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4-12-18 22:15:00作者:
起初他们以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罪”拘押赵岩时,我因无机密可泄而没有说话;后来他们又以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罪”抓捕师涛时,我疑惑怎么有这么多机密让普通新闻工作者泄露,但我还是没有说话;之后他们以法院的名义准备非法秘密审判清水君,我还是静观其变没有说话;再后来的12月13日,他们公然粗暴地闯入张祖桦君、刘晓波君、余杰君家中,以可能危害国家安全之名抓人搜查时,我觉得不能不说话了!因为照这样的趋势发展下去,那么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一切说话的人都可能被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关押,到时我就是想说也来不及了。为了捍卫人最基本的说话权利,为了捍卫人与动物的基本区分---思想和语言,趁自己还没被关押,趁发声的喉咙还没有如张志新般被割断,我得赶紧说话!
其实理性思考与责任担当如张祖桦、刘晓波、余杰三君,对中国社会而言不仅不是危害,反而是极为宝贵的财富。在这个多灾多难的国度,所缺的正是理性与担当。张刘余三君在揭示时弊时,立足于理性建构,主张和平、公开、依法地抗争,竭力引导社会向着良性发展轨道运行,力求以尽可能小的损失来赢得社会平稳转轨,这一切不正是中国急需的良药吗?如果这样的理念与行事都会危害国家,那这是个怎样的国家?是谁的国家?
记得哈维尔对后极权社会有过精辟的注解:这个靠恐惧与谎言支撑的社会,它的最深层的根源是合法性的缺失。极权社会的建立多是以暴力革命为前提、基础,从建立之初就没有走过合法化的程序。而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合法政府必需具备三要件:其一,符合自然法则,中国传统叫天道,因为人类社会发展不过是自然运行的一个环节,人类自身是自然运行的产物也必将依从自然运行的规律,从自身的协调到与自然的协调,即体制与政制的建立也应该遵循冥冥之中的天定规则,人不可背离,否则必遭“天谴”;其二、合符民意,应该说民意是自然规则在社会领域的直接反映,民意也是社会发展规律的宣示。民意是一个政府合法与否的直接考量器。所以建立随时表达民意的机制,确立定期通过民意抉择对政府合法性进行追认的程序,是人类有史以来几千年血泪凝结出的文明共识,是不该违背的;其三、依法履行合法化的程序。按照文明社会的规则,一个政府建立时必需依法履行相应手续。在政党政治的今天,首先必需是合法的党,即在民政部依法注册登记的党,才有参与社会政治,接受公民通过选举之后授权管理国家的权力。如果一个连合法手续都没履行的党,怎么有合法管理国家的资格?而后极权社会的政府通常是在历史的特殊时期,通过暴力手味岬昧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