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要把郑贻春逼上梁山

作者:作者:卫子游 发表:2005-07-24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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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被拍成电视连续剧在全国公映,公众舆论寄予同情最多的人物是林冲。面对权贵步步进逼,这位武艺高强敢为他人说话的八十万禁军教头一再忍让。朋友不忍看一个大丈夫忍辱负重的惨状,劝他,说朝廷腐败,奸官弄权,已无可救药,不如反上梁山,方不负大丈夫来世上一遭。林冲不为所动。直到最后,退无可退,忍无可忍,才不得不走到当局对立面,谋个存身之地,即使如此,却还是一步三回头。林冲迭遭不幸,仍然对欲致自己于死地的势力心存幻想,盼望有一天雨过天睛,有的人据此说林冲性格软弱,不如鲁智深等干脆、豪迈,有些愚蠢,有些可悲。林冲的“软弱”却深深地打动了观众,人们同情林冲,因为正是从这些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辱负重中看到大英雄原来有颗善良的心。人们看得出来,林冲虽然最终落草了,但与其说是反上梁山,不如说是被赶到敌对阵营里去的。

制造敌人的能力一向是权贵们的特长,古今概莫能外。肉食者们除此之外,大概也别无长处了。话说林冲之后过了千年,辽宁省营口市出了位作家,叫作郑贻春。此人才高八斗,白天在一所大学里传道授业,晚上到互联网上发表文章,评议时政,呼唤民主,笔锋直追鲁迅,“思想如电闪雷鸣”(杨天水语)。郑贻春先生本意是以写作报效国家,有他原作为证:“‘如果我被捕,妈妈,请你不要为我而哭泣,请你不要为我而悲伤。我不想让你难过,我不想让你哭泣。我想,你应该为我感到骄傲,你也一定为我感到自豪。因为,你的儿子并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你和对不起任何人的缺德事,更谈不上犯有任何莫名其妙的和子虚乌有的颠覆罪!’‘我的颠覆,只是想把流氓颠覆成不流氓,只是想把野蛮颠覆成文明,只是想把无耻颠覆成害躁,只是想把腐败颠覆成廉洁,只是想把禁锢颠覆成自由,只是想把极权颠覆成民主,只是想把密室政治的肮脏、狭小与黑暗颠覆成共和国广场的宽阔、爽朗与亮堂。’‘是的,我也许会被捕,我可能或必定遭到人生的失败。但是,妈妈,请你记住儿的话,我的失败乃是自由思想的辉煌胜利!我的被捕乃是民主言论无可阻挡的火山喷发或冲天海啸!我将因失败而胜利,因被捕而光荣,因黑暗而明亮,因悲剧而不朽!’”

如此富于激情的文字,所表露的,实质上不过是对现实的温和改良之志,郑先生的颠覆,不过是建设政治文明的另一种表达,是恨铁不成钢的另一种表达,而不是将现在的政权彻底推倒重来。不料,胸怀报国之志,主张温和变革的郑贻春却成为权贵们的眼中钉肉中刺。这些以国家之名营小集团之利的人们,多成长于文化大革命中,思想陈腐,自私狭隘,却偏偏掌握着比高球还要大的权力。他们对郑先生恨之入骨,必欲致之死地而后快,他们密谋于暗室,思谋着将郑先生网罗进了文字狱中。

再说,郑先生被捕之后,知道自己是无辜的,是被冤枉的,他评价孔佑平的一番话完全适用于自己,“如果郑贻春(孔佑平)有罪,那么人类的美好理想就统统的有罪;如果郑贻春(孔佑平)有罪,那么所有的自由与民主之努力就统统的有罪;如果郑贻春(孔佑平)有罪,那么任何珍贵的思想、任何真实的言论就统统的有罪。”写文章批评时政是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和国际公约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哪个政党哪个小集团的道理都不可能高过宪法和国际法,统治者登上高位,就得经受国民挑剔。但是,考虑到统治者面对国际舆论一片谴责之声无法下台,考虑到家人一再要求息事宁人,所谓退后一步天地宽,在一审时他选择了妥协,希望以自己的妥协换取当局尽快放人。

然而,万没想到的是,权贵们竟然卑鄙到这种地步,比当年那个为高球卖命的走狗实在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假装准备放人,在郑先生毫无戒备之时,采取法律明令禁止的诱供的方式,套取郑先生与网站编辑交往过程的所谓“口供”,然后以此为据,重新搜罗所谓的“证据”,重新起诉,不仅要办他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且还要加上个“勾结海外组织,从重处罚”。这些所谓的“政法人员”,及其幕后主使者,他们的目地,是要将冤案办成铁案,是要让郑先生身败名裂,永世不得翻身,是要将郑先生的灾难拿去为自己邀功请赏作进身之阶,要以郑先生之血染红自己顶戴。其用心之险恶,之歹毒,让天下人见之无不寒心,让天下人听说无不义愤填膺。

善良的郑贻春,看见再次送进牢房的起诉书,会怎么办?

我猜想,他是再也不会对专制权力抱有任何幻想了。我想,他应该从绝地发起反击,彻底推翻第一次开庭时出于妥协而违心作出的“有罪辩护”,在法庭上当场给予那些玩权弄法者以严辞驳斥,把所有的指控一古脑推翻,坦坦荡荡的表白自己的民主之志,表明自己与专制独裁决绝之志。

我们在再审法庭上看到的,肯定不再是那个对那个法庭这个体制心存幻想的郑贻春,肯定不再是一个想通过与现政权适度合作以谋妥协的郑贻春。辽宁省政法委以为自己掌握有生杀予夺之权,以为通过构陷郑贻春打压民主人士的气焰,最终必定是激怒一个强敌,把这个强敌逼到不得不反的境地。这个强敌将以义正辞严的气势,将些践踏宪法倒行逆施子虚乌有的指控驳得体无完肤,将那些反文明“反革命”之流扔进历史垃圾堆。辽宁政法委想通过郑贻春案给自己长脸,得到的,只会是灰头土脸。(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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