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林超为台州地方高官,曾为仙居县县长,后为台州市水利局、民政局局长。其明目张胆,在众目睽睽之下气壮如牛地伐杀、毁人容貌,仅因为属下女公务员拒绝和他碰杯敬酒。丁林超贪恋凶残是基于“物化女属下”,吃着碗里的,惦着手捏的。直至鸡犬不宁的血案发生后,一个抗命的女公务员被戳破脸额,在血流如注的挣扎求救声中,丁林超竟仍宣布:“酒宴继续进行!”这是何等的残忍。
早年共产党的“理想”已在权、钱、色汹涌的官场泯灭,衣冠禽兽的铁腕统治是豺狼当道,奸妄凶逞。
丁林超整肃下属手段之残酷,之穷凶极恶,但丁林超的恶行不是空前的,也不是绝后的,所以我们必须共诛之。
《一个水政女监察员的血泪控诉》
我是台州市水利局水政监察员杨春红,经济师(财政)。受到原局长丁林超出于个人利益和个人目的以组织的名义进行的一连串迫害。
起因是财务方面的得罪(当地政府已作过调查),为我潜下了深深的祸根。
(1)、丁林超说:“那我不是对你白好了?”2003年我妈走的那晚,丁林超执意要用他的专车送我,说一个女人晚上出门不安全……他要让那辆车在临海让我用几天,主动提出我可以要求困难补助。我回绝了“组织”的关心,让小车当晚回了椒江。这下他不高兴了,后来,连组织应当送的花圈也不送了。事后丁林超说:“那我不是对你白好了?”
2003年年度考核,丁林超不让我参加局里统一考核,丁说:“你在河道办工作,我怕有些领导对你有看法,影响你考核结果。不让你参加考核是我做了工作,我是在保护你。你回去后对谁也别说,你自己一个人心里知道就行了”。其实考核合格和不合格的一样要待岗,这是他显示他的威风:他有权,他在这里说了算!
(2)、莫名其妙待岗(受迫害的开始)
待岗的计划主要是针对原局会计郑冬菊,因为她反对发“机关效能奖”和要对往来款进行清理。丁林超说:“我到水利局来,要整八个人!待岗是针对某某某的,杨春红是拉来陪陪的”从此他开始了有计划的整人行动。原水政处长蔡启发的被整,拉开了他整人的序幕,我名列黑名单第三。待岗就待岗吧。我一声没说,和寄纪委《关于维护会计人员名誉制止乱发奖金的请求》的局原主办会计郑冬菊一起去待岗室,安静待岗了。丁林超当着水利厅长的面说:“你臭、你差、你没人要,就是你这样的人下岗!”我知道我“待岗”是丁林超一手策划的。
待岗头一星期,发生了一件意味深长的事。丁林超主动把我叫到局长室“只要你揭发恶赵XX,你过十天半个月就可以复岗”“我还要提拔你”我自然不会昧着良心这样做。丁林超大搞一言堂,实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3)、办公室遭猥亵,继暴力殴打。
在市政府领导的顾问下,2004年10月18日,丁林超终于让我上岗了。但不让我回河道处,把我弃在打字室,连办公桌也没有。二台电脑已有二个打字员,我连打字员也不是。
10月27日,迫不及待的丁林超来到打字室,当面大声说我神经不正常,成了10月28日上午,在办公室遭河道处郑俊杰处长猥亵,继暴力殴打的导火线。不想在上班时间、上班地点,我遭强制猥亵,在我躲逃时,他还不放过。追打10米,当场头颈被打红肿,软件组织挫伤(椒江公安分局于10月31日开出0000995号伤势鉴定委托书)。幸亏同事闯进来才没有遭强暴。
下午我向局里打书面报告,要求郑俊杰处长赔礼道歉,局领导内部统一口径,28日下午近五点,人事处长柳崇标、办公室主任李建勇向我宣布处理结果:“关我禁闭!”我愤而向海门派出所报案,请求现场鉴定,寻求公安保护。郑俊杰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
在这期间,局里竟向公安提出要内部解决。11月2日在派出所内,武桂荣书记说:多考虑郑处长个人前途,要我把责任扛下来,丁林超亲自作伪证,并派金华斌去公安作伪证。从此,武书记奉丁林超旨意,经常诱哄、威逼我接受了调解。理由:“因你去公安报案,损害了局形象”
2005年1月11日,在市政府领导的主持下,此案终于得到公正处理:郑俊杰调离河道处。
2005年1月13日,在科级干部读书会上丁林超当着全休人员的面说:“对杨春红我还会进行处理,但我会注意方式方法”
(4)、不愿与丁林超敬酒,将我毁容。
真正阴谋开始实施了。2005年2日2在椒江宾馆多功能大厅,丁林超官费设下“鸿门宴”。因我不愿与丁林超敬酒,丁林超就用眼色指使手下,金华斌(工会主席)吼叫着:“你想找死”,挥拳打在我左脸上。我哀叫着,惊恐地向丁林超求饶,丁林超不但不制止,反而笑笑说:“瞧,这两个人打起来了”。金华斌仅“两拳一杯”就让我脸上扎出法医学认定“锐器致伤”的大血口。我遭毁容了,贯穿性伤,右脸面缝了59针,腮腺、咬肌裂伤,(瘢痕伤疤)单线长度达6厘米半。水利局工会主席、党员金华斌用锐器将我毁了容。案发现场近百多人竟不敢为我打110,办公室主任李建勇给公安说“那是杨春红自伤的。”同事不敢到医院来看我,怕受牵连。丁林超开会要大家统一口径“说她自伤”同事不敢讲真话,对于现场只说没看到。
逆来顺受,面对这伙恶官、歹徒的淫威只能忍气吞声?我内心是充满着绝望,是对生活失去希望,对政府失去信心!这是对法制的无奈,对法律的绝望。“不在沉没中灭亡就在沉没中爆发!”
