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翔:警察国家与言论自由 抗议非法逮捕杨天水、李元龙并请布什与胡景涛就此各自表述

发表:2006-01-30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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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你若生病了,打个报警电话“911”,救护车就来了,车上下来的是警察,他们送你去医院,形同家庭保姆。在中国,警察不请自来,登门入室,在私人生活空间横冲直闯,如入无人之境。他们在你屋里东翻西找,为的是搜查你写的什么,一旦发现你个人写的文字,有什么“敏感”内容,就视为“犯罪证据”。平日里警察即使不来,也不会停止对思想和言论自由的监控,包括窃听电话、检查邮件(特别是国外邮件)、盯梢和跟踪什么的。警察本来是一种公益职业、且应具有公德,但这种警察不但没有公德、反而缺德。在这个意义上,一度对法轮功学员尤甚。

中国警察制度的建立,本应是出于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生活安定,但在专制社会的条件下,中国的警察就变成了“专制警察”,兼有了维护专制社会“思想治安”和“精神秩序”的特殊职能。这样的警察成了思想杀手和畸形的社会公害,扮演的是一种极不光彩的令人羞耻的角色,成了社会精神多元并健全发展的名符其实的社会公敌。他们的所作所为,美其名曰“维护国家安全”,其实质却是出于巩固极权体制和维护特权阶层的利益。当代人、特别是曾深受其害者,提到这种专司“专制职能”的特殊警察,心理上都难免厌恶,不知这些人的妻室儿女是否会以他们为荣?!在正常的健全的文明社会中,这种警察形象是一种畸形的、扭曲的变态形象。当然,警察中也有真正为社会和群众做好事的,这类人理应受到社会尊敬。但肩负维护专制社会的“安全”和“秩序”、专职进行社会思想和精神谋杀者,却不在此列。

思想专制是现代社会人类的天敌,这也无异于说,共产极权制度是人类自由精神的杀手,也是社会公害和全民的死敌。这类针对人类的思想和精神施暴的国家,全球只残存中国、北韩、古巴、越南,其中以倡导“和谐社会”的当下中国为最。

共产专制国家的残暴历史和现实,早已尽人皆知,需要人们从各方面来谴责,需要各个国家及其政要一致来谴责;而在中国,特别需要和首先需要中国知识分子摆脱群体依附状态起而谴责,象近期“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被非法停刊,其主编李大同勇于起而责问和谴责一样。而在知识分子群体中,其中坚力量之“作家”、“诗人”、“艺术家”、编辑和记者中,需要更多的象李大同一样具有文化品质和职业道德的人。知识分子应该是具有自由魂的特立独行者的先锋群体而不是适得其反。不是那种自古至今唯功利是图、患得患失的腐儒群体,那种眼光只盯着职称、俸禄、高级住宅和出访机会的人,在专制夹缝中苟且求存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自鸣得意和沾沾自喜的人,天生胆怯、以假当真、假话“真”说、假戏真唱的人,对社会黑暗和民生疾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人,甚至与邪恶和腐败同谋、直接参与、跻身其中的出卖天良而恬不知耻的混蛋!!!不,这不是真正的社会精英、不是知识分子!今天的知识分子,是凡事都要面对胡景涛、面对现政权问个一明二白的人!决不由谁“孤家寡人”一人说了算、自个儿面隅而泣、自己对自己生闷气、任人日死不吭声!

由此,我想到华人首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高行健,这是一位进入世界文学殿堂的人。我以为,面对共产公害和警察国家对言论自由的践踏,每位自由行使言论表达权利者,都应该站出来帮助精神弱者和丧失言论自由的人说话!不要把政治和文学截然分开,更不要以诗人、作家等文人知识分子干预政治没有用,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逃避人生的态度,任凭世界上的精神暴虐泛滥成灾、任意横行!公开谴责共产邪恶和精神暴虐是一个当代自由作家的天职!一个作家要创作并出版文学作品,并以此面对社会和公众,就理应有利于提升全社会和全人类的美德和公德,使一代一代的人更清晰地区别善恶、全民惩恶扬善!在这个意义上,诺贝尔文学奖和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一样,都应是人类公益的关注者、人道精神的象征和不失伟大人格力量的人。文学奖获奖作家与和平奖获奖者达赖、昂山素姬和卡特一样,各自以不同的方式关注人类和世界,因而获得举世公认和举世尊敬!

