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人类心有余悸,为了警惕历史重演,共同制定了“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等,制止无辜屠杀。
几十年过去了,不断的有独裁国家实行种族灭绝的信息传出,世界给予了高度重视。很显然,滥杀无辜的行为早已成为世界关注的始终焦点,任何人躲不过国际公众雪亮的眼睛,因此智利、卢旺达,科索沃,以及其他一些国家的群体灭绝实施者都没能逃脱历史审判的命运。
是不是从此天下太平了呢?当然不是。法西斯被完整的重新搬上历史舞台在今天肯定是愚蠢无比的。可是狗走千里吃屎,狼行千里吃羊,为了行恶并逃脱惩罚,一场最具中国特色的群体灭绝在中国上演了,还成功的逃过了国际的眼睛。
一。尝试阶段 ----“六。四”时期的政治群体灭绝
1989 年正当全国民主运动风起云涌之际,身居上海要职的江泽民率先取缔新闻自由,封杀了>,导致总编钦本立先生不久去世,为全国镇压创造并提供了前锋经验。接着江泽民赶赴北京,参加了镇压“六。四”和平请愿的百姓,得到了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上台不久,他下达了“除恶务尽”的政策,到处抓捕学生、民运领袖和持不同政见者,判以重刑。为了不让一个人漏网,他密令,按摄像机录下的照片,逮捕在北京长安街只身挡坦克的王维林,据说将其非法秘密处死。大批的学生、知识分子、记者、北京市民、工人等被审查,被关押,被判刑。党、政、军级级表态,单位里人人过关。
江泽民的这场政治群体灭绝运动,完成了他攀上权力顶峰的部署,把过去赵紫阳的党的总书记职务,杨尚昆担任的国家主席,乃至邓小平的军委主席等三个最高职位,逐一得手,成了中共建党建国以来头号集三权于一身的大独揽者。
在老一代领导者后期自身难保的惊恐中,在中国人民幻想改革的迷梦中,江泽民的行动没受惩罚,熬过了儿皇帝的苦楚,名利双收,泽惠全家,所以死死捂住“六。四”平反的盖子。
能从世界谴责性的制裁中走到今天,江泽民深得专制独裁要领,完成着他个人特色的一系列统治方式和方法。
二。国家恐怖主义大操练 ----1999年7月以来的信仰群体灭绝
江泽民在1999年7月20日以前,不顾政治局常委以及其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反对,推翻了当时总理朱熔基代表政府作出的和平处理方案,擅自决定镇压法轮功,开始了新的信仰灭绝。从个人对一个祛病健身的群众炼功团体如此妒忌,不惜以国家手段将上亿人划为敌人的作法来看,学术上极有研究价值。从政治运作,政府管理,国家机器运用,国际舆论控制,国际关系发展面面观来看,这一运动把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群体灭绝推进到了新的范围和新的性质,学术上极具研究价值。
1。维护其个人权力,江泽民提出了大规模实行信仰群体灭绝的理论。
研究和理解中国共产党的关键,是了解它绝对维护其政权的根本目地。与西方社会的宗教理念和情怀,宗教自由的立国历史和精神截然不同,江泽民是无神论者。没有了上帝的精神指引和约束,又在所谓的改革中摧毁了民族传统的道德,人的本性是没有约束的。
江泽民1999年6月7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抓紧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讲话》
中说:“最近一个时期,国际国内有两件大事。一件事,是3月24日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武力干涉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5月8日又悍然使用导弹袭击了我驻南大使馆。这激起了中国人民和全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极大愤慨,也彻底暴露了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宣扬的人权、民主、新闻自由等等的虚伪性。……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我国的战略图谋,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和高度警惕,同时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大力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
江泽民说,有人说“相信马列主义和信奉法轮功并不矛盾。怎么会不矛盾呢?马克思主义主张无神论、坚持唯物主义,法轮功主张有神论、宣扬唯心主义,世界观截然不同,怎么能够混淆和调和呢?”“我们所以抓住法轮功这件事不放,是因为这里面反映的情况,涉及共产党人的根本信仰问题,涉及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根本思想基础问题,涉及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问题。”(江泽民1999年4月《关于共产党人的根本信仰问题》)
