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状告16岁少女后续:少女被判敲诈罪名成立

发表:2005-01-12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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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一时的少女敲诈副局长案昨日在永登县法院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年仅16岁的小兰(化名)伙同两青年敲诈勒索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与其同谋的18岁青年小黄、17岁少年小张也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和二年。

  1月11日上午10时30分,庭审正式开始,由于此案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法庭进行不公开审理,除了小兰母亲和小张母亲进入刑庭外,其余所有亲戚、朋友均在庭外等候,不多时,小兰、小黄和小张被法警押进法庭,他们的脸在众人注视下显得通红。

  谁是主谋?

  小兰、小黄和小张三人中,究竟谁是敲诈勒索案的主谋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小兰是唯一能够与王局长取得联系,并能让王局长“上钩”的人,可是小兰虽然具备“诱饵”的条件,但小兰年龄较小,不排除受人指使的可能;小黄已经年满18岁,是成年人,当天所用的手机和照像机都是小黄提供的,小黄较小兰和小张略为成熟;正在与小兰谈恋爱的小张对王副局长有报复心理,可是小张难道会用牺牲自己女友的办法来进行报复吗?这似乎又不通情理,因此究竟谁是主谋成了一个难解之谜,众人只有耐心地在法庭外等待。

  一审判决

  当日下午4时许,经过近3小时的庭审,少女伙同他人敲诈局长案宣判,年仅16岁的小兰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与其同谋的18岁青年小黄、 17岁少年小张也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二年。宣判结束后,小兰的母亲失声痛哭起来,小兰的姐姐趁机将为她新买的棉鞋交给了法警。

  一声叹息

  据了解,三名青年中,小兰是小学文化水平,小黄和小张也只是初中毕业,他们都没有正当职业,小黄以摆摊为生,小张正准备去学理发,而小兰则在餐厅打工,也作过酒类推销员。兰州同心律师事务所的丁律师认为,从三名青年的作案动机和行为来看,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当时可能并不知道逼迫别人写巨额欠条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但无论是否懂法,触犯法律都要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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