共产主义与纳粹主义是同一性质,但在对人类危害的惨烈程度上,中国和前苏联比后者更有过之而无不及。最近读到瑞典国会议员、瑞典驻欧洲委员会代表团的林德布劳德(GORAN LINDBLAD)先生的文章,标题是《没有共产党的新中国会更好》,这是朴实的大实话,这话本应该由有良知和血性的中国知识分子来说,由共产党体制内幡然醒悟或宣布退党者来说。同时也应该由各个国家的议员和政要来说,如布什就应该挺身站出来这样说话。在关注人权和全球范围内的和平问题上,布什应该向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前美国总统卡特学习,特别是在中国人权问题上,布什应把对中国人权现状的关注提高到美国与中国的经贸往来及其利益之上。布什应该关注一个叫杨天水的中国人,我之所以这样说,是意味着公众人物应关注未引起公众关注的弱势者和小人物,名闻遐尔的人应注意默默无闻的人,而不是只限于那些大名鼎鼎的人彼此之间互行注目礼。杨天水是一个不同于胡景涛的人,却未必不比胡景涛更具有人文视野和仁义之心。这个人温文尔雅、知书达理、不人云亦云、唯唯诺诺。软中包含着最硬的东西,那就是他的骨头!还有,此人看待世界和判断人间是非,绝不自囿于“党团”意识,受其人为束缚和先验设限。在这个意义上,“大人物”未必见其果然“大”,“小人物”也未必天生注定“小”。在我的眼睛里,类似杨天水、张林、许万平、高智晟和郑贻春这样的人绝非庸常之辈,而是应受人礼赞的大丈夫、真君子!这样的人在以往中国的异议者中不乏先例、但他们的后继者如今却越来越多,并且在知识界人士中也频频涌现。他曾住在中国南京一间简陋的出租房里,生活极其简朴,却始终不忘对社会公正和挣扎于底层者的生存状况的关注。八九“六四”运动中,他曾因“反革命罪”被判处十年长刑,2000年出狱后,被剥夺政治权利四年,附加刑至2004年5月31日。在此期间,他仍未终止在政治高压下的一系列公民维权活动,为受到专制者打压的异议人士呼吁和救援。为此,他在度过十年漫漫刑期后又再次被捕。他是在南京街头被十多名便衣将他和他的朋友团团围住强行带走的,对方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其家属更不知情。杨天水是一位基督徒,其一言一行、包括参与和介入维权和社会活动,都纯属于对社会的深层关爱。他一生中已经两度在圣诞节前夕被捕,也就是说,在一个人短暂的一生中,他在“不平安”中先后两次失去了十次以上的人生的“平安夜”。杨天水先生请保重!并请接受一个素昧平生者和所有关注你的命运的人向你遥致祝福!

布什先生,你已经读过毛泽东传记,并且正同他的又一轮后继者胡景涛打交道,在深入了解中国社会和毛泽东的残暴历史后,相信你更清醒地看清了中国当下的社会现实和人权状况。面对中国和美国两种不同的社会体制,我再次提醒你,希望你象开创中美人权外交的卡特先生一样,始终关注越来越恶劣的中国人权现状,同所有正直的中国人站在一起,呼吁中国当局无罪释放新近入狱的中国异议知识分子杨天水先生!

