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副市长下跪续:举报人的弟弟被判死缓

发表:2004-07-25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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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副市长被“双规”事情发生转机有消息称举报人已被“保护”
“副市长下跪”追踪: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

昨天,本报披露了“山东济宁市副市长李信为掩盖其犯罪行为多次下跪”一事,引起了公众的关注。李信尽管多次下跪,最终仍没有逃过“双规”,但是更让读者和网民难以理解的是,从一年多以前就在举报李信的李玉春竟也被当地警方“拘留”,罪名则是“涉嫌包庇”(详见本报昨日A15版)!

李玉春为什么会被拘留?有关部门为什么在她以实名举报一年多后才对李信进行“双规”?这一年多李玉春和她的家人遭遇到了什么?……带着这些疑问,记者继续在山东的采访。

李玉春家人多次受威胁

恐吓、枪击住宅无所不用

在本报昨日披露的一组“山东济宁市副市长李信下跪”照片中,有一张是李信当着一名青年男子给举报者李玉春下跪的镜头。这张照片拍摄于2003年7月13日的上海某酒店,而这名男青年则是李玉春的弟弟李登峰;后来李信还给李玉春家人写了一封“再也不伤害李玉春”的“保证书”。

在李信多次下跪、写“保证书”并拿出100万元人民币“封口费”后,李玉春并没有停止举报的行动,她将照片、“保证书”以及那100万元巨款也作为证据提交给了有关部门。李信对此恼羞成怒。

据李玉春的家人向记者讲述:2003年10月,李信及其亲信多次给李玉春和她母亲在临邑县的家打电话,要她们“交出照片底片和保证书”,被拒绝后便破口大骂,并称“会让你们好看”,后来陆续有来路不明的花圈被送到李家门口;2003年10月18日,同样内容的电话打到李玉春弟弟李登峰家,李登峰不为所动;10月20日,李登峰家突然遭到枪击。

制造事端使李登峰“故意杀人”

德州法院判其死缓

为了不再遭受骚扰,李登峰同意与对方见面,商量解决问题;但到了约定的地方后,却有5名陌生人上来挑衅,后又对其进行围攻。由于此前多次遭到过威胁,李登峰当时随身带着防身器具,打斗中将其中一人扎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为临邑县一副县长亲戚)。去年12月8日,李登峰被正式逮捕,罪名是“故意杀人”。

在今年4月接受采访时,李玉春告诉记者:“我弟弟被抓后,李信放出话来,如果我再检举他,就让德州市(李登峰案发地属德州)判重刑,并说他跟德州某主要领导是‘铁哥们’。”李家多次就此案疑点提出异议,比如李登峰哪儿来的杀人“故意”、为什么只拘留李登峰一人而对方除死者之外的四人后来不仅没受到调查,案发后连人都找不到了,等等。尽管案子疑点重重,但是当地警方并没有予以回应。

今年7月8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李登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死者家属8万余元。因不服判决,李登峰已于7月19日提出了上诉。李玉春二姐李玉芬哭着告诉记者:“我弟弟伤了人,如果法院坚持不受外界因素影响,公正判案,什么结果我们都可以接受,但是现在却让我们心里委屈到了极点!”

李玉春为何被拘留?她“包庇”了谁?

临邑县警方实施“拘留”时无合法手续

除了扑朔迷离的李登峰“故意杀人”案外,公众对于一直在举报李信的李玉春被拘留一事也表示难以理解。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李玉春是6月22日在北京被“拘留”的,当时她正在与最早披露“李信下跪事件”的网站负责人会面。昨天,记者找到了这位现场的唯一目击者李先生。

