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后,张玉舜成为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0年3月正式就任市长,到达其政治生涯辉煌顶点。
但他的市长生涯只持续了两年,还没有任满一届,2002年1月,正厅级的张玉舜就被平调至甘肃省人大,先后担任副秘书长、秘书长,这背后有颇为复杂的原因。
在兰州市商业系统老同事的眼中,张玉舜是一个“敬业、平实”、思想活跃的人。他在公开场合,常把“我是本地人,我做兰州市长对兰州和兰州人民感情很深”这句话挂在嘴边。
但据甘肃省纪委通报,他在担任市长期间,甘肃大陆桥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林贤友为取得兰州十六中的整体迁建项目,安排公司一名股东送给张玉舜6万美元;2003年,兰州黄河实业发展总公司经理贾仲瑚送给他25万元人民币;2004年春节前后,浙江东阳某建筑公司兰州分公司为承揽工程,以拜年名义送给其10万元。这些钱,他全部笑纳了。
此外,张玉舜的妻子、女儿各收受甘肃首富张国芳送来的10万元。另据省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除了这些受贿事实外,张玉舜还主动“退赔”80多万元。
张玉舜最早出事的时间在2004年10月,一直暗中查案的中纪委对其进行了“双规”,并成为中纪委直接查办的要案。
“双规”期间,张玉舜异常“活跃”,经常往外“递条子”。据一位了解案情的人士透露,张玉舜为了串供,频频向外发送信息,欲将收来的赃款摇身变成“借来的钱”。后来,一位看守他的武警将条子上交甘肃省纪委,张玉舜的串供意图败露,侦查人员随后在其女婿家搜出伪造的证据“借条”。为了彻底断绝张和外界的联系,最后中纪委将张玉舜羁押至四川绵阳。
2005年元月,中纪委将该案移交至甘肃省检察院反贪局,并继续进行调查取证。5月16日,甘肃省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张玉舜。但张玉舜以“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其行为不是受贿犯罪,并称其有举报立功表现,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并要求重新审查。
甘肃省检察院对张玉舜的身体进行医学专业检查,认定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对于其举报揭发其他人的立功表现,办案人员告诉他,法官会在庭审判决时给他明确答复,同时会在量刑时给予充分考虑。经过再次审查,甘肃省检察院最后认为张玉舜的申诉理由不成立,拟维持原逮捕决定。
6月2日,甘肃省检察院针对该案首次启动了人民监督员程序。当日上午9点,4名人民监督员来到甘肃省检察院的6楼,经过3个小时的案情了解和磋商,最后独立表决,一致同意对张玉舜逮捕的决定。
目前,张玉舜涉嫌受贿案已经移交至甘肃省检察院指定的定西地区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
在此期间,因为对家人请的辩护律师不太满意,张玉舜又要求换成李勇和陈利民律师为其辩护。6月14日,张玉舜的大女儿张翠兰和李勇签下“授权委托书”,聘请李为张玉舜受贿案的辩护律师。
张玉舜为何在2002年从兰州市长的位置被调至甘肃省人大,中纪委为何盯上了他?这中间颇具戏剧性。
神秘的举报人
一切风波,最初肇始于号称“甘肃首富”的张国芳案件--2004年5月,以9.5亿身家跻身胡润中国富豪榜的张国芳,突然被中纪委带走“协助调查”,一时间在兰州引起了巨大反响。
张国芳是浙江东阳人,21岁时来到甘肃定西地区闯荡,凭借其精湛的木工手艺,他生产的“西湖牌”床垫成为当地的畅销货,由此挖到了第一桶金。
十多年前他到兰州之后,财富急剧膨胀,并成长为“甘肃首富”,在这一膨胀过程中,“权力”对他的支持是关键因素。
在张国芳的财富轨迹中,起点是建设位于兰州市中心的国芳百盛商场。1998年4月,张国芳低价拿到了兰州市中心地带东方红广场的公益用地,并在这里建起了商场。
兰州市政府的初衷是,在这里建设一座国际博览中心,作为兰洽会一个永久性主会场使用。但为何公益用地变成了张国芳的商业用地呢?中纪委开始调查后,这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突破点。
就在调查的关键时刻,中纪委和甘肃省纪委联合组成的调查小组,收到了一份神秘举报材料,材料中以详实的证据,反映了时任兰州市委书记王军、副市长杨在溪的违规问题,其中就涉及将兰州市中心地带东方红广场的公益用地,低价转让给张国芳开发国芳百盛;将兰州安宁区农业用地,转让于兰州黄河实业发展总公司经理贾仲瑚,建设黄河药市。