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传闻中国大陆要大抓一批人,主要对象就是在网络上行使言论自由的维权人士和民运人士。在杨天水被非法逮捕之际,重庆知名的资深异议者许万平先生竟被重判十二年!维权律师高智晟被䧟入警车和便衣的追踪和包围中,每天无从得以脱身并险遭预谋杀害!身陷囹圄的诗人师涛、独立作家张林、诗人兼政论家郑贻春等人仍然还在狱中度过漫长的铁窗生涯!与此同时,边远贵州又传出消息,《毕节日报》记者李元龙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捕,其被捕理由就是以“夜狼”的笔名在国际互联网上发表文章,其中问题“最严重”的文章之一竟是《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藉》。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藉有罪吗?!在这里,我首先要问布什。它构成“犯罪”、“逮捕”和“判刑”的理由和法律根据吗?!我同时也要问胡景涛。也就是说,这个近乎天大的笑话问题,要请布什和胡景涛就此各自表述。不仅要由布什先生来回答,也要由承传毛泽东式的专制衣钵并由“毛泽东思想”武装到牙齿的我的同代人和近龄人胡景涛来回答!一个千年文明古国发展到今天,竟会发生这种咄咄怪事、闹出这种“国际玩笑”,不仅有违人类社会公正、道义和律法,也有损一个大国的声誉和尊严!这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维护和尊重吗?这是肆无忌惮地公然侵犯和践踏人权!时至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中国人是否还要继续生活在丧失言论自由的社会环境中?!中国是不是还要继续自外于“政治和文化”多元兼容的现代社会之外?!中国人是不是还要继续不能享有结社自由、新闻自由、出版自由和包括组建反对党的权利,十几亿公众的社会头脑是否还要继续受到精神强暴、限制和操控?!是否要把全民当傻逼、继续信奉“伟大、光荣、正确”,让“革命文化”的“文化大革命”卷土重来,让全民再次䧟人空前绝后的“思想战”、“心理战”和“神经战”之中永无宁日?!是否每个中国人都要象警察那样去思想、与警察的思想同步、同调、与警察的思想保持同一性质?!是否每一个人的精神生命都要置于权力划定的“警察式的宇宙时空”内、同警察一言一行保持一致、这样才能保证这个“和谐社会”不被颠覆?!而每一个行使言论自由的人、包括文弱书生才可免于“颠覆国家政权”的“法律”追究?!

诚如端典议员、瑞典驻欧洲委员会代表团的林德布劳德先生所指出的:“为了强制对公众的控制,共产党政权扩张警力到了一种非常疯狂的程度。”而其对人权的侵犯,已达到“很可能因为明天有人要一颗心脏,今天就会处决一个犯人”的程度!中国究竟要追求真正的社会和谐,还是要把自己强化为一个超级“警察国家”?!是否全民都要受到警察监控甚至每个人都成为变相警察互为监控?!作家是“警察作家”、诗人是“警察诗人”、艺术家是“警察艺术表演”者,而所有大学都是灌输“警察意识”的“警察教授”?!而一个现代文明国家的领导人不再是真正的“人民公仆”而只是一个“警察头子”?!这样的结果只能是而且必然是,最后激起全民族精神上揭竿而起的灵魂起义!巨大的“警察国家”随时有可能在全民的声讨浪朝中,面临灭顶之灾!!这绝非危言耸听!!!

已经是什么年代、什么世纪了,人们还有什么理由依然还要置身恐惧和害怕暴力?!

中国历史上曾有过“百家争鸣”的春秋时代,难道时至今日在偌大的中国大地上,只允许共产党“一家独鸣”,并以一党窃取一国、使其成为全民族的思想和精神的象征?!不仅如此,还要以精神施暴的方式强迫每一个当代中国人接受并承认这一荒谬的事实?!博大、兼容才能唤起普遍的尊敬,狭隘、专横只能引发厌恶和轻蔑。今天的人们拒绝“罢黜百家”的一党“文化”独裁,需要的是容纳百川的民族精神胸襟和博大的时代情怀。你共产党可以作声,别人又不是哑巴?有话大家说,有屁人人放,岂容谁独家堵住别人的嘴巴和屁眼?!《毕节日报》记者李元龙被捕后,他的妻子表示:“他未完成的事情,我会继续做下去!”这就是受害者及其家属,面对专制暴虐的令人肃然起敬的姿态和声音!人活着,就要活出一份精神、一份正气来,绝不向邪恶俯首低就并沆瀣一气!

