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导斌被判刑三年 缓刑四年

发表:2004-06-11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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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湖北省异议人士杜导斌因为在互联网上发表当局指控的“煽动颠覆国家”的文章,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11日对杜导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进行上诉宣判。

新华网称,杜导斌2002年5月至2003年10月间,杜导斌先后在互联网上发表了其撰写的《论颠覆政府是合法的》等26篇文章,采取“诽谤的方式公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在庭审中,杜导斌表示“认罪服法”,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杜导斌于去年10月因为在网上发表文章支持刘荻被扣留后,海内外的网民和学者多次掀起签名呼吁等救援活动,今年2月100多位中国知识分子联署要求释放他,以及要求官方厘清究竟什么样的活动才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据BBC报导,杜导斌的律师说,他们能够接受这样的裁决,但对于判词却感到难以接受。目前,他们还没有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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