“6月22日下午3点多钟,我在北京出差,李玉春找我感谢在网上披露李信的问题。就在这时候,突然有几名山东口音的公安人员进了酒店房间。他们进门后就大声对李玉春说,你因为涉嫌包庇你犯罪的弟弟李登峰,我们宣布你被拘留了!”李先生说,当时李玉春一再要求对方出示工作证和拘留证,一个小个子拿出一张纸在她眼前晃了一下后就放进了口袋。“一位40多岁的山东公安把我叫到门外说:李玉春已经涉嫌包庇罪被逮捕,因为她为她弟弟打官司提供资助。我就问他的姓名、单位,他都没有回答。”

23日上午9点,李先生接到李玉春的电话。她说后来她又要求对方出示拘留证,才知道“拘留”她的山东临邑县公安局根本没有任何法律手续 这在客观上构成了非法拘禁。上午10点左右,李先生又接到电话,李玉春及与她一起在北京举报李信问题的二姐和母亲都被那几位公安人员押送上车,正在回临邑的路上。

直到6月25日,李玉春的家人才拿到了一份盖有临邑县公安局公章的刑事拘留证,上面的落款日期是6月23日。而按照相关规定,这份拘留证在22日带走李玉春时就应该出具。

李玉春现在究竟在哪儿?

有消息称她被省公安厅接走“配合调查”

从6月23日回到临邑开始,李玉春就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了,从那以后至今整整一个月,她的家人再没见过她,她与包括本报在内的媒体接触,也从此中断。那么李玉春究竟到哪儿去了?

从那份临邑县警方开出的“拘留证”上看,当时李玉春被羁押在山东德州看守所。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德州看守所,对方工作人员答复说李玉春现在并不在这里。李玉春二姐李玉芬也告诉记者:“7月19日,我曾经给德州市看守所所长打了一个电话,他告诉我说,我妹妹已经在7月6日被带离了看守所。”

有知情人告诉记者,李玉春6月22日被临邑警方“拘留”时,济宁市副市长李信还没被“双规”;她的被拘与她前段时间在北京连续上访、牵涉山东济宁和德州等地多个单位、得罪了不少地方领导有关。但随着李信6月24日被山东省纪委“双规”,形势发生了变化。记者得知,将李玉春从看守所接走,实际上是省有关部门展开对李信调查行动的安排。

这个消息在李玉春家人处也得到了印证。李玉芬说,19日她得知妹妹不在德州看守所后非常着急,立即赶回母亲家;从母亲那里获悉,7月16日,山东省公安厅曾派人来到李玉春父母家,给老人捎来了李玉春的口信。“妹妹问父母的身体好不好,还问弟弟的案子有没有上诉。”李玉芬说,“省里的人说,把妹妹接走一是对她进行保护,二是配合调查李信的问题。”

记者就此事向山东省公安厅核实,对方表示由于案件正在调查中,涉及范围广泛,有关细节暂时无法向媒体公布。

举报后一年才被“双规”

使其有时间转移不法所得

回溯“副市长下跪事件”的始末,还有些问题让人不得不提:首先就是李信的“双规”是否来得太迟了?自2003年3月开始,李玉春便开始以实名对李信的不法行为进行举报,由于她曾是李信公司的合作人,掌握有李信涉嫌洗钱的大量有力证据,包括银行收款、转款记录等。她先后向山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公安厅等多个部门求助,中央有关部委对此也有多次批示,但是不知何故山东省方面对李信的调查迟迟没有展开,“双规”也是在其“下跪”图片开始在网上大范围流传后才进行的 这样的“反腐败”时间成本是否有些高了?

其次,由于从举报到“双规”时间过长,不仅在客观上为李信打击报复举报人提供了可乘之机,也带来了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经济损失。

例如2003年12月8日,李信因为无法得到李玉春私人印章,便指派济宁市法院有关人员前往上海,违规从“岩昆公司”账目上转走600万元人民币,这笔巨款转走后下落不明。

有消息称,李信已将其贪污受贿的不法所得都转到他儿子李昆名下,并让李昆将这些款项转移到国外;同时李信本人也曾办好了前往境外的护照和签证,准备随时“携款潜逃”。所幸的是,他最终没能逃过“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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