“另一件事,是'法轮功'问题。……4月25日以来,我一直在思考,我们党已经搞了近80年的革命和建设,掌握着国家政权,有250万人民军队,有6000多万党员,有一大批高中级领导干部,为什么却让'法轮功'这样的问题冒了出来,而且闹到这种程度呢?显然,一个李洪志,不可能有这么大的能耐。'法轮功'问题有很深的政治社会背景乃至复杂的国际背景。这是1989年那场政治风波以来最严重的一次事件。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深入研究,采取有力对策。”(江泽民在1999年6月7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抓紧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讲话》)
江泽民还说,“鉴于苏联社会主义制度消亡的历史教训,一直决心对各种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信仰和理论进行批判,夺回并巩固无产阶级的思想阵地,在意识上进行一次消毒。法轮功鼓吹真善忍,给了我们动手消毒的机会。”“相比之下,其他气功组织就不那么容易解决,很可能在全国引起剧烈动荡,甚至于制造暗杀、毒气、暴炸等恐怖暴力活动,就会给我们的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对社会稳定其破坏作用,其不到惩戒的效果。法轮功讲真善忍,我们的打击工作就可以放手进行,以后利用打击法轮功的经验,可以有效的运用于其他气功组织,......”(江泽民在1999年6月7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抓紧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讲话》)
江泽民的讲话传递了三个信息,一是他镇压法轮功是针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二是他镇压法轮功是因为信仰问题;三是要利用法轮功讲真善忍,首先对法轮功实行群体灭绝,进而扩大到其他气功组织和一切他认为持反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群体和人们。这意味着一系列灭绝运动的开始。
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群众首先违反了中国国家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宪法规定任何人违反宪法必须予以追究。
江泽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了故意犯罪。中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效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江泽民把他自己对美国恐惧的政治主张变成了对内残酷的镇压。这是一场以本国人民为代价,增强共产主义恐怖,针对自由、人权、民主理念的世界趋势的国家倒退行为。
2。为完成这个国家性的战略部署,江泽民定下了信仰群体灭绝的总方针,政策,时间表,执行机构,以及贯彻该方针的组织路线
在上述讲话中江泽民部署了一套完整的信仰群体灭绝方针和干部路线,“中共已指定李岚清同志负责成立一个专门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李岚清同志任组长,丁关根、罗干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研究解决'法轮功'问题的具体步骤、方法和措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密切配合。……要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规定严格的政策界限,以保持社会稳定。一定要争取和团结广大群众。……要求他们在思想上划清界线,立即脱离'法轮功'组织,回到党的正确立场上来。对于多方教育仍坚持不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各部门、地方和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如果连这件事都办不到,还讲什么政治?”(江泽民1999年6月7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抓紧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讲话》)
他具体规定了在三个月内消灭法轮功的时间表,密令该灭绝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许多法轮功修炼人在被施以酷刑时都亲耳听到各级地方干部,监狱警察宣布这项政策。
“6/10”办公室应运而生,成为策划、部署、落实和监督、检查迫害,非法操控全局的国家恐怖机构。“6/10”办公室以成立时间而得名。它不仅直接操纵并严密控制其下属党、政机关,公、检、法、国安机关,司法系统的劳改、劳教部门,而且有权指挥新闻媒体机构,成为文化革命时期“中央文革工作小组”之后又一个最具共产党特色的特权机构。它的角色不仅是指导实施镇压,也是从江泽民直接掌握下的党内严密监督操控系统,是江泽民从组织上完成个人特权系统的最重大步骤。在后来不顾全国民众要求按时下台的呼声中,这样的特权机构,以及下属的一系列机构,成为其保护自己的组织系统,立下犬马功劳。此是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