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呵,您的面孔为何如此狰狞 ——写在中共建党84周年

作者:任权 发表:2005-07-06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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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今年1月21日,江西赣州市崇义县有关部门为“整治市容”环境,于当天对县城的沿街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患者实施“收容遣送”。可是这些人并没有被送往救助站,而是被扔到了邻县的荒郊野外,7名被扔人员中有5人失踪,至今下落不明。

无辜被抓至今失踪

今年1月21日下午3时左右,崇义县的退休教师陈清明的儿子陈志文,被民政局丢野外后就再也没了音讯。抓人用的那辆福田车是在县城里租的,车主叫李昌伟。据李昌伟称,1月21日下午4时30分左右,陈志文在崇义县城北门附近被4名巡逻员强行拖上车。车上一共有7人,五男两女,在民政局公职人员带领下,当天下午6时左右被送至邻县--大余县浮江路边,而浮江路边是一个荒无人烟的深山野岭。

流浪人员被抛弃荒野

家属透露,那天同车被扔到大余县的7人中,有两人在几天后神奇地回到崇义县城。据一位叫“阿廖”的乞讨人员介绍,那天他正在一家超市边上睡觉,一辆汽车突然开过来,下来几个人把他架上车。阿廖后来回亿说:“当时车里一共有七八个人,车走了好长一段时间后停了一下,穿制服的人给我们每个人发了一小筒半斤左右的圆饼干;又过了一段时间,车停了,他们就赶我们下车,接着车就掉头跑了”。

民政局承认“行政过错”

崇义县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在事情暴露后承认,2005年年初,县里发出红头文件,要求民政局牵头,公安局协助,整顿市容。根据县政府有关精神,2005年1月21日,两家单位开始对县城里的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患者进行“收容遣送”。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救助站对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及时提供救助,不得拒绝。但是,当地的民政部门解释说:“原本是要进行社会救助的,由于政府财力有限,我们县里还没能设立救助站,所以就按原来一贯的办法做了,各县都是这样送来送去处理的。”民政局还解释:当时不知道“有两个是本县的”,但由于对方是精神病患者,“无法跟他们交流”,也就错把“本县”两个人给送走了。按他们的惯例,都要将外县来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遣送”出境,不当心将本县两个人也“处理”掉了。才造成这些麻烦出来,否则,会安然无恙。

问题“暴露”在“知情人”身上

崇义县“遣送”流浪乞讨人员的工作是在大白天进行的,也就是说,他们做这些事,根本“无所顾忌”。也许,要是没有一个当事人历尽千辛万苦找回崇义县、并且被其家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现象也会象其他丑恶现象一样,永远地成为历史的沉寂。

郭冬香今年61岁,患轻微精神病20年,喜欢到街上四处闲逛,但每次都会晚饭时候按时回到自己的家里吃饭。她的儿子吴隆生当时见母亲没有回家吃饭,经多方打听没有下落。过了几天,有人告诉吴隆生,他母亲被几个“穿制服”的人拉上一辆汽车带走了,是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问题才得“暴露”。

在几个月寻找都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吴隆生向民政局提出赔偿要求,但是,吴隆生无权无势,弱者的呐喊是脆弱的,高高在上的民政部门根本不搭理他,吴隆生最后只有找来了证人--一个是当地证人,亲眼目睹城建、民政部门公职人员将其母亲推上货车,另一个是同被推上货车抛弃山野的流浪汉“阿廖”。在铁的事实面前,民政部门认帐了。

崇义县“遣送”行为让“三个代表”谎言不攻之破

笔者想起十多年前看到国内报纸的一篇报道:美国有一个州,对于游逛在大街上的流浪者有着完善地救助机构,城管人员见到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就会主动将他们“请”到救助站食宿,但是,有一些流浪者过惯了自由自在的生活,不愿意呆在固定的地方,常常是自行跑了出来。而一向尊重人权的美国,又不能强行剥夺他们的自由权。对于流浪在大街上的流浪者,不仅遭受反对党的指责,民众也是怨声载道,当地政府大伤脑筋。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制定出台了一个办法:救助站制作能够移动的笼子,笼子里放有食品和饮用水,每天晚上,救助站的人员将这些笼子放在流浪者出入的地方,供于他们爬进去食宿,第二天早晨,救助人员将这些笼子用车运走,每天如此,不厌其烦。

这些做法与自称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共权贵们来说有着多么可怕的区别!当地的民政部门一语当破了“天机”:“原本是要进行社会救助的,由于政府财力有限,我们县里还没能设立救助站,所以就按原来一贯的办法做了,各县都是这样送来送去处理的。”是呵,地方官员们建设楼堂管所有钱,餐桌上一掷千金有钱,购置豪华轿车有钱,出国观光有钱,但是,对于这些无家可归的乞讨人员,他们自然是“财力有限”了。

