两家后人曾有过一次聚会:那是二○○四年一个夏日傍晚,聚会由王光美召集,刘源是联络人,刘家的儿女刘源、刘婷婷;毛家后人李敏和女儿孔东梅、李讷和夫君王景清等都参加了这次聚会。两家后人在京城“相聚一堂”,“其情融融”气氛十分亲切热烈。此事在当年十月十一日的《中国青年报》曾有报导。

正如许多人所说的那样,王光美、刘源向毛氏后人表示友好,显示第二代人的和解无可非议。夫父冤仇已成为历史,没有必要像古人那样,“不共戴天”世代相传,仇冤相报。我的一位同学其父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是著名的工运领袖,屡遭国民党特务头子毛人凤的追捕。现在这两家的后人在商贸中结成了亲密夥伴,这位同学告诉我,尽管如此他并没有因此改变对毛人凤的恶感和鄙视。王光美和刘源不是这样,亲人被毛整死,自己也饱经劫难,九死一生;奇怪的是有一段时期他俩到处为毛唱赞歌,大作亲毛秀。例如一九八三年王光美和刘源专程去韶山瞻仰毛泽东故居,大讲毛“刀下留人”的恩德,王光美并以“学生”的名义在留言簿上题词:“深切缅怀毛主席”;此前她还对历次运动的受害者吴祖光的妻子新凤霞说:“我们都是毛主席的好学生”,被新凤霞嗤之以鼻。刘源当郑州市长时,也曾用毛泽东乘过的飞机作展览,让群众“缅怀伟大领袖”,等等。

这种“仇成恩识”的现象在历次运动中的受害者及其家属中屡见不鲜。例如一九五九年庐山会议“彭德怀反党集团”文革后唯一幸存者黄克诚,因不同政见受毛迫害。然而,在一九八○年党内外批毛的声浪中,黄却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为毛评功摆好,竭力美化毛的形象。黄克诚后来在回忆录里解释说:“多少年来,举世公认毛主席是我们国家的领袖,是中国革命的象徵。丑化、歪曲毛主席,就是丑化我们的党和国家。” 

仇成恩识在中共党内屡见不鲜
无独有偶,庐山会议上和黄克诚一起挨整、文革中被迫害至死的张闻天,也有同样的观点。张闻天认为:“毛泽东的威信,不是他个人的威信,是全党的威信;损害毛泽东的威信,就是损害全党的威信,就是损害党和全国人民的利益。”正如胡平在一篇文章中所说的,这个荒谬的“连等式”:毛泽东的威信等於党的威信和利益等於全国人民的利益。“丑化”(按:应是指实事求是地批判其错误)毛主席等於“丑化”我们的党和国家等於“损害”全国人民的利益。因此,必须维护毛的权威。毛说你错了,你就必须承认你错了。在这些荒唐的逻辑面前,庐山会议上,黄克诚、张闻天、彭德怀这些革命元老们,一个个低头认罪了。

说他们心甘情愿地“认罪”,也不符合事实。黄克诚在庐山会议后,有一段时期头脑还是清醒的。他说:“等我冷静下来时,我认识到:违心地作检查,违心地同意『决议草案』,这才是我在庐山会议上真正的错误。使我后来一想起来就非常痛苦。”

说穿了,黄克诚“违心地作检查”,实是迫不得已。在个人迷信盛行时期,毛泽东是绝对权威和真理。“谁反对毛主席,就打倒谁”,还要“砸烂他的狗头”。在这种高压态势下,即使对政治洞若观火的大秀才邓拓,自杀之前没有忘记在遗书中高呼“毛主席万岁”的口号,以避免死后自己和家属继续受到迫害。在那个荒唐的年代,受迫害致死的人尚且要如此表态作秀,活著的人还能“顽抗到底”吗?!

问题在於文革以后,毛泽东已经作古,经过真理标准的讨论,否定了“两个凡是”,形势已有很大变化,为什么黄克诚还要一反自己过去的清醒认识,要发表文章为毛评功摆好,竭力维护毛的威信呢?

