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法、法律,你让国民相信你什么? 刘春杰(河北省唐山市)

发表:2005-12-28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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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9月我们以政府拍卖"四荒"的形式,在河北省原丰润县北部山区,购买了一片荒弃地,我们投资80多万元钱,建了一个5千多平方米的养殖场,在当地买土人工造田四千多平方米,植树一千多棵,并预订成年奶牛40头,养殖场已进入养殖阶段。该荒山的绿化也初见成效。

由于当地一个叫石家峪村的共产党支部书记,名叫徐长余,他借此经常来勒索我们,当我们没办法满足他没完没了的索要时发生了矛盾,他为了报复我们,利用其职权,将政府依法拍卖给我们的这片荒弃地,违法转卖给了当地一伙地痞,想利用他们赶走我们,这伙地痞在我们已建好的养殖场里乱挖乱采石渣,养殖场里被他们挖的到处都是大坑,谁管就打谁,他们毁坏养殖场的建筑,拔掉我们植的树,夜间几次闯进我们的住宅持刀恐吓威胁我们,他们还经常来放火,烧毁我们的财物,投毒药死我们所养的禽畜。我们在万般无奈下,将他的违法侵权行为告上了丰润县法院。

可该法院却为了袒护被告,不但不去依法制裁被告的违法行为,反而故意另作主张,判政府依法拍卖给我们的这片荒地,是“国有矿产资源”,不准我们开发利用,并驳回我们的诉讼请求。

我们又上诉到唐山市中级法院,唐山市中级法院在丰润县法院的幕后操纵下,维持了该判决。我们又在以后的五年里,三次依法向该中级法院提出申诉,请求再审,可该中院明知是错判,一等就是5年多,一直故意不予理睬。
我们又去河北省的各个部门去申诉、控告,根本无人理睬我们!我们只好去北京最高法院、检察院、人大、中央国务院信访办、及各个有关部门,去申诉、控告,在这五年的上访其间,从2001年起,每年的唐山人代会、河北省人代会、北京的人民代表大会,我们年年必访!年年必去,照样根本无人管!

万般无奈下我们只好又去天安门、中南海去告,这样告,起码起点作用,北京的警察把我们用车拉到派出所,并通知唐山有关部门来接我们,他们在北京的压力下,勉强能听听我们的申诉,管?肯定是不管!

经过无数次的反复去北京告状,直至2005年5月,唐山中级法院才在多方压力下,才不得不组成合议庭,研究我们的申诉,并发还重审!下面是合议庭发还重审的决定:

“ 被告侵害的事实存在,应让一审查明究竟有多少损失,并判决被告依法赔偿。原一、二审在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方面都存在一定问题,应撤销一、二审发还丰润区人民法院重审。”

丰润法院在重审其间,抵触非常大,审理法官曾多次对我们说:“法律是可以改的,想怎么判,是我们自由!你得看我们愿意不愿意!”我们没有买他的帐!他们就把我们起诉的案由,由原来的:违法侵权,给改成“合同纠纷”并怂恿被告,诉我们和他们签定的合同有问题,这样做可以节外生枝,法院可以不审原告的诉请,以保被告可以蒙混过关。开庭时我们以理具争,可该法官根本不理我们。

今年10月11日河北省委组织人来唐山接访,我们把丰润区法院六年来,故意枉法判案的事,反映给了省里来的省委副书记刘宝宣,当时还有共同接访的唐山市委副书记杨永山、政法委书记李恩久,唐山中级法院院长樊守录,他们的答复是:“尽快依法处理”。

10月20日 丰润区法院不得不再次开了一次“阳光审判”,该法院雇用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充当各级领导,开庭的内容仍然是故意歪曲事实,故意制造假案!开庭后,我们找到该法官,问他为什么无视事实和法律审案?他毫无顾及的说:“你们等6个月去吧!会给你们判决结果!我们该咋判就咋判,你们管不着!不服,你们就去告吧!你们不是已告了6年了吗?你们还接着去北京告去!,看你们还能告出啥名堂!”

6个月后该法院判决出来了,判决的结果是:“此案已过6年,原告已不具备作为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依法驳回起诉。适用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

我们告了6年,等来的竟是驳回我们的起诉,被告的违法竟可以在中国的大地上,朗朗的天空下,竟可以为所欲为,法律竟这样软弱无能!法官的权力竟然可以肆无忌惮的如此滥用!?!?

请看法院为了袒护被告的违法行为,故意枉法判案:
1、故意违背事实,毫无法律依据的,把丰润县政府依法拍卖给原告的,“四荒资源”故意判成“国有矿产资源”。
2、故意有目的故意篡改、编造案由。
3、有目的的毁灭原告向法院举证的全部证据。
4、借故"办案费"勒索原告500元钱。
5、弄虚作假,判决书上给原告编造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律师。
6、在一年多的诉讼其间,只开过一次庭,由于证据被法院毁灭, 原告请求法院再次开庭向法院提供新的证据,而法院故意不开庭,法院剥夺了原告向法院提供新证据的合法权利。
7、原告申请“先予执行”后,法院为了袒护被告,故意不作为,纵容被告违法侵害原告长达三年之久。
8、该案一审审了一年零一个半月,超法定时限判案。

我们现在又再次上诉到唐山市中级法院,可该中院又以案情复杂为由,又扔下不管了!

我们告被告的侵权的官司,到现在已打了6年,我们实在不明白,此案并非复杂,就是被告违法侵权,但却被该丰润法院利用权力故意无视事实、法律,为袒护被告,故意自作主张、混淆是非、故意搅乱案情,制造复杂,故意枉法判案,拖了6年,至今不予受理原告的诉请!中国这是什么宪法?法律?你让国民相信你什么?

那些黑官污吏打着“人民法官”的晃子,手握着共产党的权力,白吃着百姓的大米,肆意侵害着人民!这些黑官污吏实属人渣!中国的宪法、人大为什么会容忍这些人当“人民法官”?人民还会相信法律在他们手里还能有公正、真实而言吗?

河北省唐山市:刘春杰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曙光楼201-1-203
电话:0315-2817515

200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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