“原来的一套办法……各县都是这样送来送去处理的。”这个事实表明,他们为了城市一时的“干净”,为了迎接上级检查“合格”,将流浪乞讨人员当做猪狗一样赶来赶去已是习以为常。

今年七月一日,是中国共产党诞生八十四周年。不是说,“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吗(江泽民的“三个代表理论”)?不是说,“以人为本”吗(胡锦涛理论)?不是说,生存权是第一人权吗?崇义县民政局不正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吗?崇义县的乞讨人员和精神病患者有自己的生存权吗?自称是“伟光大”的中国共产党,为什么如此冷酷?

既然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历史,有孔孟之道的仁义道德做明镜;既然自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既然是以人为本,为什么要做出如此不耻于“文明人”的事情出来?因此可以说,这个政党不仅不能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且不配为文明人。满嘴高喊“代表人民利益”、“以人为本”的党魁与权贵们,正是在这种豪言壮语地口号下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

人民血泪写就的“政绩”

江泽民执政的十多年来,全国上下“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全国百强县市”、“创建全国环保城市”的运动此起彼复,如火如荼。地方官员为了政绩、为了升官发财的目的,不择手段去争取。为了达到“文明”、“卫生”、“百强”、“环保”的目的,官员们使尽了伎俩,做完了游戏,干绝了坏事。

纳税人的血汗钱成为无数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和豆腐渣工程。一级一级的贪官们打着粉饰城市外观的手段层层盘拨,中饱私囊、大发横财。在江泽民执政的十三年时间里,各式各样城市创建“考核”、“验收”、“评比”成为从上到下中国社会最大的看点。

城市的“面子”可以粉刷,然而,众所周知的原因,没饭吃、没衣穿、没房住的人口与日俱增,大街小巷的流浪乞讨人员是靠乞讨、靠扒拾垃圾筒里的垃圾度日为生,他们滞留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里,成了地方官员显示政绩的绊脚石,是验收、评比、考核的障碍,是官员们最大的“心病”。于是,才有了动用城建、民政、公安人员的“遣送”政策:在考核验收评比的前几天,他们象牵猪赶羊一样,沿街搜寻流浪乞讨人员,赶上货车,逞着夜深人静,抛弃到深山野外,或是其它城市。对于这种现象,笔者在长篇政治小说《硕鼠乐土》第一部《祥龙风云》里有详尽地描述。

一条人命最初只值三千元

但丁在《神曲》里,记述的是自己迷失在一个黑暗的森林里,他极力想从里面走出来,天亮了,他爬过小山,可是前面来了三只野兽:豹子、狮子与母狼拦住了他的去路,前面是野兽,后面是幽谷,但丁进退两难。这才有了地狱、净界与天堂的史诗篇,但丁对中世纪黑暗的描写,与当今崇义县民政局抛弃荒野的七个乞讨人又有什么区别呢?据幸存者阿廖说:下车的地方比较偏僻,四周是深山,旁边有条河。

中世纪的黑暗为什么还要延续到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大地?那另外五个迷失在荒野的流浪者与乞讨人员,是进入了但丁描绘的地狱?抑或是天堂?然而,一个不争地事实是:当五个流浪者与乞讨人员在大山幽谷里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时候,崇义县的地方官员们在亮如镜子的城市里正在迎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达标的大红证书。富丽堂皇的房间里响起他们亲切地欢笑声、碰杯声。

豺狼当道,安问狐狸!在他们亲切地欢笑声的背后,又是多么狰狞可饰的面孔?在他们满嘴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口号的掩饰下,又是多么冷酷无情的人性?

吴隆生向崇义民政局多次“索要”母亲无果,这个老实巴交的青年人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明。崇义县民政局自知理亏,提出了“赔偿”要求,最初只答应赔偿3000元,在三次协商后,赔偿金从最初民政局开出的3000元提高到5000元、8000元及最后签订协议的1万元。但民政部门要求他必须保持缄默:吴隆生要帮助他们掩盖丑恶嘴脸。吴隆生的表弟吴祥富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由于表哥老实,又不懂法律知识,当时就糊里糊涂地把赔偿协议给签了。

这一事件在中国大陆民间形成强烈反响,“七一”前夕,有一些老党员,老干部痛心疾首地问:党呵,你已经八十四岁了,你是老了吗?你的面孔为什么越来越可怕?

2005年6月12日

源自《争鸣》7月号(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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