(5)、丁林超以党组的名义诬我是“神经病”。
丁林超的冷酷无情、淫威凶残达到了极致。事后,他就以党组的名义作出了我是神经病的论断。丁林超以回原岗位诱哄我,要我承认有神经病。在局党组中宣布我有神经病。据XXX说:“丁林超自己写了杨春红有神经病的材料,自己盖上了局公章;然后,寄到了台州市委”。假如真有神经病应该由具有法定鉴定部门作出,不是由党组认定。
对丁林超这种流氓诬告,2005年12月7日,我向海门派出所要求出具“神经病鉴定委托书”。派出所张春祥教导说:“你很正常,我们不会给你出这个委托书。谁说你不正常谁出。”在同事的声音里:“你被丁林超整成这样,能活下来,我们都佩服你的坚强!”
(6)、毁容凶手说:“杨春红就是我打的,我就是不会受到任何处分。”
此后,金华斌一直说:“杨春红就是我打的:我就是不会受到任何处分。”为了要回一个法律上的说法,我两次分别向椒江区法院和台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市水利局纪检组长武桂荣说:“杨春红告到中院,是我动用关系去中院几次;中院连案子都不给她立,都不受理”中院于2005年11月2日以(2005)台刑立终字第2号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金华斌说“杨春红输了官司;就作凭这张法院判决,我就可以去法院告杨春红,让她别想活!(海门派出所作了笔录)”
(7)、包庇罪恶,刑事证据《监控录像》没有了!
丁林超对人事干部柳崇标说了:“这个人没背景,整她们没事”我逃不掉躲不开,只有向相关部门申诉。公安那张证明上这样写着,意思大致为:2005年2月2日杨春红报案后,2月3日公安去了现场,但宾馆服务员没有告诉他们有监控。等到2月21日轻伤鉴定出来后,2月23日公安才将案子转到刑事案件受理,再到椒江宾馆调取监控,已迅保存时效,监控没有了。
2月2日报案当晚,我明确告知派出所翁国方伤情。后来海门派出所教导张春祥告诉我:“当5:12分你报案时,派出所只是当作治安案件看待。待到你当晚再来报案,说了伤口长度和针数59针时,我们所里马上重视起来。第2天就到了现场作了笔录。”
9月我再去椒江宾馆,负责人(女)告诉我:“我们这里录像保存个3个月,你凭合法手续可以来调。”
翁国方作为初始经办人,从开头“别的地方都有监控,就伤害你的地方没有安装”到后来“监控看不清”“监控别的地方能看清,就你脸具体受伤关键情节录像中看不清,录像没有用。”而据宾馆卫生员说他们的监控比电影还清楚。而监控位置刚好在案发地上方,并且有两只摄像头。凭警察的职业敏感怎么就能没看到?(6月份我向警方提出更换经办人请求,他们同意了。把卢华敏、翁国方更为洪廉、汤春来)。
有关办案机关做出的鉴定竟是“轻伤!”,丁林超以党组的名义做出了我是神经病的论断。司法机关包庇罪恶“将众目睽睽之下的犯罪,将两只电子眼对准的毁容”的刑事证据《监控录像》没有了!办成的结论竟是“自伤”!警方竟用“没人为你作证,我们立不了案!定不了罪!!”来推诿;就算法医鉴定为轻伤(应是重伤),施暴毁容者竟未被拘留过一天!!!接着发生的事情更不可思议,毁容案发生后才半个月,我被传唤,限制人身自由在预审室里。当夜天气严寒,我伤痕未结疤,被冻不断颤抖,我苦苦哀求,仍被冻了近10个小时,熬过五更才放我回家。
我向检察院不断控告、向公安部、省公安厅上访,没有结果。我的“刑事自诉”,法院不予立案。仍官为台州市民政局长的丁林超竟扬言:“如果杨春红再上访一次,我就让黑社会修理了她!”
公民竟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我遭到了如此凶狠残忍的暴力,这伙恶官、歹徒如此嚣张暴虐,无视法律,如此淫威凶残,法律何在,公理何在!!!难道这就是我们的法制社会?我们普通人老百姓的生命安全何在?
我们强烈要求:严惩毁容凶手!法办幕后指使者!还法制、公理、公道!还法律尊严!
台州市水利局杨春红200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