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4-03-11 06:06:00作者:
在我的扛枪史中,曾扛过两种步枪。一种是捷克式七九步枪,汉阳兵工厂制造,崭新的。还有一种是我们从日本兵手里缴获的“三八大盖”,木制枪托和枪托底部的铁皮上呈现许多凹痕和黑斑,它是久嗜血腥的“老家伙”啦!星期天早上是例行兵器擦拭时间,一个班围桌擦枪,常常聊起日本人的“蠢劲儿”。其一是,跟日本兵拼刺刀时,他们讲求“武士道精神”,枪膛里的那颗子弹是不发射的;而我们没这个讲究,抠扳机撂倒他一个再说。其二是日本人造的子弹是铜头,打到身上钻个眼儿,穿个洞,或者嵌入人体某个部位长期存留,只要打不到要害上,就死不了。当时听说过国际上出现过开花弹,可我们得到的子弹都不是。
读罢蒋彦永要求平反六四的信,突然觉得:挨了日本子弹而活下来的人,应该庆幸才是!因为六四那天从“人民子弟兵”的冲锋枪中射出的可不是这种只钻眼儿的铜弹,而是炸子儿,见血就炸,铅毒和碎屑撒布体内,难以救治。这一点,蒋医生在信中就一病例说:“X光显示片显示肱骨粉碎性骨折,周围软组织中有大量金属碎片(我意识到这是一种铅制的开花弹)。”另一处说:“有的人肝脏被打碎,肝内留有很多碎弹片。对此我们拍了照、录了像,其他一些手术中,医生们还发现伤员肠道内有大量碎的弹片,这和一般的子弹是明显不同的──是用一种国际公法禁止使用的所谓开花弹打伤的。”我想那些抗日时期被日本兵铜制弹头击伤的人看信后,感到庆幸并感谢日寇三分,也不足为怪了。
近日有人对此作“技术纠正”,说六四用的子弹有别于国际公法禁止的达姆弹,而是另一种“只杀一、不杀二”的“爆炸子弹”,用于猎鹿或街头防暴,免于贯穿后伤及其他。此说恐不确。因为蒋医生是穿了几十年军服的医生,不会没有这方面的军械知识;另外,六四后李鹏在回答外国记者关于何以使用作战子弹时,曾欲盖弥彰地承认,中国缺少防暴器材。不管怎么说,当时用了先进型号的开花弹,俗称炸子儿,这是毫无疑问的。
把这样凶狠毒辣的子弹用在手无寸铁的爱国学生和市民身上,说明中共在触及其根本利益的时候,人民的生命是不予顾惜的。既得利益层的财富、地位、享乐、特权的“稳定占有”才是绝对第一位的。15年来,中共使用了翻新的花样缓解同群众的矛盾,但在这一点上却是万变不离其宗。不过,人民的斗争、正义的呼声,以及高层内部健康力量的奋起也不是徒劳的。蒋彦永的信大胆揭露并强烈谴责了“炸子儿的使用,而几天来的反响说明,这封信本身就是一颗”炸子儿“,它撒布的不是邪恶的毒屑,而是正义的火种,并终将成燎原之火。
大纪元