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AB团”事件的历史考察 (2)

作者:高华 发表:2004-04-28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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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压“反革命”,何愧之有

  将大规模的恐怖施之于党内和军内,与党伦理存在巨大冲突,如何解决这个矛盾?毛泽东自有办法。他声称:以李文林为首的赣西南党和红军已被机会主义和富农路线所控制,为了挽救革命,必须对之进行彻底改造,这样,毛的镇压就有了思想的旗帜。

  李文林是知识分子出身的赣西南党与红军的创始人之一,与毛泽东及红四军的关系一度十分密切。但是到了1930 年初,经历多次组合的江西地方红军和赣西南党团机构在若干问题上与毛泽东产生了意见分歧,和毛泽东的关系也日趋紧张。

  赣西南方面与毛泽东的分歧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1 )土改政策问题。赣西南方面主张执行中共六大关于“没收豪绅地主土地”的决定,反对毛泽东提出的“没收一切土地”的主张。

  (2 )军队及地方党机构的归属及人员配置问题。1929年11月底,毛泽东提出合并赣西、湘赣边界两特委,成立新的赣西特委,毛并决定将李文林领导的红二、四团合并到彭德怀部另成立红六军。赣西南方面则认为此决定须经中共中央及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才能生效。1930年 1 月,毛泽东任命红四军干部刘士奇、曾山组成赣西特委作为领导赣西南等地的最高机构,但是却受到赣西南方面的抵制。

  为了解决与赣西南地方红军、党团机构的矛盾,毛泽东于1930年2 月6-9 日,在赣西特委所在地吉安县陂头村召开了由红四军前委和赣西南方面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江汉波也以中共江西省委巡视员身份参加会议,刘士奇等作为助手配合毛泽东组织了这次会议。

  在“二。七”会议上,两个月前经中共中央批准恢复了对红四军领导权的毛泽东,在刘士奇、曾山的帮助下,发动了一场对赣西南地方红军和党团机构负责人的激烈斗争,这场斗争为日后掀起“AB团”运动埋下了火种。

  毛泽东等列举的赣西南地方红军和党团机构负责人的“严重政治错误”主要有两项:(1 )毛等批评赣西南负责人江汉波、李文林提出的仅“没收豪绅地主土地”的主张,是“完全走向农村资产阶级(富农)的路线”,指出“由此发展下去势必根本取消工人阶级争取农民的策略,走上托拉茨基陈独秀的道路,根本取消土地革命全部”。(2 )毛等指责江汉波等用“非政治的琐碎话,煽动同志反对正确路线的党的领袖”──这里所提到的“党的领袖”,是指毛泽东派任赣西特委书记的刘士奇。

  由毛泽东主持的“二。七”会议将赣西南方面的负责人扣上“富农份子”的帽子,宣布开除江汉波的党籍,李文林被调离出主力部队,转任地方工作。2 月16日,由毛任书记的红四军总前委发出《前委通告第一号》,正式宣布开展“肃清地主富农”的斗争,通告指出:赣西南党内有一严重的危机,即地主富农充塞党的各级地方指导机关,党的政策完全是机会主义的政策,若不彻底肃清,不但不能执行党的伟大的政治任务,而且革命根本要遭失败。联席会议号召党内革命同志起来,打倒机会主义的政治领导,开除地主富农出党,使党迅速的布尔塞维克化。

  “打倒机会主义领导”在此前还是一个党内斗争的概念,这个1927年“八。七会议”前后始出现的概念,也只是宣布改变陈独秀的路线并中止其在中央的领导职务。在这之后,中共虽已愈益强调思想统一,但党内还保留了若干大革命时期民主传统的痕迹。依那时的党伦理,不同意见仍可在党内争论,中共中央或莫斯科共产国际总部则拥有最终裁判权,未闻有将持不同意见的党内同志予以肉体消灭的事例,但是到了1930年,毛却将“打倒机会主义领导”与肉体消灭结合起来。

  将一个党内斗争的概念转变成一个对敌斗争的概念,这中间需要过渡和转换,毛泽东轻而易举就找到了这个中介环节。他宣布,党内机会主义领导本身就是地富反革命份子,从而将对敌斗争的口号──打倒国民党、消灭地富反革命,与党内斗争的概念“打倒机会主义领导”顺利地衔接起来,一举获得了镇压的正当性,所谓镇压有据,消灭有理。1930年春,在苏区内已流传国民党“AB团”进行渗透破坏,其组织已被陆续破获的消息,根据地的对敌警惕气氛空前高涨,在这样的形势下,毛完全可以用“镇压反革命”来要求红军和根据地的党组织、苏维埃政权全力支持和服从镇压“AB团”的政策。

  1930年“二。七”会议后,革命恐怖的气氛在江西苏区已逐渐形成。赣西南特委在书记刘士奇的领导下,遵照红四军前委《第一号通告》的精神,率先发动“肃AB团”的宣传攻势。6 月25日,中共赣西南特委西路行委印发了《反改组派AB团宣传大纲》,命令各级组织:如发现群众中有动摇表现不好的份子,应捉拿交苏(维埃)政府究办,凡出来生疏的经过赤色区域必须严格检查,如有嫌疑应即拘捕交苏维埃政府,赤色区域内的民众流通应持所属苏维埃通行条子。

  工农群众只有阶级之分,不要顾至亲戚朋友关系,凡是来到自己家里或发现其它地方有行动不对的人不论亲戚朋友,应报告苏维埃拿办。

  《大纲》同时号召“实行赤色清乡”和“赤色恐怖”以“肃清红旗下的奸细”:“现在各级苏维埃应加紧肃清反革命的工作,捕杀豪绅地主反动富农份子以示警戒,但是杀人要有反动事实可证,严禁误杀。”这份《大纲》虽然提到杀人要有证据,严禁误杀,但是恐怖大门一经打开,事态很快就失去控制。

《二十一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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