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吉舟和郎咸平两人的先后声明使得骤起的笔墨争端渐于平静。但对于颇负盛名的经济学家郎咸平来说,这是他第一次被人公开指控剽窃他人作品,不管是非曲直如何,郎的盛名在此事中受到一定负面冲击。
相应之下,名不见经传的颐合财经副总裁王吉舟自然从此事中张扬了自己的知名度,但昨日王吉舟一再表示:“我希望此事尽快过去,我也不想借此事炒作自己。”
郎王之间的笔墨争端缘于4月19日起,郎咸平在香港《东方日报》为其辟出的“郎评”专栏里接连发表题为“伊利MBO”的系列文章。这一系列文章发表后不久,王吉舟即发出指控称,这三篇文章与其刊载于2004年12月30日《中华工商时报》的文章多有雷同,原文题为《蒙牛挟外资威胁伊利生存》。
据王吉舟讲,系列文章的前两篇───《伊利崛兴夺得先机》、《蒙牛后起威胁伊利》文章结尾由郎咸平署名,说明是“本文在我指导下,由孔焯豪、陈仪恩、张慕贞、梁绍铭、彭景新、孙美绿和甄光俭完成”,但就其内容而言,都在重蹈自己去年文章的旧辙,“就是重新作了一些标题,过去的‘郎评’常常就是说某某的 ‘七板斧’,这一次形式上也类似。”王吉舟表示。
在随后的“伊利MBO”系列文章第三篇───《为保江山铤而走险》文章署名有所变化,文末添有一行附注:“本文系与王吉舟共同创作。”而王却认为郎咸平应该在该文中注明“大量内容引自王吉舟文章”,王吉舟称并不认识郎咸平,如何谈得上“共同创作”。(张念庆)郎咸平声明
对于王先生的指控我希望诚恳地做出回答。
实际情况是这样的,这些连载文章都是学生的创作,而所有资料都是学生在研读我的课程时为撰写学习报告所收集的,按照中文大学的规定,学生直接负有资料正确性以及正确引用的责任,而这也是我们教授在课堂上一再要求的。
我信任学生这方面的严谨性,因此完成这篇报告后,为了鼓励学生的创作,我立刻以学生的名义将之在香港东方日报和太阳报我的郎评专栏中发表,文中清楚地指出这五篇系列文章是在我的指导下由香港中文大学的孔焯豪、陈仪恩、张慕贞、梁绍铭、彭景新、孙美绿和甄光俭所完成。
经我调查的结果,实际情况是学生引用了王先生和其他媒体的论据,而在附注中都有详细地引用包括了王先生的出处,但是东方日报和太阳报不能发附注,因此我们在发这五篇连载稿子时计划将王先生等重要观点提供人当成作者,只是由于我助理的疏忽,前两篇只放了七位学生的名字而遗漏王先生的名字,这当然是个不可原谅的失误。
但是王先生的名字也已经在4月21日开始的三篇连载的东方日报和太阳报刊登出来,而且我在4月22日的连载中指出本系列文章的前两篇,王先生也是共同创作的作者以体现王先生的贡献。
按照中文大学的规定这七位学生对资料的正确性以及资料引用负有完全责任,当然我是指导教授,我也应该负有监管的责任。我个人对学生和助理监管的疏忽而造成对王先生的伤害确实负有不察之过,我周六会去北京希望当面再向王先生解释。
王吉舟声明
对于郎先生在新浪财经发布的公开声明,我认为这体现了郎先生作为一位知名学者的光明磊落的风格,从郎先生声明阐述的事实看,与我的最初判断是基本一致的:这篇财评是郎先生学生执笔的作品,不是郎先生亲笔写的作品。
作为内地的财经业者,我希望作为知名学者的郎咸平先生,能够继续在经济学界高举学风严谨和尊重原创的旗帜,将您锐利的文风和敏捷的思维保持下去,继续给中国经济学界带来尊重细节、尊重学术尊严的新风。我也希望您能继续保持旺盛的治学精力,珍惜您的盛名,在把握教学与科研的平衡关系中,做到更加完善。
作为郎先生声明中所涉及的香港中文大学学生直接负有保证资料正确引用的责任,我觉得,大家都有过做学生的时代,偶尔把握失控一次,也未尝不可,希望此次事件不要影响这些同学的求学精神,也希望他们继续努力,力争早日在财经领域取得成就。
毕竟,上市公司财评研究是中国财经学界与商界新兴的领域,也是由郎先生最初倡导和使之发挥重大舆论影响的。
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