杨在溪是主管城建、环保的副市长,在东方红广场用地的转让上,他正是具体的主管人,发挥过不小的作用,从后来对杨在溪的起诉来看,其中在2002年,杨在溪先后两次收受张国芳6万元、10万元的贿赂。
从检察院后来披露的情况来看,张国芳的商场,最初是以建一座8层的国际博览中心为名义的,当初达成的协议是:1-4层产权归张国芳,政府拥有5-6层产权及7-8层兰洽会期间40天的免费使用权。
在建设时,张国芳因缺乏资金,又与政府达成一项合同。合同内容为:张国芳免费取得土地使用权,甘肃省与兰州市财政各支付6000万及4000万元建设资金作为国际博览中心5-8层的建设资金。
此外,为了解决资金难题,张国芳在建设之初先将国际博览中心1-4层划分为精品屋向社会公开预售,后以“商场经营格局变化”为由,将已经卖出的楼层全部收回。同时,国芳百盛又提出要求,向政府收取物业管理费用,最终双方达成协议,5-6楼由国芳百盛免费使用,开兰洽会时清场。(本报于2004年7月 22日曾做详细报道)
另据本报记者在兰州市公安局提交的一份报告草案中了解到,1996年,张国芳涉嫌虚假注册名为兰州国芳置业有限公司的中外合资企业,骗取税收减免560余万元。
调查因为有举报的证据,进展得十分顺利,而张国芳交代出来的一个账本,详尽记录了行贿的情况,更是牵出了兰州市一串的官员。
2004年11月底,经中共甘肃省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免去王军中共兰州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并随时接受检察院的调查。
2004年12月31日,杨在溪被依法逮捕。
那么,神秘的举报人是谁?兰州市上下猜测纷纷,当他们最后得知前市长是举报人时,非常吃惊。
举报者也是涉案人
事实上,张玉舜从来没有隐瞒,是他举报了市委书记王军和副市长杨在溪,作为兰州市长,他与此两人结怨颇深,而其中的矛盾焦点,是与王军之间的恩怨。
张玉舜与王军的矛盾由来已久,双方经常发生冲突,“有时两人在办公会上就吵僵了,剑拔弩张的样子,”一位曾在会议期间目睹的市委官员说,“甚至两人都互相威胁要将对方送进监狱。”
据《第一财经日报》2005年5月24日报道,张、王二人的冲突公开化,始于三年前发生在兰州的出租车司机罢工事件。
事件发生后,双方互相指责,矛盾激化。市委书记王军认为,市长张玉舜在风波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在随后的兰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上,明确表示不再支持张玉舜的工作。张玉舜随即在之后的投票表决中落选,并辞去兰州市市长职务,于2002年1月调任省人大先后担任副秘书长、秘书长。
这无疑使两人的冲突进一步升级,2004年中纪委前来调查张国芳案时,也就有了兰州市上演的这幕“市长举报市委书记”。
戏剧性的发展是,张玉舜举报王军和杨在溪的问题时,涉及到的两个行贿人--张国芳和贾仲瑚,在接受调查时,证实了举报的情况,例如贾仲瑚就交代,他曾三次向杨在溪行贿。
不过让办案人员没想到的是,张国芳曾向张玉舜的妻女送过20万元,贾仲瑚也供认,他曾向张玉舜行过贿。
举报人原来也是“案中人”,这倒成了一个意外的收获,2004年10月,张玉舜被中纪委“双规”。
甘肃省一位干部告诉本报记者,此案发生之后,甘肃省领导曾两次赴京,向中央汇报案情,可见对此的重视。
张玉舜冒着把自己也牵进去的“风险”,举报的成效看来也不小,2005年5月18日,杨在溪案在武威中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查明,他4年间索贿受贿300万元,包括人民币193万元、美金9.3万元、港币5万元、价值人民币约15万元的金条。
原兰州市委书记王军在被免职后,后来又曾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而张玉舜在举报之后又被查处,看来受到了不小的刺激,尤其是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时,情绪曾十分反常,甘肃省一位干部告诉记者,“他接受不了这个结果,精神快要崩溃了,为此还接受了一段时间的治疗。”这位曾和张玉舜共事多年的干部,认为把张玉舜“心理素质不是太好”。
“他心理肯定不平衡,”张玉舜的辩护律师李勇说,“即使作为一个普通人来看,也会出现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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