除了“三纲五常”为君主“讳过”和所谓“党性”等传统思想的影响外,也和此时黄克诚的个人境况和利益有关。在庐山会议上和文革中,黄克诚是“反党分子”、“阶下囚”。文革以后拨乱反正,黄恢复了昔日的地位又成为“座上宾”。俗话说:“存在决定意识”,“屁股决定脑袋。”人的地位变了,想法也就不一样。毛泽东曾将知识份子和共产党的关系比喻为“皮毛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其实老革命和共产党和毛泽东的关系更是一种“皮毛关系”。维护毛就是维护党也就是维护了自己的革命历史和现有利益,包括自己家族的发展和将来。

“斯德哥尔摩症”心理
明白了上述道理,就可以解读王光美为什么要亲毛了。据笔者所知,有一段时期王光美对自己一家文革中的受害是有著铭心刻骨的记忆的。那是在粉碎了“四人帮”,王光美从秦城监狱出来以后。一九八○年四月,王光美曾用子女的名义,写过一篇《刘少奇的晚年岁月》的文章,用事实和材料为文革中的刘少奇辩诬。这篇文章原准备在《中国青年》杂志公开发表。王光美为此到处奔走呼号,并已徵得当时中宣部部长王任重的同意。由於文中披露了许多涉及毛泽东的触目惊心的内幕材料。例如文革中派工作组是经过毛泽东的批准和同意的;刘少奇被公开批判后,曾对毛泽东表示认罪;愿意接受党的任何处分,自己和家人到延安去种地,但要求毛不要伤害其他老干部;毛对此置之不理;以及刘少奇在中南海内被囚被辱和死前的悲惨情况。如连夜筑墙禁闭、禁止病人用药,把已经瘫痪的老人绑在床上等等。显然这篇文章如果发表出来,可能成为当时批毛的一颗“重磅炸弹”。因此没有得到高层的批准。后来这篇文章被《中国青年》编辑部改头换面,删节许多有关毛的材料,用本刊记者的名义发表。据说王光美对该刊物没有按原貌发表她的文章很有意见。

在“激情燃烧的岁月”过去以后,王光美的思想有了很大变化。她成为了“毛主席的好学生”,到处亲毛、颂毛。这又是为甚么?

可能王光美有著一种“斯德哥尔摩症”的心理:像那些被绑架的斯德哥尔摩姑娘们一样,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强烈的求生欲望,使得她们竭力从好的方面去理解和认同那些绑架她们,但没有夺去她们的生命的人。那些姑娘们后来不仅不去仇恨和控告绑架者,反而感激这些绑架者,在法庭上为他们辩护。王光美的情况也是这样。她说,她感激毛泽东,是因为当林彪江青等人要判她“死刑”之际,是毛的“刀下留人”,才使她活了下来。可是王光美忘了:正是这个“炮打司令部”使她全家受难的毛泽东在掌握政权以后,对其政敌中的头面人物,一般采取“一个不杀”,“保留活证据”,“留下作反面教员”的策略,这是毛泽东比斯大林高明之处。其实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留下作反面教员”的命运意味著甚么?“彭德怀反党集团”成员和刘少奇的结局,大家是有目共睹的。如果“四人帮”继续当权,可以想像,王光美活著在秦城监狱里的命运,也决不会比活在秦城监狱里的江青强多少!

想起陈少敏的英雄气概
王光美思想变化的另一个原因,也可能和个人的境遇变化有关。粉碎了“四人帮”。王光美恢复名誉,当上全国政协常委;儿子刘源也当了“将军”,近闻在北京购买四合院以作“官邸”。王光美一家人又扬眉吐气了。既然毛泽东的画像还挂在天安门。“识时务者为俊杰”,还是“紧跟”邓大人的部署,“高举毛泽东的伟大旗帜”吧。

王光美在晚年还是给老百姓做了一些好事的。她是“幸福工程”组委会主任,带头拍卖家传文物,以倡导和支持“幸福工程”,使无数生活在贫困线上的母亲和家庭受惠,因此深得群众口碑。尽管如此人们还是认为,王光美的亲毛秀是画蛇添足,反而有损她的形象。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另一位女强人──陈少敏。在中共九大的大会上,当表决“永远开除‘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的党籍”时,所有在场的中央委员毫无例外地一个个举手了。唯有这位“巾帼”委员伏案沉思,没有举手,表现出一种睥睨群流、大无畏的英雄气概!

在我国从古至今屹立著一种人:他们历尽沧桑,始终坚持真理,臧否是非,不随流俗;这种人不因个人荣辱浮沉而变其心,亦不因别人威逼利诱而丧其志。确实做到了“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这是一种崇高的品德和思想境界,做到这点是相当不容易的。用这样的标准去要求王光美,可能是一种苛求吧!

(方弢:旅美大陆资深新闻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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