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贪官也并不使我震惊,因为他们毕竟还有所顾忌,心虚气短才极力掩人耳目。4月11日《法制日报》上的一则报道,才真正令我瞠目结舌。说的是,法制日报社收到群众来信,山西省交城县天宁镇下关街(原下关村)居委会党支书兼居委会主任刘吉违法乱纪、以权谋私、豪赌、包养情妇,在当地影响恶劣,村民多次向上级反映无人查处。记者实地调查后,将情况反映到镇党委书记赵合心时,“赵竟说:我们作为交城县的‘首都’乡镇(在县城),我下边的干部80%以上有以权谋私和包养‘相好的’(情妇)现象,我作为一个乡镇书记要搞平衡,不能群众反映什么就查什么。刘吉作为一个基层干部,他赚的钱太少,不谋些私,怎么活?!”
我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一个镇党委书记怎么可以对北京来的记者这般义正辞严地讲出他的这种“心里话”?这样无耻与狂悖的程度,够格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了。从法理的角度,我无权说刘吉就是贪官,更无权根据这篇“训词”认定赵合心是贪官,但是据此说赵合心信奉的是贪官的逻辑则毫无问题。
所谓贪官的逻辑,至少包括以下几条:一是当官的(哪怕是村级芝麻仔儿官)就该比老百姓活得滋润。你听,包养“相好的”居然成了官们“活”的必要开销--“赚的钱太少了”,也不能撙节了这一项支出。二是掌权就可以谋私,“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但刘吉以权谋私肆无忌惮影响恶劣,群众屡屡上告无人理睬,更得不到罢免,这样的村官真是村里的村民选出来的吗?第三,大家都贪污腐化,单拿某个人开刀有违官场的公平。第四,是否查处,何时查处,查处谁,要搞好大局的“平衡”。似乎一个也不放过就会天下大乱,乡将不乡,国将不国。贪官们是心存侥幸,还是认为法不责众,抑或自负地以为离开了他们这些“精英”,政权就没法运转了?
如此“贪官的逻辑”,应当使我们警醒:一,贪官的欲壑是永远填不满的,即使高薪能养廉也不足以防腐,他包养了一个情妇,说不定还想要“三宫六院”呢。二,如今的共产党领导干部竟这般恬不知耻地为以权谋私辩护,,共产党官员的心理真要癌变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了。
三,只有落实反腐惩贪的权柄掌握在老百姓手上,才能从源头上防腐;靠赵合心这样的上级“搞平衡”,有选择性地查处,腐败将愈演愈烈,腐败分子将更加有恃无恐。
--南方周末(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