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24日报导,有关材料显示,1996年5月至 2003年4月,林龙飞在担任周宁县委书记期间,先后251次收受68名干部、职工贿送的钱款,先后15次非法收受3名包工头贿送的钱款。平均不到10 天就受贿1次。但截至目前,在向林龙飞行贿的71人中,只有13人被判刑,其中领导干部12人、包工头1人。
买官者趋之若鹜
68 名党政干部和职工向林龙飞行贿的目的可概括为5种:买官、保官、临时工转正、大学生找工作、因惧怕书记报复而示好,但买官和保官占绝大多数。他们无一例外地看中县委书记手中的人事大权。所以买官者趋之若鹜,踏破林龙飞行贿的门槛,不同层次、级别的人想“进步”都走书记的路子。在周宁,先后有3名正科级干部为登上副县长宝座而向林龙飞大笔“投入”,其中两人如愿以偿。
通过重金铺路,连判过刑的人都可以靠着林龙飞东山再起。1998年,曾因犯贪污罪被判缓刑的祝文海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林龙飞。他很快送上1万元,不久就被安排到周宁地产公司工作,还被提拔为经理。为了解决副科级待遇,祝文海又先后送上3万元。2001年9月,林龙飞主持会议解决了祝文海的副科级待遇问题。据统计,祝文海完成从贪污犯到副科级干部的“咸鱼翻身”,一共向林龙飞行贿6万元。
11名科级干部公款行贿
一些领导干部甚至把黑手伸向公款,大肆贪污和挪用,采用假发票报销甚至白条冲账等手法,聚敛钱财行贿。据统计,在向林龙飞行贿的68名干部、职工中,涉及公款买单的多达11人,均为各部门、各乡镇领导干部,公款行贿金额多达31.06万元。
还有一些单位领导干部为使公款行贿“名正言顺”,竟想出给林龙飞发“奖金”的办法。林龙飞在担任周宁县委书记期间,兼任周宁县党校校长。 1997年至2002年间,县党校常务副校长何某以单位奖金的名义先后6次贿送林龙飞,以接待费名义在党校冲账。据何某交待,他用公款向林龙飞行贿,是为了留任党校常务副校长职务,并且在调整党校领导班子中得到林龙飞支持。
行贿者也是受贿者
林龙飞被查处后,在原县领导班子中,先后有一名县长、一名组织部长、两名副县长被查处,一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涉嫌花钱买官,邻县一名副县长也因涉案被查处。据调查,在林龙飞腐败案中,周宁县重要部门的一把手几乎全都没有幸免。一些行贿者本身也是受贿者。
许多干部向林龙飞“进贡”,靠工资显然不够,于是就将手伸向下级,在周宁县形成了一个以林龙飞为金字塔尖的“行贿受贿金字塔”。县水电局局长肖兴春被查处后,据该县一名领导透露:“肖兴春的家我去过,空空的,没什么像样的东西,但他涉嫌受贿、贪污,还不是为了给林龙飞送钱?”据调查,肖兴春受贿、贪污合计16万多元,仅向林龙飞行贿就达10多万元。
此外,林龙飞腐败案中,还有3名包工头为了获取土地、承揽工程,一共向林龙飞行贿3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