李元龙无罪!杨天水无罪!天底下所有思者、言者皆无罪!人是生而自由的,无论思想和言说,都是每个投生人世者与生俱来的天经地义的权利!
边远贵州毕节地区的李元龙,名不见经传,但是现在人们知晓了他,这位无端受害者成了一个亮点。对李元龙的“法律”指控不仅毫无根据,而且荒谬已极!这本身就是以执法的名义“违法犯罪”!如果不立即撤消对李元龙的指控并立即无罪释放李元龙,相信早晚必激起举世公愤!如果“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藉”就等同“犯罪”,那么,无异于指控上千万侨居美国的华人都成了“罪犯”,都是“叛国者”,都是中国警察眼中的“敌人”!都必须以“法律”的名义对之实施逮捕、起诉、关押和判刑!因为这些人不仅在思想上加入了美国国藉,而且在行为上加入了美国国藉,并且宣誓效忠美国、成了货真价实的美国公民。按照中国警察对李元龙的指控逻辑,上千万的美藉华人的“罪行”不比李元龙更严重吗?中国警察是否要按照中国“法律”对他们发出通缉令并施行集体追杀呢?!是否要求美国政府合作将他们递解出境、交回中国实施“法律制裁”呢?!

这个问题有必要再次向布什、也向胡景涛强调并大声询问:你们对此将如何作答、各自作出何种解释?!

一个李元龙蒙冤受害,就会有居住在美国和世界各地的数千万“李元龙”站出来!!!

中国和美国不应貌合神离,应是友好国家,不能由警察奉命或为了迎合上头,盲目在民间煽动反美、仇美情绪。久居美国并深入美国的普通人中,没有谁发现一般美国人对中国无端持有敌意;相反的,在中美民间文化交流中,真正的中国文化和东方人文精神受到美国人普遍的热爱和认同。我甚至在美国和意大利都同时感到一种中国热,发现人们对中国充满文化意义上的美好而神秘的向往。中国就是中国,华夏就是华夏,并不等同于一个执政党,更不等同于警察化的狰狞面目和在专制制约下的黑暗、邪恶、暴虐的中国社会现实。

听说中国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大变化,而在“意识形态”问题上却仍然万变不离其中。或者说其性质根本毫无变化,反而朝相反的方面倒退,特别在精神文化层面上。这种与世脱轨而不是接轨的精神走向,究竟要如何为中国现代文化定位并将它引向哪里去?!

李元龙一案,使我想起我自己。曾有过一个公安局兼国安局的局长随心所欲地对我说:“我们抓你,并不需要你犯罪,而是根据我们的需要。”此人名叫樊儒林,曾因涉及被判死缓的原贵州省公安厅长郭政民一案一度入狱。他的话使我记忆犹新,至今不寒而栗。这就是中国的法律。近年旅居海外,也许因为思想的自由表达,而引起官方的某些人注意,据朋友暗示,这些人竟视我为什么“反华大合唱首席男高音”。这种思维和语言至今流毒未清,使我想起“文化大革命”,甚至想起早在五十年代就开始漫延的“土地改革”年代中的“打土豪、分田地”式的赤化思维,“镇压反革命”时期的愚民思维。中国人在美国,相信没有谁要反华,因为自己本身就是华人,而海外的华人比“专制警察”更热爱那片土地、人群和文化。相反,“专制警察”对那片土地和国家带来的是蹂躏,他们效忠和信奉的不是“华夏”而是“权力”。他们也不热爱这个国家曾经有过的灿烂的文化,这些精神“文盲”只能有认同和读懂“党文化”的能力和水平。真正承传、弘扬和拓展中华文化的却不是“党”,而是一代一代饱受摧残和凌辱的自由的精灵。这个“党”不仅从来与民族文化无缘,反而与民族文化为敌,他们一会“打倒孔家店”、一会“批判孔老二”、一会又出于统战的需要或借复古主义以加固皇权的目的而重尊“儒学”。翻来覆去、反复无常,至使警察无所适从,文化认知上晕头转向。这些纯属工具的警察,连起码的常识都不具备,他们把“反专制”和所谓“反华”混为一谈,对两者根本无从区分。而“党”和“华”对他们来说却是一个性质、等同于一回事。

