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话从何说起?且听我慢慢道来。话说眼下,比起贪官成百万、上千万地化公为私来,教育乱收费恐怕是老百姓更为痛恨的一种腐败现象了。不错,贪官的万贯家财,从根本上说都是来自国库,即来自老百姓以纳税人身份缴纳的税款。从理论上讲,这一笔钱属老百姓所有,是他们委托政府代为管理,用于服务社会、服务百姓的。但眼下的现实却分明是,老百姓对这笔钱既无直接支配权,更无多大监督权。也因此,没有多少人(包括官员和百姓)会真正把国库里的钱视为百姓所有。这样,对少数官员挥霍甚至贪污“库银”,老百姓固然痛恨,却不会像被学校硬从自己不怎么鼓的钱包里掏走一张又一张的百元大钞那样,产生切肤之痛。教育乱收费之所以成为百姓的心头之恨,同时也成为疏离政府和百姓关系的一大隐患,原因就在于此。
对教育乱收费的严重危害,各级领导显然十分清楚,治理的决心不可谓不大。但效果怎样?恕我直言,乐观点儿说,也只能是前途虽然光明,形势依然严峻,道路非常曲折。为何年复一年的治理难见成效?我看原因之一是下手不狠,处罚不严。多年来,有过因乱收费而下大狱的校长吗?受纪律处分的校长倒是听说有,但中国的官场,前脚从局长位子上引咎辞职,后脚就进常委班子官升一级的事好像曾经发生过,可见在有些时候有些情况下,纪律处分不怎么会影响官员的仕途,因此也就缺乏应有的震慑力。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应邀去陕西电视台的一档说话栏目当嘉宾,节目中,有人提议通过立法或对有关法规的修改,能对教育乱收费这种腐败行为以单位受贿罪提起诉讼。我以为倘真如此,那倒的确是中国百姓的福音,更是中国教育的福音。
没想到电视台做节目后没几天,就从一家报纸的副刊上读到一篇题为《亲历教育乱收费》的文章,作者说去年秋天他6岁的孩子进入一所重点小学就读,此前4个月即去年5月(其时,每年一度针对教育乱收费的大检查尚不见半点儿动静),便按学校的要求缴纳了近万元不知道该怎么称呼(或曰赞助费,或曰择校费……)的款项,学校没给他开任何收据。等到9月孩子入学以后,老师拿出一张上列各项缴费总数只有200多元的“明明白白缴费卡”让他签字,作为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证明自己不曾乱收费的证据。再往后,是电视台播出“新学年,本市未发现中小学乱收费现象”的新闻……
能批评电视台播发了假新闻吗?我看不能。因为,“未发现”之谓,分明是表达着记者的清醒和无奈---那种不给任何收据的“地下”收费,怕是想发现也难。至于学生家长为何这般逆来顺受,那就要回到文章开头了:自己的孩子作为“人质”在学校手里掌握着。不缴一大笔不给收据的钱,你的孩子就别进我这重点学校;缴了再去举报,且不说没有收据空口无凭,寻回公道的道路艰难无比,就算是侥幸告赢了,收回了那笔不该缴的钱,你的孩子今后在学校里还会有好果子吃吗?我坚信,没有一个学生家长敢冒这个险,除非他下定决心让孩子和这所重点学校一刀两断。
当然,不是所有学校,而只是那种不合理地占有优质教育资源的重点学校,才有资格以学生为“人质”,来勒索家长的钱财。由此我想,春秋时期孔子就提出过“有教无类”这么一种体现着平等精神的教育思想,怎么发展了两千多年之后,我们在“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思想指导下办教育,却要把少数重点学校和多数非重点学校搞得差别那么大,不让所有的孩子平等地享用由纳税人的钱构建的教育资源呢?倘若从这么一个层面对教育乱收费进行思考,也许就会认识到,眼下的许多治理措施,尽管年复一年表面上轰轰烈烈地在搞,其实大都是扬汤止沸甚或隔靴搔痒,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而扫荡教育乱收费腐败现象的釜底抽薪之举,只能是教育思想的大力端正和教育体制的重新建构。
愿所有的孩子都能平等地接受良好的教育,愿没有一个孩子会沦为学校用来向他们的父母勒索钱财的“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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