如果警察的职能只是监控思想和逮捕思想者,那么这个职业就是社会公害。“警察”这个名称在当代人和后代人的现实和历史记忆中,就是一种很“臭”的称谓。作为一个正常的未被扭曲和异化的人,都不会心甘情愿去做专职摧毁“思想”的警察。在清醒的海外华人心中,中国是文化的中国,不是极权政治的中国。文化是自由的文化,不是一党专制的文化。千年文明的古老中国,曾有过诗经、楚辞,也有过唐诗、宋词,无论诸子蜂起的春秋,还是诗人辈出的盛唐,没有哪一个“文化中国”的历史阶段,为视“言论自由者”为敌人的“警察”留下一个位置。任何执法者,都应以保护自由言论为荣,以打击言论自由为耻!

中国正面对一场伟大的人文复兴,这场复兴的历史渊源可追溯到上个世亿1978-1979年民主启蒙运动、也即被受到专制者取缔和镇压的民主墙自由精神运动。八九“六四”运动促成社会意识的普遍觉醒,是它在更大的范围内的历史性延伸。法轮功修炼者群体的出现,可视为民族道德意义上的净化和升华。一批新型律师的出现并身体力行地维护法制,是法学意义上的精神复兴。而大批维权者和民运人士以网络为阵地抨击时弊、推进社会历史进程,体现了全社会政治民主意识日趋成熟、民主精神日趋凝聚。这场伟大的文化复兴运动,不仅是人们心灵的期许,而是一股早已存在的历史潜流。它正从地下涌上地面,它的波涛全程涌流之日,就是历史大转折完成之时。在这个过程中,社会生活中的其中任何一个领域,都有新人如浪花持续涌现,任何顽石都不足以抗拒和堵塞!

最后我呼吁,立即撤消对杨天水、李元龙的非法指控,恢复他们的人身自由,并释放所有因行使公民合法权利而遭受警察迫害的人们!杨天水、李元龙等言论自由表达者,其言行是否需要警察以“执法”的名义强行介入并兴师问罪?其言行的精神价值和是非功过,是否应由警察以“执法者”的资格横加干预、并按“警察标准”对精神事物作出评估和判断?!警察是人类精神世界及其创造活动的审判官吗?!人类世界的文明演变及其历史进程,是由警察来掌舵和导航吗?!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还能容忍我们伟大的文明之邦成为一个现代“警察国家”吗?!

特邀请布什就此问题自由发言,也恭请胡景涛先生给海内外所有华人并整个国际社会一个透明的说法!!!

共产主义和纳粹主义是挛生兄第,思想专制是全球的公敌!全民起来讨伐“警察国家”!全社会总动员一致唾弃“警察专制”!人类绝不能容忍政治和文化专制的双重阴影悬垂在我们的头顶!也不能继续承受一个庞大的历史垃圾堆存在于我们美丽的星球上,占据我们血肉生命和精神生命的全部时空!!!

2006年1月24日夜即兴
2006年1月28日夜改定


──-首发《民主论坛》(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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